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轮船: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9-08-21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9[074]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登记日:2019 年 8 月 20 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5,291.40 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登记人数:120 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招商局能
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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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实施考核
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
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发布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草案)》、摘要及相关制度,具体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招商轮船股
票期权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股票
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公司发布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修订说明。具体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发
布的相关公告。
3、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收到国务院
国资委《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批复》(国资考分〔2019〕133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本公司实
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
目标。具体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 2019[026]号公告。
4、2019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招商轮船股
票期权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
的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发布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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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和修订说明的公告。具体请见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4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4 日对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以张榜的方式进行了公式,公示期自 2019 年 6 月 4 日
至 2019 年 6 月 14 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监察部未收到针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
及公示情况说明》,认为激励对象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6、2019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制
定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票期权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
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具体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发布的 2019[066]号公告。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9 年 7 月 18 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5,291.40 万份
4、授予人数:120 人
5、行权价格:3.92 元/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
(1)自授予之日起计算,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有效期均为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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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员工可在授予之日起的七年内依照事先安排的生效和行权时间表
行权,授予之日起七年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
(2)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的 24 个月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
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股票期权授予满 24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
日。
(3)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生效条件,激励对象
可根据下表安排分期行权: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满两周年)后的首个交 33%
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满三周年)后的首个交 33%
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满四周年)后的首个交 34%
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8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三、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的完成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名称:招商轮船期权
2、 股票期权代码(三期):0000000347、0000000348、0000000349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19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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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名单及数量:
占本次授 占股本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股数 予总量的 额的比例
比例(%) (%)
1 谢春林 董事长 980,000 1.85% 0.016%
2 宋德星 副董事长 755,000 1.43% 0.012%
3 王永新 董事、总经理 980,000 1.85% 0.016%
4 苏新刚 董事 980,000 1.85% 0.016%
5 赵耀铭 董事 787,000 1.49% 0.013%
6 邓伟栋 董事 903,000 1.71% 0.015%
7 刘威武 副总经理 980,000 1.85% 0.016%
8 张保良 副总经理 942,000 1.78% 0.016%
9 吕胜洲 财务总监 838,000 1.58% 0.014%
10 闫武山 副总经理 787,000 1.49% 0.013%
11 徐晖 副总经理 787,000 1.49% 0.013%
12 丁磊 副总经理 683,000 1.29% 0.011%
13 孔康 董事会秘书 612,000 1.16% 0.010%
14 张士伟 总轮机长 612,000 1.16% 0.010%
15 李佳杰 财务副总监 612,000 1.16% 0.010%
16 邹盈颖 副总法律顾问 470,000 0.89% 0.008%
公司部门级干部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8,272,000 34.53% 0.301%
45 人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子公司核心管理骨
21,934,000 41.45% 0.362%
干和技术人员 59 人
合计 52,914,000 100.00% 0.872%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期权数量及授予登记人员名单与公司 2019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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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轮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和《招商局能源运输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
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
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
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和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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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测算 ,本次激励计划登记授予的 5,291.40 万份股票期权的公
允价值总额约为人民币 7,047.16 万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
表所示:
自授予日起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合计
后续年度
年度摊销比例 15.00% 36.00% 29.13% 14.92% 4.96% 100.00%
年度摊销金额
10,570,740.2 25,369,776.5 20,524,853.9 10,512,013.9 3,494,216.9 70,471,601.3
(人民币,元)
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
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
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
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带来
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为测算数据,将以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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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公允价值基于截至 2019 年 7 月 18 日的相关参数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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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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