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关于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交 易上限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立新、程念高、魏伟峰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