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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轮船:关于收购中外运航运下属中外运航运(北京)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2020-09-30  

                                       关于中外运航运(北京)有限公司
                     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
                        专项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专项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

--过渡期利润表                                  1

--过渡期利润表附注                              2-18
防伪编号: 0755202009131676924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已签



报告 文号:         XYZH/2020SZA10450
委托 单位:         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
被审验单位名称: 中外运航运(北京)有限公司                     微信扫一扫查询真伪
被审单位所在地: 北京-朝阳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事务所名称:
                    伙)深圳分所
报告 类型:         其他专项审计
报告 日期:         2020-09-25
报备 日期:         2020-09-28
签名注册会计师: 潘传云 张媛




               中外运航运(北京)有限公司


                    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




  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事务所电话: 0755-82900800
  传真:        0755-82900815
  通信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联合广场A栋塔楼A1001房
  电子邮件:    chenyuan_sz@shinewing.com
  事务所网址: www.shinewing.com



 如对上述报备资料有疑问,请与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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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外运航运(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由原中国经贸船务有限公
司派生分立成立,原中国经贸船务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外经贸部(84)外经贸管体字第 351
号文批准, 由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
于 1984 年投资设立。根据中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23 日运发字〔2014〕7
号《关于同意〈航运事业部实体公司设立实施方案〉的批复》,原中国经贸船务有限公
司通过派生分立的方式分立为两家公司,即本公司和中国经贸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经贸船务”),本公司继承原中国经贸船务有限公司的全部人员、资产、业务及所有
的债权债务;原中国经贸船务有限公司迁址到上海,作为航运事业部的实体公司和下属
各家公司的控股公司。上述事项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批准。

       根据《中外运航运(北京)有限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外
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 100%国有产权自成立之日起无偿划转给经贸船务。

       根据 2020 年 1 月 20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经贸船务将持有本公司 100%的股权以
人民币 608.14 万元的评估价格转让给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本公司全部股权已过户至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轮船”)名
下。

       本公司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字 91110000348290934P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旭,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安
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 14 层 1402。

       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海上国际货运代理;航
运信息 咨询服务。

       本公司之最终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 过渡期利润表的编制基础

    1.过渡期合并利润表编制背景

       2020 年 1 月 20 日,招商轮船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批准以现金方
式购买经贸船务持有的本公司 100%股权。

       2020 年 2 月 27 日,招商轮船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
向关联方收购 DS 等四家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招商轮船以人民币 6,081,400.00 元
从经贸船务购买其持有的本公司 100%股权。

       根据经贸船务与招商轮船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经经贸
船务股东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批准及招商轮船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审议通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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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过渡期间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标的资产在过渡
期间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增加,则盈利部分或净资产增加部分归招商轮船
所有;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内发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减少净资产,则亏损或其他原因
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对应的等额金额由经贸船务在经审计的损益表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
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招商轮船补偿。

    为履行前述协议约定,本公司编制了资产交割过渡期合并损益表。根据以上约定,
过渡期间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

    2.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并基于上述交易事项
之背景,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

    3.持续经营

    本公司至本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
大事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
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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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
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
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
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
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
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
务报表中计量和/或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
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
     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
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 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
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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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14 号——收入》(“收入准则”)初始确认的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
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
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
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
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
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
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6.1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
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
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
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
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
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
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
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除衍生金融资产外,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
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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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
     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公司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
     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
     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6.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
时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
    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
    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
    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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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
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
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后,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
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
计入当期损益。

    6.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
价值变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6.2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
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
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
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
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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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
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贷款承诺,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
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若现有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作为新金融工具源生或发行,该金融工具的利
率或其他条款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如更严格的合同条款、增加抵押品或担保物或者更高
的收益率等);


    (3)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
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信用利差、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约互换价格、金
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短和程度、与借款人相关的其他市场信息
(如借款人的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的价格变动);


    (4)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6)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
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7)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8)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9)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10)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
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11)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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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
免除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
做出其他变更;


    (13)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4)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无论经上述评估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
(含)30 日,则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
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
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
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
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6.2.2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
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
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
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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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本公司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
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公司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公
司认为发生违约事件。

    无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若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90 日,则本集
团推定该金融工具已发生违约。

    6.2.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本公
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
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债
务人所处行业、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担保品相对于金融资产的价值等。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
    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
    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
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
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
有依据的信息。

    6.2.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
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6.3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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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针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与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
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针对被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
易性权益工具,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
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
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
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
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公司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
因资产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在收到时确认为负债。

    6.4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
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
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

    6.4.1 金融负债的分类及计量

    6.4.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年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
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
衍生金融负债单独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示为交
易性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本公司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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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
    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
    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本公司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
根据本公司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
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
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

    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
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由本
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
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
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
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
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4.1.2   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
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
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公司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
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根
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
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公司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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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
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
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公司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
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
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
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
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
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家具、器具及其他设备      5年                5%        19.000%
 汽车                                6年                5%        15.833%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
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
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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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
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
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
损益。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
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
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
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
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
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包括养老
保险、年金、失业保险、内退福利以及其他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
是指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本公司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
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
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
离职后福利计划。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
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
退休年龄、经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对
于内退福利,在符合内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
期间本公司拟支付的内退福利,按照现值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
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
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
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
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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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

    9.收入确认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为提供劳务收入,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在提供劳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的
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的实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
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
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
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10.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10.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
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10.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
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
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
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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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
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所有者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
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所有者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
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
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10.3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
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
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四、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说明因素

    1.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影响

    (1)新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 16 号文件”)以及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 6 号文件”)编制过渡期财务报表。财会 16 号文件和财
会 6 号文件对利润表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过渡期内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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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前期差错更正及影响

    本公司过渡期内未发生前期差错更正。

    五、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注1


    注 1: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本
公司已申请并符合小微型企业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
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
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本期”系指 2019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本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5,046,860.42              132,251.00
 合计                                           5,046,860.42              132,251.00


        (1)主营业务—按行业分类

                                                   本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航运及相关业务                                 5,046,860.42              132,251.00
 合计                                           5,046,860.42              132,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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