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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能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3-03-31  

                             关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的要求,通过查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能建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资料,并审阅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在内的中国能建财务公司的定期审计报
告,对中国能建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
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于 1996 年 1 月 3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批准成立,2020 年注册地由湖北省武汉市迁至北京市并取得北
京银保监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如下: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 26 号院 1 号楼 8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关中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55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76032968




                                                   — 1 —
                                                 1
       注册资本:45 亿元人民币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单位                    出资份额(万元)         百分比(%)

            1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72                  0.08

            2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27708                 6.16

            3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26920                 50.43

            4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45090                 10.02

            5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4910                 23.31

            6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45000                   10

                                    合计                            450000                  100


       金融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
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
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
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十
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十四)有价证券投资。


1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收到 6 家股东足额缴纳的增资资金合计 15 亿元,注册资本金由 30 亿元变更为
45 亿元,并于 2023 年 1 月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2 —
    二、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
则》的要求,中国能建财务公司按照《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会,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进行
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
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国能建财务
公司董事会下设三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稽核委员会,通过各自的议事规则
明确主体职责边界并有效履职。
    1.公司治理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
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决议;(三)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
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
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
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
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
问、财务负责人及其他履行高管职责的人员及其报酬事项;(十)
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十一)负责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




                                                  — 3 —
内部控制体系,制定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
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设定可接
受的风险程度,并对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体系中发挥充分、有
效的作用进行监测和评估;(十二)决定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
及其人员组成,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十
三)拟定公司章程修订方案并报股东会审批;(十四)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在符合并遵守监管机构的相关法律法
规前提下,履行下述义务和职责:(一)研究和制订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并
提出任免建议;(二)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政策
与薪酬兑现方案、超额奖励或专项奖励方案;(三)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年度、任期绩效考评结果,由集
团(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接受集团(股份)
公司考评;(四)负责对公司薪酬体系制定和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风险管理委员会在符合并遵守相关监管机构的相关法律法
规的前提下,履行下述义务和职责:(一)对国内、外同行业经
济运行形势和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判断,结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方针
政策,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审议风险管理的中长期战略和总体规
划,制定风险控制的指导性原则;(二)按照风险管理战略、政
策,制定、审核风险管理的工作方针和基本办法,指导信用、市




— 4 —
场、操作和合规等风险的制度建设;(三)审议风险管理年度目
标和计划,并对风险管理年度目标和计划进行调整;(四)监督
和评价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和
效果,并提出改善意见;(五)评价分管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效果;(六)拟定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授权范围及授
权额度,报董事会决定;(七)审议授信资产风险状况,对有关
职能部门监控和改善资产质量、加强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提出改进意见;(八)审议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门报送的风险
管理工作报告;(九)检查有关职能部门落实风险管理委员会决
议情况,检查有关部门制定的风险管理政策、措施,检查各部门
的风险管理工作,审议各部门经营中与风险管理有关的重大异常
情况的处理方案;(十)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审计稽核委员会在符合并遵守相关监管机构的相关法律法
规的前提下,履行下述义务和职责:(一)根据董事会授权,对
经营管理层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二)监督及评价公司的内部控
制及内部审计制度并指导其实施,检查公司的风险及合规状况;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程序,审查公司的会计政
策、财务信息及其重大事项披露,对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判断,向董事会报告;(四)
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监督和促进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
沟通;(五)提议聘用、更换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对审计稽核部和审计稽核人员尽责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意




                                                  — 5 —
见;(七)对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八)经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履职评价,和向股东会报告评价结果;对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
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
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起诉讼;(七)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
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
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八)监事会在履职过程中,可以采用非
现场监测、检查、列席会议、访谈、审阅报告、调研、问卷调查、
离任审计和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协助等多种方式。监事会有
权根据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公司所有经营管理信息系统;(九)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经
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
营计划和投资计划;(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




— 6 —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
外的管理人员;(八)负责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内部控
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执行董事会决策,建
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以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
行;(九)签署除应由董事长签署之外的重要文件;(十)在发
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出现不能及时报告董事长
的情形,可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和
处置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十一)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内部设置职能部门 10 个,分别为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纪检部)、计划财会部、资金
部、信贷部、投资部、营业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与法律事
务部、审计稽核部(监事会办公室)。中国能建财务公司设置武
汉分公司,职能部门 5 个,分别为综合部、信贷部、营业部、风
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
    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有关政策研究、文书档案、
保密、干部及人力资源管理、采购、行政后勤、信访维稳、公共
关系、本部办公场所安全等工作,协助董事会开展董事会日常工
作,协助公司领导协调和推进日常工作并督促落实,负责办公室
相关制度建设工作。




                                                  — 7 —
    党群工作部(纪检部)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
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管理、新闻宣传工作、统战、企业文化
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等职能工作。负
责公司纪委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公司纪检组织
体系,廉洁从业宣传教育、检查,受理检举、控告和纪律审查工
作,处理违规违纪案件、问题线索受理、案件审理、综合管理等
职能工作。
    计划财会部负责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税务管理、资产
产权管理等工作,主要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与分析、统计报
表编制与报送、产权管理、涉税事务管理等工作。
    资金部负责公司本外币头寸资金管理、准备金管理及流动性
管理工作,牵头同业授信管理,组织开展同业业务,执行存款利
率政策。
    信贷部负责公司信贷业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组织实施
贷款、担保、票据等各类信贷业务的全过程管理,组织开展客户
服务和信贷业务营销等工作。
    投资部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编制公司有价证券
年度投资方案,实施有价证券投资、有价证券委托投资、金融机
构股权投资、债券承销等业务,按照授权及公司安排,开展经济
金融、投资业务研究等工作。
    营业部负责公司结算服务、资金集中管理、日常反洗钱等工
作,主要包括提供结算服务、资金集中管理服务、存款账户管理、




— 8 —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重要空白凭证、结算印章管理、反洗钱等工
作。
       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
作,负责科技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风险管理、法律事务和内部
控制建设工作,主要包括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法律事务体系建设,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合规管理和业务风险审查,对“三重一大”
需要经过法律审查的事项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等工作。
       审计稽核部(监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审计稽核、内部控制
评价、责任追究以及资产管理责任认定等工作,负责监事会和审
计稽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武汉分公司综合部负责分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综合部相关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公文档案及保密管理、属地化的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权限范围内的财税、消防安全、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信访维稳及采购管理等工作,协助
公司完成党群、纪检工作,协助分公司领导协调和推进日常工作
并督促落实。
       武汉分公司信贷部负责分公司信贷业务管理制度制定和修
订,组织实施贷款、票据等公司本部授权范围内的信贷业务全过
程管理,组织开展客户服务和信贷业务营销等工作;组织实施公
司本部授权范围内的信贷业务客户管理及尽调工作。
       武汉分公司营业部负责分公司结算服务、日常反洗钱等工作,




                                                    — 9 —
主要包括提供结算服务、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结算印章管理、反
洗钱等工作。
       武汉分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分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建
设工作,主要包括职责范围内的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和业务风险
审查。
       武汉分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分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和灾备
中心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在分公司的推广实施工
作。
       2.中国能建财务公司的组织机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评估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



— 10 —
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已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委
员会和审计稽核委员会,并已建立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和审计
稽核部,对中国能建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管控、监督和
稽核。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风险评
估办法》等制度,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工作机制,以便业务及经
营面临的主要风险得到及时识别、审慎评估和有效监控。各业务
部门根据各项业务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
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
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业务控制情况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
结算管理、存款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与业务制度,各项业务制度
均已规定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
主要业务规则等,能够控制业务风险。
    (1)结算管理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为规范结算业务,有效控制和防范结算风
险,保证结算业务的规范、安全、稳健运行,依据《支付结算办
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结算业
务管理办法》《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操作细则》等业务管
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结算业务相关操作进行了规范。
    (2)存款管理




                                                   — 11 —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为加强存款管理、规范公司存款业务,制
定了《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存款业务管理操作细则》《人民币
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存款业
务的相关操作进行了规范。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对存款人开销户进
行严格审查,严格管理预留印鉴资料和存款支付凭证,防止诈骗
活动;中国能建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相关政策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保障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维护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
    2.信贷管理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制定了《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综合
授信管理办法》《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操作细则》《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操作细则》《电子商业汇票业务
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
多项业务制度,涵盖了中国能建财务公司自有贷款、票据、保函
等信贷业务,建立了涵盖信贷业务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的信
贷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
    3.信息系统控制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核
心业务系统权限管理操作细则》《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电子
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
度,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进行了规范。中国能建财务公司主要




— 12 —
业务系统包括核心业务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各信息系统
运行稳定,各软、硬件设施运行情况良好。
    4.审计监督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设立审计稽核部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由
审计稽核部对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
进行常规审计或专项审计。审计稽核部是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审计
稽核工作的执行机构,行使监督职能,对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内部
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对内部控制制
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
督改进。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的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
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要求;
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三、中国能建财务公司经营及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中 国 能 建 财 务 公 司 资 产 合 计
5,861,191.31 万元(不含委托),所有者权益合计 607,356.26
万元。2022 年度,中国能建财务公司营业收入 116,324.34 万元,
利润总额 63,381.66 万元,净利润 49,117.90 万元。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国能建财
务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 13 —
具体如下:
  序号          指标          标准值     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实际值

   1         资本充足率       ≥10%               14.79%

   2        拆入资金比例      ≤100%                0%

   3           担保比例       ≤100%               1.11%

   4           投资比例       ≤70%               50.05%

   5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20%                0.14%


       (二)管理情况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
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中国能建财务公司风险
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资金、信贷、信息系统、审计稽核等
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四、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国能建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本公司对在中国能建财务公司的业务情况进行了自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国能建财务公司
的 本 外 币 存 款 余 额 为 4,919,891.39 万 元 , 贷 款 余 额 为
2,094,477.00 万元,中间业务支出 361.47 万元。本公司在中国
能建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中国能建财务
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中国能建财务



— 14 —
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存在风
险问题。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
业执照》。
    (二)未发现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中国能建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等
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中国能建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中国能建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
在重大缺陷,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风险问题。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