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0[057]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股份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 公司(下称“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向关联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 司(下称“招商局集团”)出售 17,896,500 股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 (下称“中外运航运”)股份,出售价格为 7,820,598 美元; 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招商局集团及下属公司 发生的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 4.13 亿元, 与本次交易累计计算后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清理权益投资工具、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经与招商局集 团协商一致,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向招商局集 团持有的境外空 壳子公司 SINOTRANS SHIPPING (HOLDINGS) LIMITED(下称“SSH”)出售 17,896,500 股中外运航运股份。交易 以评估值为基准定价,交易价格为 7,820,598 美元,招商局集团通过 1 现金支付上述股份转让款。 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出售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股份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同 意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根据评估价 7,820,598 美元,向公司实际控制 人招商局集团出售 17,896,500 股中外运航运股份。并授权公司管理层 签署相关股份转让协议及办理股份转让手续。 招商局集团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需履行相应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审 议本议案前,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 事会审议,会后独立董事针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宋德星、赵耀铭、邓伟栋三位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同意。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介绍 招商局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总部设于香港, 亦被列为香港四大中资企业之一。2019 年,招商局集团实现营业收 入人民币 7,177 亿元,同比增长 10.4%;利润总额人民币 1,625 亿元、 净利润人民币 1,262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2.0%和 18.0%;截至 2019 年底,招商局集团总资产人民币 9.3 万亿,同比增长 16.7%。利润总 额、净利润和总资产在央企中均排名第一。招商局集团成为 8 家连续 15 年荣获国务院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 A 级的央企之一和连续五个任 期“业绩优秀企业”。2019 年发布的《财富》世界 500 强榜单中, 2 招商局集团和旗下招商银行再次入围,招商局集团成为拥有两个世界 500 强公司的企业。 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 招商局集团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向关联方出售资产,交易标的为 17,896,500 股中外运 航运股份。 中外运航运: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1 月 13 日 公司编号 829396 商业登记证号码 33280940-000-01-19-3 12/F., China Merchants Tower, Shun Tak Centre, 注册地址 168-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12/F., China Merchants Tower, Shun Tak Centre, 经营地址 168-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授权代表 王有良 法定股本 50 亿港元 已发行股本 39.92 亿港元 主要股东 Sinotrans Shipping (Holdings)Limited 持 股 3 96.43% , Sinotrans (Hong Kong)Holdings Limited 持股 2.97%,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 公司持股 0.45%,SinotransShipping Inc 持股 0.16%(尾差由四舍五入造成) 2、主营业务情况 中外运航运以干散货和集装箱运输为两大核心主业,是集船舶投 资、运营及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航运企业。其中干散货业务主要从事 全球范围主要贸易航线运输,承运包括铁矿石、煤炭、谷物、钢材及 其他商品等散杂货物;集装箱业务主要是集装箱船的船东业务。同时 开拓 LNG 运输业务,实现公司业务多元化。 中外运航运于 2007 年 11 月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于 2019 年 1 月完成私有化,在香港联合交易所退市。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外运航运经审计的总资产人民币 14,244,310,188.23 元,净资产人民币 11,841,571,782.05 元,2019 年度 营业收入人民币 6,712,408,217.35 元,净利润人民币 482,168,813.10 元。 四、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情况以及本次交易定价 双方共同聘请了中通诚评估有限公司对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5 月 31 日。以下为评估 报告主要内容: 1、本次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 本次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是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拟转让持有的 4 中外运航运 17,896,500 股股份。 本次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招商局集团战略发展部批准,并出 具《关于核准出售外运航运股份的函》(战略发函字[2020]49 号)。 2、评估目的 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拟转让持有的中外运航运 17,896,500 股股 份,需要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中外运航运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 以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委托人提供 价值参考。 3、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中外运航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为中外运航运的各项资产及负债。 4、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5、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 6、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7、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中外运航运单户口径的资产账 面价值为人民币 1,453,051.25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73,374.35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379,676.90 万元;评估后,总资产 为人民币 1,312,782.73 万元,负债为人民币 73,374.35 万元,净资产 5 为人民币 1,239,408.38 万元。总资产评估值比账面价值减值人民币 140,268.52 万元,减值率为 9.65%;净资产评估值比账面价值减值人 民币 140,268.52 万元,减值率为 10.17%。详见下表: 产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表 资 评估基准日:2020 年 5 月 31 日 被评估单位: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439,570.89 1,439,871.89 301.00 0.02% 2 非流动资产 13,480.36 -127,089.16 -140,569.52 -1042.77% 3 其中:其他债权投资 7,316.88 7,316.88 0.00 0.00% 4 长期应收款 4,193.38 4,193.38 0.00 0.00% 5 长期股权投资 0.00 -140,726.50 -140,726.50 #DIV/0! 6 固定资产 129.74 286.72 156.98 121.00% 7 无形资产 1,840.36 1,840.36 0.00 0.00% 8 资产总计 1,453,051.25 1,312,782.73 -140,268.52 -9.65% 9 流动负债 73,374.35 73,374.35 0.00 0.00% 10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DIV/0! 11 负债总计 73,374.35 73,374.35 0.00 0.00% 1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379,676.90 1,239,408.38 -140,268.52 -10.17% 综上,中外运航运股东全部权益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人民币 1,239,408.38 万元(大写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亿玖仟肆佰零捌万 叁仟捌佰圆整),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 1,236,591.90 万元人民币,评估增值人民币 2,816.48 万元,增值率 0.23%。 评估报告所揭示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30 日止。 上述评估报告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本交易依据评估结果定价,公司所持 17,896,500 股股份,交易价 6 格为 7,820,598 美元,相比公司 2020 半年度报告中此项资产的帐面金 额 4582.66 万人民币,增值约 20.41%。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各方暂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作为出让方)与招商局集团下属全资 子公司 SSH(作为受让方)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 及履约安排如下: 1、交易价格:7,820,598 美元。 2、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3、付款期限:协议签署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 4、协议的生效:双方签署协议。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目的是公司为了清理权益投资工具、减少不必要的 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中外运航运股份。交易参 照评估值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 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构成负面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股份的关联交易议案》。 7 副董事长宋德星先生因担任招商局集团交通物流事业部/北京总 部部长,董事赵耀铭先生因担任招商局集团安全监督管理部部长,董 事邓伟栋因担任招商局集团资本运营部部长,该 3 名董事为关联董事, 在此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均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张良、曲毅民、吴树雄、权忠光对该项关联交易进 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主要目的是为了清理低效资产,清理权 益投资工具,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出售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中外 运航运股份。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 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其对标的 资产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具有充分的独立 性和专业性;本次评估的前提假设合理,选择的评估方法充分考虑了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公 允合理。 本次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8 3、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 投资向招商局集团转让所持有中外运航运的股份是为了减少不必要 的关联交易,清理权益投资工具。交易参考评估价定价,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 立董事事前审阅了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事后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八、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股份转让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尽快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九、需累计计算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关联方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 3 亿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向控股股东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借入委托借款。借 款金额为人民币 3 亿元。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请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 2020[033]号公告,2020 年 6 月 3 日,上述委托借款协议正 式签署。 2020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招商局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70%股权 的 关 联 交 易 议 案 》, 董 事 会 同 意 本 公 司 下 属 全 资 子 公 司 CHINA MERCHANTS ENERGY SHIPPING (SINGAPORE) HOLDING PTE.LTD.向关联方招商海通收购招商油贸 70%股权,收购价格拟为 16,000,600 美元。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请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1 日发布 的 2020[046]号公告 9 因招商局轮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与上述 2 次关联交易 为 12 个月以内同一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需要对交易金额进 行累计计算。 十、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25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