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长飞光纤: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04-24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 2020-017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
工商登记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经营范围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
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
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
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

    目前在上海、广州、深圳、成都、厦门、青岛、佛山、沈阳、南京、杭州、
天津和西安设有 12 家分所。毕马威华振自 1992 年成立至今,未进行过任何合并
或分立,所有分所均为自行设立。

    毕马威华振已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并在技术标准、
质量控制、人力资源、财务、业务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实施总分所实质性一体化管
理,总所及所有分所资源统一调配。

    毕马威华振具备的业务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99649382G);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编号:11000241);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等。

    毕马威华振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中从
事的 2018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共有 33 家。

    此外,毕马威华振是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 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
毕马威是一个由专业成员所组成的全球网络,于 2019 年 12 月,毕马威成员所遍
布全球 147 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专业人员超过 219,000 名,提供审计、税务和咨
询等专业服务。

    2、 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自
2015 年 4 月 1 日以来未发生变动。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从业人员总数为 5,393 人,其中合伙人
149 人,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净增加 14 人。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注册会计师 869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
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600 人。注册会计师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净增加 83
人。

    3、 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经审计最近一年的业务收入总额约为人民币 30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 28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约为 5 亿元,其他证
券业务收入约为 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约 11 亿元)。毕马威华振年末的净
资产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18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约 4,000 家,其中从事的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项目共 33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3.40 亿元。这些上
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金融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资产均值为人民币 13,862.33 亿元。

    毕马威华振对公司所在行业具有过往审计业务经验。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涵盖北京总所和所有分所。
因以前年度已计提足额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且每年购买了职业保险,故 2019 年
度无需新增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
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

    毕马威华振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人员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毕马威华振于 2018 年受到 2 次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8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4 号),上述出具警示函的
决定属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
施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拟承做公司 2020 年度审计项目的主要项目组成员信息如下:

    1)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陈轶,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本项目的签字注
册会计师之一。陈轶 2003 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毕马威华振全职工作,现为毕
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陈轶在毕马威华振从业年限超过 16 年,担任合伙人
超过 5 年。陈轶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 16 年。

    2) 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玉红,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玉红 1992
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毕马威华振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
陈玉红在毕马威华振从业年限近 30 年,担任合伙人超过 15 年。陈玉红的证券业
务从业经历近 30 年。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上述相关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
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 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19 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512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人民币 50 万元,合计人民币 562 万元,合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同比增
加 3.3%。2020 年度的审计收费将参考审计工作量,届时由双方协商拟定。


   四、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毕马威华振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
毕马威华振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
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审计委员会同意
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
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毕马威华振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
进行各项专项审计、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期间,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
独立性的要求,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品牌声誉良好。该议案
的审议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书面意见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