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轮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9[088]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招商局
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和
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时间
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及2019年9月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
会〔2019〕16号),规定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
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
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公司拟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变更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格式。根据
上 述 变 更 , 本 公 司 2018 年 末 合 并 报 表 应 收 票 据 及 应 收 账 款 为
2,080,881,572.30元,拆分为应收票据 33,928,576.44元、应收账款
2,046,952,995.86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为 1,345,231,334.55 元,拆
分为应付票 据 0 元、应付账款 1,345,231,334.55 元。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本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净利润
和股东权益无影响,公司按照准则规定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期报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
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以及 2019 年 9 月 19 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
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