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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轮船:关于出售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股份的关联交易公告2020-09-25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0[057]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股份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

   公司(下称“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向关联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

   司(下称“招商局集团”)出售 17,896,500 股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

   (下称“中外运航运”)股份,出售价格为 7,820,598 美元;

 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招商局集团及下属公司

   发生的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 4.13 亿元,

   与本次交易累计计算后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清理权益投资工具、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经与招商局集

团协商一致,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向招商局集

团持有的境外空 壳子公司 SINOTRANS SHIPPING (HOLDINGS)

LIMITED(下称“SSH”)出售 17,896,500 股中外运航运股份。交易

以评估值为基准定价,交易价格为 7,820,598 美元,招商局集团通过

                                   1
现金支付上述股份转让款。
    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出售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股份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同
意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根据评估价 7,820,598 美元,向公司实际控制
人招商局集团出售 17,896,500 股中外运航运股份。并授权公司管理层
签署相关股份转让协议及办理股份转让手续。

    招商局集团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需履行相应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审

议本议案前,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

事会审议,会后独立董事针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宋德星、赵耀铭、邓伟栋三位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同意。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介绍
    招商局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总部设于香港,

亦被列为香港四大中资企业之一。2019 年,招商局集团实现营业收

入人民币 7,177 亿元,同比增长 10.4%;利润总额人民币 1,625 亿元、

净利润人民币 1,262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2.0%和 18.0%;截至 2019

年底,招商局集团总资产人民币 9.3 万亿,同比增长 16.7%。利润总

额、净利润和总资产在央企中均排名第一。招商局集团成为 8 家连续

15 年荣获国务院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 A 级的央企之一和连续五个任

期“业绩优秀企业”。2019 年发布的《财富》世界 500 强榜单中,


                               2
招商局集团和旗下招商银行再次入围,招商局集团成为拥有两个世界

500 强公司的企业。

    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

    招商局集团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向关联方出售资产,交易标的为 17,896,500 股中外运
航运股份。
    中外运航运: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1 月 13 日

公司编号                    829396

商业登记证号码              33280940-000-01-19-3

                            12/F., China Merchants Tower, Shun Tak Centre,
注册地址
                            168-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12/F., China Merchants Tower, Shun Tak Centre,
经营地址
                            168-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授权代表                    王有良

法定股本                    50 亿港元

已发行股本                  39.92 亿港元

主要股东                    Sinotrans Shipping (Holdings)Limited 持 股



                                 3
                           96.43% , Sinotrans   (Hong   Kong)Holdings

                           Limited 持股 2.97%,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

                           公司持股 0.45%,SinotransShipping Inc 持股

                           0.16%(尾差由四舍五入造成)

    2、主营业务情况

    中外运航运以干散货和集装箱运输为两大核心主业,是集船舶投
资、运营及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航运企业。其中干散货业务主要从事
全球范围主要贸易航线运输,承运包括铁矿石、煤炭、谷物、钢材及

其他商品等散杂货物;集装箱业务主要是集装箱船的船东业务。同时
开拓 LNG 运输业务,实现公司业务多元化。
    中外运航运于 2007 年 11 月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于 2019 年
1 月完成私有化,在香港联合交易所退市。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外运航运经审计的总资产人民币

14,244,310,188.23 元,净资产人民币 11,841,571,782.05 元,2019 年度

营业收入人民币 6,712,408,217.35 元,净利润人民币 482,168,813.10

元。

    四、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情况以及本次交易定价

    双方共同聘请了中通诚评估有限公司对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5 月 31 日。以下为评估

报告主要内容:

    1、本次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

    本次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是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拟转让持有的


                                4
中外运航运 17,896,500 股股份。

    本次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招商局集团战略发展部批准,并出

具《关于核准出售外运航运股份的函》(战略发函字[2020]49 号)。

    2、评估目的

    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拟转让持有的中外运航运 17,896,500 股股

份,需要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中外运航运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

以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委托人提供

价值参考。

    3、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中外运航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为中外运航运的各项资产及负债。

    4、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5、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

    6、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7、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中外运航运单户口径的资产账

面价值为人民币 1,453,051.25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73,374.35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379,676.90 万元;评估后,总资产

为人民币 1,312,782.73 万元,负债为人民币 73,374.35 万元,净资产


                                 5
为人民币 1,239,408.38 万元。总资产评估值比账面价值减值人民币

140,268.52 万元,减值率为 9.65%;净资产评估值比账面价值减值人

民币 140,268.52 万元,减值率为 10.17%。详见下表:


                        产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表
                          资
                        评估基准日:2020 年 5 月 31 日
被评估单位: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439,570.89   1,439,871.89        301.00       0.02%
 2   非流动资产                  13,480.36    -127,089.16     -140,569.52    -1042.77%
 3   其中:其他债权投资           7,316.88         7,316.88         0.00       0.00%
 4   长期应收款                   4,193.38         4,193.38         0.00       0.00%
 5   长期股权投资                      0.00   -140,726.50     -140,726.50     #DIV/0!
 6   固定资产                       129.74          286.72        156.98      121.00%
 7   无形资产                     1,840.36         1,840.36         0.00       0.00%
 8   资产总计                  1,453,051.25   1,312,782.73    -140,268.52     -9.65%
 9   流动负债                    73,374.35        73,374.35         0.00       0.00%
10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DIV/0!
11   负债总计                    73,374.35        73,374.35         0.00      0.00%
1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379,676.90   1,239,408.38    -140,268.52     -10.17%

     综上,中外运航运股东全部权益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人民币

1,239,408.38 万元(大写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亿玖仟肆佰零捌万

叁仟捌佰圆整),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

1,236,591.90 万元人民币,评估增值人民币 2,816.48 万元,增值率

0.23%。

     评估报告所揭示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30 日止。

     上述评估报告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本交易依据评估结果定价,公司所持 17,896,500 股股份,交易价


                                              6
格为 7,820,598 美元,相比公司 2020 半年度报告中此项资产的帐面金

额 4582.66 万人民币,增值约 20.41%。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各方暂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作为出让方)与招商局集团下属全资

子公司 SSH(作为受让方)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

及履约安排如下:

    1、交易价格:7,820,598 美元。

    2、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3、付款期限:协议签署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

    4、协议的生效:双方签署协议。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目的是公司为了清理权益投资工具、减少不必要的

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中外运航运股份。交易参

照评估值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

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构成负面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股份的关联交易议案》。


                               7
    副董事长宋德星先生因担任招商局集团交通物流事业部/北京总

部部长,董事赵耀铭先生因担任招商局集团安全监督管理部部长,董

事邓伟栋因担任招商局集团资本运营部部长,该 3 名董事为关联董事,

在此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均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张良、曲毅民、吴树雄、权忠光对该项关联交易进

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主要目的是为了清理低效资产,清理权

益投资工具,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出售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中外

运航运股份。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

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其对标的

资产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具有充分的独立

性和专业性;本次评估的前提假设合理,选择的评估方法充分考虑了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公

允合理。

    本次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8
     3、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

投资向招商局集团转让所持有中外运航运的股份是为了减少不必要

的关联交易,清理权益投资工具。交易参考评估价定价,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

立董事事前审阅了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事后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八、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股份转让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尽快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九、需累计计算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关联方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 3 亿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向控股股东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借入委托借款。借

款金额为人民币 3 亿元。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请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 2020[033]号公告,2020 年 6 月 3 日,上述委托借款协议正

式签署。

     2020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招商局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70%股权

的 关 联 交 易 议 案 》, 董 事 会 同 意 本 公 司 下 属 全 资 子 公 司 CHINA

MERCHANTS         ENERGY SHIPPING            (SINGAPORE)        HOLDING

PTE.LTD.向关联方招商海通收购招商油贸 70%股权,收购价格拟为

16,000,600 美元。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请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1 日发布

的 2020[046]号公告

                                     9
    因招商局轮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与上述 2 次关联交易
为 12 个月以内同一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需要对交易金额进
行累计计算。

    十、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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