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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能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16  

                        证券代码:601868      股票简称:中国能建   编号:临 2023-004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9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在公司总部 2702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9 名,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其中刘学诗董事通过委托表决。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广西崇左市“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
能源基地项目的议案》
    同意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投资建设广西崇
左市“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项目。基于目前已完成论证
的项目情况,项目总投资约 193.53 亿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中能建哈密“光(热)储”多能互补
一体化绿电示范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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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投
资建设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中能建哈密“光(热)储”多能互补一
体化绿电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80.82 亿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
公司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的议案》
    同意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中国能
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项目总投
资约 61.12 亿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资格和条件的要求,董事会进行逐项
对照核对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
项条件和资格。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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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
式,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
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
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
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
均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公司董
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将在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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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不含
定价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
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在截至
定价基准日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将作相应调整)。如公司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等事项,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照经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
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及/或其授权
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
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
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结
果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价,
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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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的 20%,即 8,338,232,727 股(含 8,338,232,727 股)。在前述范
围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相
关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
司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
期间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变化
的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限售期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发行对象不得转让或
出售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
售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限售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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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亿元(含人民币 150.0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
                  项目名称
号                                                              集资金
1    中能建哈密“光(热)储”多能互
                                                     80.82         30.00
     补一体化绿电示范项目
2    甘肃庆阳“东数西算”源网荷储一
     体化智慧零碳大数据产业园示范                    41.81         15.00
     项目
3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
                                                     61.12         30.00
     有限公司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
4    湖北应城 300MW 级压缩空气储能
                                                     18.37           5.00
     电站示范项目
5    乌兹别克斯坦巴什和赞克尔迪风
                                                     67.68         25.00
     电项目
6    补充流动资金                                    45.00         45.00
                  合计                              314.80        150.00
注:乌兹别克斯坦巴什和赞克尔迪风电项目合同金额为 9.97 亿美元,按照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 2023 年 2 月 10 日人民币兑换美元中间价折算。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
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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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将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
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等使用安排。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
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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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也无需聘请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填补措
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填补措施及
相关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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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
项自查报告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同意《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
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并同意相关主体出具关于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的相关承诺函。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中国能源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按议案明确的事项授权董事
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同
意提请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后
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董事会授权人士
(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代表公司根据股
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上述授权及相
关发行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的期限,与股东大会、类别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期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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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
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
会秘书确定股东大会及类别股大东会召开的具体日期、股权登记日、
向公司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及其他临时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的筹
备事宜。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将另行发布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
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生产
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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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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