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轮船:招商轮船关于追加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3-26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1[021]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2020 年度公司与中石化集团及下属公司关于油品运输
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28.01 亿元人民币,超出已经股东大会审
批授权的 25 亿元人民币额度,超额 3.01 亿元。董事会对上述超
出授权额度部分的日常关联交易予以追加确认。
本次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度公司与中石化集团及下属公司关于油品运输的日常
关联交易金额为 28.01 亿元人民币,超出已经股东大会审批授权
的 25 亿元人民币额度,超额 3.01 亿元。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追加确认 2020 年度与中石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与中石化及其下
属公司发生的关于油品运输的日常关联交易予以追加确认。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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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的前身是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成立于 1983 年 7 月,公司注册资本 3265 亿元
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法定代表人为张玉卓。公司主营业务范
围包括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运(含
管道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石油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
售、储存、运输;石油炼制;成品油储存、运输、批发和零售等。公
司是世界第一大炼油公司、第三大化工公司;国内最大的成品油和石
化产品供应商、第二大油气生产商,在 2020 年《财富》世界 500 强
企业中排名第 2 位。2019 年底,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
额 221,171,940.39 万元,负债总额 109,295,337.86 万元;营业收入
300,341,684.38 万元,利润总额 10,087,411.63 万元。
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
中国石化集团目前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合计 14.02%股份,为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
第(四)项规定,中国石化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
利的原则与上述相关关联方进行交易,相关交易价格将在公平磋商的
基础上根据一般商业条款制定,采用现金方式结算。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履行长期 C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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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障公司船队安全稳定的油料供应及服务,控制燃油等成本、
加强双方的业务互惠合作,共同保障国家进口能源运输安全。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超额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国际油价、原油市
场贸易量和油轮运价剧烈波动,公司积极配合中石化等中国租家的要
求,比年初预计承运联合石化的货盘数量明显增加,体现了公司油轮
船队在关键时刻保障进口能源供应链安全的重要作用、招商轮船和联
合石化合作的默契以及双方在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方面的担当。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追加确认 2020 年度与中石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议案》。副董事长吴泊先生因担任关联方中国石化集团财
务部总经理,董事钟富良先生因担任关联方联合石化副总经理对此项
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1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张良、盛慕娴、吴树雄、权忠光对该项关联交易进
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将 2020 年度与中石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关于油品运输的日
常关联交易单项超额事项和我们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同意将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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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董事会审议;超额的主要原因为 2020 年度油价及油运市场剧烈
波动,交易双方为保障中国进口能源运输安全临时增加了业务量按市
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3、监事会意见:此项日常关联交易超额是由于 2020 年度油价及
油运市场剧烈波动,交易双方为保障中国进口能源运输安全临时增加
了业务量形成的。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董事会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议案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事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未
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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