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国能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31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规
章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
工作态度,按时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积极参加现场考察,并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对促进
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现将我们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赵立新先生,1954 年 12 月出生,大学学历,于 2020 年加
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历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设计研究院副总设计师,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总工程师办
公室主任,副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兼生产长,党委副书记,党
委书记、副总经理,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程念高先生,1956 年 9 月出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



                                                  — 1 —
士,于 2020 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中国建材
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历任电力工业部规划计划司水电处处长,
国家电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经营部主任,电力工业
部规划计划司副司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与投资部副主任,中国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国水电水利及新能源
发电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组书记,国家电力公
司综合计划与投融资部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
经理,党组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魏伟峰先生,1962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于 2021 年加
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以及监督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兼集团行政总裁。魏博士现为香港上市公司商
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会员服务小组委员会主席。彼曾担任香港特
许秘书公会(现称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会长(2014-2015)、
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发展委员会专业服务业工作小组非官守成
员(2013-2018)、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及考试评议会委员会
成 员 ( 2013-2018 ) 及 中 国 财 政 部 第 一 批 会 计 咨 询 专 家
(2016-2021)。魏博士是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
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原称为:特许秘书
及行政人员公会)资深会员、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员、香港
董事学会资深会员、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会员及特许仲裁人学会



    — 2 —
会员。魏博士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香港理工大学
企业融资硕士学位、美国密歇根州安德鲁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及英国华瑞汉普顿大学法律学士学位。魏博士现为以下公司的独
立非执行董事:波司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股份代
号:03998)、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
01238)及首创钜大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1329)。
魏博士亦为 SPI Energy Co., Ltd.(纳斯达克: SPI)的独立董事。
魏博士于 2014 年 9 月至 2020 年 1 月、2010 年 7 月至 2020 年 5
月、2010 年 9 月至 2020 年 10 月、2015 年 11 月至 2021 年 5 月、
2017 年 11 月至 2022 年 2 月、2008 年 12 月至 2022 年 5 月及 2016
年 1 月至 2022 年 9 月分别担任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健
合(H&H)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海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北京金隅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霸王国际(集
团)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
行董事。彼亦于 2011 年 7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 LDK Solar Co.,
Limited「LDK」的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所属企业
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 10 名
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
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
所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



                                                         — 3 —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
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
我们均能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其中董事会共审议通过 67 项议案、听取 5 项报告;股东大会共
审议通过议案 28 项;战略委员会共审议通过议案 2 项;审计委
员会共审议通过议案 15 项、听取 18 项报告。同时,我们通过现
场+视频方式参加公司董事长与非执行董事沟通会和总经理工作
汇报会,充分了解公司战略进展和企业经营情况;参加 4 次董事
会前置研究沟通会,对 5 项重大投资项目、分拆易普力并发行上
市、章程修订、年度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开展充分的沟通研究。
    会议前,我们认真阅读有关会议议案及待决策事项所涉及会
议材料,开展调研并适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质询,以及时了解公
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对存在的疑问,向董事会秘书、经理层、
相关部门或董事会办公室详细了解情况,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
结合自身的专业能力,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决策事项发表审阅
意见,行使表决权,积极推进董事会科学决策。
  独立董                       战略       审计   薪酬与考   提名
           股东大会   董事会
  事姓名                       委员会   委员会   核委员会   委员会
  赵立新      2        10        -        8         -         -

  程念高      2        10        -        -         -         -



   — 4 —
  魏伟峰    2      10      -      8       -      -

    (二)现场考察情况
    为深入了解行业和企业特点,了解公司改革发展情况、运营
情况和业务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报告期内,我们参
加了公司组织的两次工作调研,实地走访葛洲坝集团本部、葛洲
坝水泥公司、葛洲坝交投公司、中南院、中能建建筑集团、安徽
电建二公司、安徽院等 7 家企业,以及葛洲坝集团硚口区中心医
院项目部、湖北宜城水泥公司、武阳高速公路项目部、建筑集团
潘集电厂项目部、安徽电建二公司山南安置点项目部、安徽院长
鑫二期项目部等 6 家生产经营单位。在调研过程中,我们认真听
取工作汇报,详细了解现场情况,主动深入思考存在的问题和解
决思路,并通过调研报告、董事长与非执行董事沟通会和总经理
工作汇报会等形式,将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公司转达,并提
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
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
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
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进行了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严格按《香港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提交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监管规则中豁免董事会审议的关联
交易事项,均严格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确保交易符合公司广大


                                                     — 5 —
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
关联交易时均回避表决;交易内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
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
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募集资金行为,也没有发生募集资
金使用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依据《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章制度履职,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管
和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在薪酬方面,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是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案并通过考
核执行的,薪酬管理制度的制订、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



   — 6 —
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
行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多年为中央企业、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
求。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在提
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程序合
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
参股公司。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
分完整,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占用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就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
需求,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
投资回报,决策程序和分配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 7 —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
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规定》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全年共发布公告 234 份,
其中 A 股公告 103 份、H 股公告 131 份,涉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
决议、关连交易事项、资产购买及出售、易普力拆分、再融资提
示等各类事项。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没有
出现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有
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通报批评和公开谴
责等,体现了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较好地履行了有关信息披露义
务,满足了监管要求和投资者关切。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工作,不
断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对总部各部门以及葛洲坝集团、规划设计集团等 33 家
单位进行了检查。经评价,公司能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保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保证经营管理合法
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不存在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


   — 8 —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
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内控情况,不存在重大遗
漏和误导性陈述。我们将进一步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机构有效
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监督与评价工作,推进公司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稳步、持续运行,确保公司依法合规。
    (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
“两个一以贯之”、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论述精神,
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要求,坚持加
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司股东大会所赋予的职责,大力践行《若干意见》和“1466”
战略,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科学管理两条主线,不断提升公司治理
能力,持续深化各项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营质量提升,
紧盯特点、重点、亮点、创新点,全面完成董事会年初制定的各
项目标,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增设监
督委员会,制定委员会工作细则,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合
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独立的评价和监督。目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 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健全,董事会能够
依法合规有效履行职责。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委员,
我们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为公司发展提出了
客观的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重大事项科学决策、进一步提高公



                                                    — 9 —
司规范运作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到公司治理中,切实维护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的高质
量发展。
    2023 年,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勤勉尽职,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加现场调研,
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和重大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利用自
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专业支持,促进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推动公司更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赵立新   程念高     魏伟峰

                                  2023 年 3 月 30 日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