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轮船: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11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9[004]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
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送达各位
监事,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以书面审议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主
席曹鸿先生、监事刘英杰先生、职工监事刘宇丰先生审议了会议议案
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
规章以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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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
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
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制定《股票期权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是为了保证
股票期权计划的顺利实施,为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的资格认定提供
合理、有效的依据,切实发挥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作用,达到股
权激励的目的,有效支持公司战略落实和持续发展,进而确保国有资
产的保值增值,监事会同意制定《股票期权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本
议案尚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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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股票期权计划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股票期权计
划的管理权责和流程,有助于推动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监事会同意
制定《股票期权计划管理办法》。本议案尚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向招商油贸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关联方招商局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增资 300 万
美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业务拓展实际需要;合资双方按照股权比
例增资,不存在超比例投资的情况;交易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进行,
符合本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在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按照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表
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向招商局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增资 300 万美元。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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