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飞光纤:长飞光纤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9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就长飞
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毕马威华振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
进行各项专项审计、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期间,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对独立性的要求,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品牌声誉良好。该
议案的审议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