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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飞光纤: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4-24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长飞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19 年度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独立董事职责和权利,勤勉
尽责,认真出席会议,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董事会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发表了单独的独立意见,
并按规定出具了书面独立意见,为维护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
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间,公司独立董事四名,未发生变化,分别为魏伟峰、叶锡安、李平
和李卓,人数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均为法律、经济及金融等领域的
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
求。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及薪酬
三个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中,均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
更换程序及相关权利及义务,保证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审慎地履行相关职责。另
外,我们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
相关要求,兼职境内上市公司均未超过 5 家,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独立董事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
姓名         工作履历          专业   兼职情况                    影响独立
                               背景
                                                                  性的情况
                                             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波司登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宝龙地产
                                             控股有限公司、霸王国际(集
                                             团)控股有限公司、健合
             任职方圆企业服务
                                             (H&H)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魏伟峰       集团(香港)有限公       会计                                     否
                                             海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LDK
             司的董事兼集团行
                                             Solar Co.,Ltd.、首创钜大有限公
             政总裁
                                             司、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SPI Energy Co.,Ltd.、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叶锡安       已退休                   法律   无                                否


李平         已退休                   管理   无                                否


             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
李卓                                  经济   无                                否
             管理学院教授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 参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审议议案 34 项;召开股东大会 2 次,审
议议案 12 项。各位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大
       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魏伟峰           7              7                  0       0               2

         叶锡安           7              7                  0       0               2

          李平            7              6                  1       0               2

          李卓            7              7                  0       0               2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专业委员会会议 10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 6 次、提名及
薪酬委员会 2 次、战略委员会 2 次,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实际参加次数
/应参加次数):

         董事姓名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及薪酬委员会

          魏伟峰              0/0                     6/6                     0/0
        叶锡安         0/0              6/6                 2/2

         李平          2/2              0/0                 2/2

         李卓          2/2              6/6                 0/0

    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及相
关部门充分沟通,以审慎、客观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 非会议期间开展工作情况

    在非会议期间,独立董事通过认真阅读公司为董事提供的本公司有关业务、
经营状况及前景的更新资料,以及有关上市监管规则最新发展和变动的信息,及
时了解资本市场监管动态、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的发展情况;通过听取管理层及
相关部门、子公司对独立董事关注与重点的专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通过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发展出谋献策,谨慎、忠
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在
我们履职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未发生干涉我们行使职权的情况,
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 10 月 30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且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对外担保

    2019 年 1 月 30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秘鲁
项目公司开立银行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为长飞秘鲁开
立银行保函提供担保是基于其现有财务状况、发展计划及业务需要,有利于长飞
秘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为长飞秘鲁开立银行保函提供担保。

    2019 年 12 月 20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及下属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根据业务需要开展对外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的情况,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担保额度。

    3、 关联交易情况

    2019 年 12 月 20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
关联方/关连人士签署 2020-2022 年日常关联/关连交易协议及批准交易金额上限
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 Draka Comteq B.V.光纤技术合作协议项下 2020-
2022 年交易金额上限以及关于与长飞光纤光缆(上海)有限公司签署 2020-2022
年日常关联/关连交易协议及批准交易金额上限交易金额公平合理,且于一般及
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 2020-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
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相关审议程序合规、有效,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 利润分配

    2019 年 3 月 22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制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兼顾了股东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
后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
策程序。

    5、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 3 月 22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资格,在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期间,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
意见。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 董事会换届选举

    2019 年 11 月 22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次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
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
事的情形。

    7、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通过对相关情况核查,对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发表意见:2019 年度,公
司及股东均严格按照相关约定履行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以及损害公司和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 总体评价

    2019 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忠实履职,发挥专业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
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尽职尽责,坚持客观独立的原则,切实维护
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相信 2020 年,公司新委任独立董事亦将一如既往,坚持独立、客观判
断的原则,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同公司各方面的沟通和协作,共同保障董事会职
能的科学、高效发挥,努力为公司治理、经营发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做出更
大贡献,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魏伟峰




                      叶锡安




                       李平




                       李卓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