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1[022]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及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无附加条件 一、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 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020 年,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预计金额 实际占 与实际发 序 同类业 项目 关联公司 2020 预计数 2020 实际数 生金额差 号 务的比 异较大的 例(%) 原因 安装脱硫 友联船厂及其下属公 1 船舶修理 不超过 4.2 亿元 2.11 亿元 58 塔工程比 司 预期少 油品运输费用 不超过 25 亿元 28.01 亿元 14 及船舶租金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 2 采购船用燃料 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不超过 3 亿元 5,955.29 万元 3 油、润滑油 1 船用设备和物 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 3 不超过 1 亿元 9,802.06 万元 26 料备件供应等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船员管理/代 深圳海顺海事服务有 4 不超过 8,000 万元 8,451.68 万元 6 理费 限公司 货物运费及船 7,068.51 万元 0.39 舶租金 场地租费、港 中外运长航集团及其 5 口使费和靠泊 下属公司 不超过 3.5 亿元 1.64 亿元 16 费等 船员管理/代 699 万元 6 理费 货物运费及船 中国外运股份及其下 6 不超过 6,000 万元 888.21 万元 0.05 舶租金 属公司 场地租费、港 7 口使费和靠泊 辽港集团 不超过 3,000 万元 1,527.89 万元 1 费等 注: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招 商局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7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CHINA MERCHANTS ENERGY SHIPPING (SINGAPORE) HOLDING PTE.LTD.向关联方招 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收购招商局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7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不再为公司的关联方,据此 2020 年度公司与招商局能源 贸易有限公司的交易不在上表中统计。 二、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可能发生的主要的日常关联交易 包括:船舶修理;油品运输;船舶出租、船用及车用燃料油、船用润滑油的采购; 船用设备、物料备件供应;船员管理;货物运输;港口使费及靠泊费等。具体预 计情况如下: 预计2021 本年年初至 本次预计金额与 预计占同 序 交易总金 披露日与关 上年实际发生金 项目 关联公司 类业务的 号 额(人民 联人累计已 额差异较大的原 比例(%) 币) 发生的交易 因 2 金额 坞修工程如加装 友联船厂及其 不超过3 1 船舶修理 83 1,774万元 压载水系统等预 下属公司 亿元 计减少 油品运输费用及 不超过40 中国石油化工 22 1.8亿元 船舶租金 亿元 集团有限公司 2 预计燃油价格上 采购船用燃料 及其下属公司 不超过8 39 1.06亿元 涨且本年将有新 油、润滑油 亿元 船舶投入运营 招商局海通贸 船用设备和物料 不超过2 3 易有限公司及 53 521万元 备件供应等 亿元 其下属公司 深圳海顺海事 不超过1.5 4 船员管理/代理费 11 1,765万元 服务有限公司 亿元 货物运费及船舶 租金,场地租费、 船舶修理、港口 中外运长航集 新增招商油贸向 使费和靠泊费 不超过10 5 团及其下属公 16 6,191万元 中外运航运下属 等,采购及售卖 亿元 司 公司供油业务 船用燃料油、润 滑油,船员管理/ 代理费 货物运费、货代 收入、场地租费、 中国外运股份 不超过3 6 11 573万元 港口使费和靠泊 及其下属公司 亿元 费等 场地租费、港口 不超过 7 辽港集团 3 17万元 使费和靠泊费等 3,000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友联船厂(蛇口)有限公司(简称“友联船厂”)成立于 1989 年,是招商局 3 下属一级企业招商局工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之一,主营各类远洋船舶、钻井平台 的修理、改造及海洋钢结构工程。注册资本:7.83 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杨 志;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前海孖洲岛修船基地。截至 2020 年末,友联船 厂总资产为 485,888 万元,净资产为 261,186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12,656 万元,净利润 27,322 万元。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的前身是中国石油化 工总公司,成立于 1983 年 7 月,公司注册资本 3265 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 北京,法定代表人为张玉卓。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石油、 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运(含管道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石油化工及其他 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石油炼制;成品油储存、运输、批发和零 售等。公司是世界第一大炼油公司、第三大化工公司;国内最大的成品油和石化 产品供应商、第二大油气生产商,在 2020 年《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中排名第 2 位。2019 年底,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21,171,940.39 万元,负 债总额 109,295,337.86 万元;营业收入 300,341,684.38 万元,利润总额 10,087,411.63 万元。 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招商海通”),其前身为香港海通有限公司, 是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招商局集团”)的全资直属企业。公司于 1972 年在香港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四千万港元。2016 年 6 月 29 日,正式更名为招 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亚东。招商海通现已发展成为集海事、 食品、船贸及大宗贸易为一体的综合性贸易集团,业务网络覆盖范围广泛,在大 连、北京、青岛、上海、广州和深圳,以及日本大阪、新加坡等地设有办事处或 子公司,在中国内地、香港,及澳洲、欧洲等地设有多家合资企业;客户涵盖中 国内地航运、造船、港口等相关企业,以及国内外众多海事、食品商家及主流超 市;近年来,更将贸易服务拓展至电力、公路、钢铁、石油和化工企业。2020 4 年末,招商海通总资产为 650,312 万元,净资产为 461,420 万元。2020 年度,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 664,823 万元,归母净利润 29,440 万元(未经审计)。 深圳海顺海事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海顺”),2014 年 3 月 27 日由招商 局轮船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海顺船务有限公司(简称“广州海顺”)在深圳 前海自贸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600 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刘如松。深圳海顺 具有深圳海事局颁发的海员船舶船员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并通过中国船级社质量 认证公司的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从事船员外派业务的专业化 船员管理公司。深圳海顺与母公司广州海顺共享船员资源,专门为公司旗下香港 明华船务有限公司和海宏轮船(香港)有限公司及中国液化天然气(国际)有限 公司提供船舶配员服务,是招商轮船三支船队最主要的船舶配员单位。2020 年 末,深圳海顺共有自有船员 1,729 人,总资产为 2,122.82 万元,净资产为 931.69 万元,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347.24 万元,净利润 278.22 万元。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外运长航集团”)由中国对外贸易运 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于 2009 年 3 月重组成立,总 部设在北京。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1,382,635.87 万人民币;法定代 表人:宋德星。2015 年,经国务院批准,招商局集团与中外运长航集团实施战 略重组,中外运长航集团整体并入招商局集团。中外运长航集团是以物流为核心 主业、航运为重要支柱业务、船舶重工为相关配套业务的中国最大的综合物流服 务供应商,主要经营: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国际船舶 危险品运输、国际船舶旅客运输;国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普通货运;货 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大型物件运输。一般经营项目:综合物流的组 织、投资与管理;船舶制造与修理;海洋工程;相关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及运 营;进出口业务。截至 2020 年末,中外运长航集团总资产为 7,079,502 万元,净 资产为 3,891,668 万元;2020 年度,中外运长航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9,087,694 万 元,净利润 545,343 万元(未经审计)。 5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外运”)系 2002 年 11 月 20 日在中国注 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3 年 2 月 13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HK0598), 2019 年 1 月 18 日,中国外运吸收合并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中国外运以打造世界一流智慧物流平台企业为愿景,聚焦客户需求 和深层次的商业压力与挑战,以最佳的解决方案和服务持续创造商业价值和社会 价值,形成了以专业物流、代理及相关业务、电商业务为主的三大业务板块,为 客户提供端到端的全程供应链方案和服务。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中国外运总 资产为 65,408,199,465.41 元,净资产为 29,550,608,756.37 元;2020 年 1-9 月,中 国外运实现营业收入 62,290,465,505.16 元,净利润 2,081,470,476.63 元。 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辽港集团)注册于辽宁省大连市,法定代表 人邓仁杰,注册资本人民币 19,960.0798 万元。2019 年 1 月 4 日,招商局集团主 导完成大连港、营口港、盘锦港、绥中港的整合工作,辽港集团正式挂牌成立。 现有大窑湾、鲅鱼圈、太平湾、大连湾、长兴岛、仙人岛、盘锦、庄河、旅顺、 绥中等十个主要港区,港区规划面积 369 平方公里,拥有现代化专业生产泊位 195 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 153 个。主要涵盖全货种港口物流服务、园区开发、 港航增值服务、产融开发等多元化业务。主要经营包括国际、国内货物装卸、运 输、中转、仓储等港口业务和物流服务;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 拖轮业务;港口物流及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2020 年度,辽港集团营业收 入为人民币 175 亿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0.81 亿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辽港集团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666 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012 亿元,净资 产为人民币 653 亿元。(未经审计)。 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 友联船厂、招商海通、深圳海顺、中外运长航集团、中国外运、辽港集团与 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控制,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6 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中国石化集团目前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合计 14.02%股份,为本公司第二 大股东,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四)项规定,中国 石化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友联船厂、中国石化集团、招商海通、深圳海顺、中外运长航集团、中国外 运、辽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均为依法存续、经营正常的企业,履约能力较强,在 以往交易中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形成坏帐的情形。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就其 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 与上述相关关联方进行交易,相关交易价格将在公平磋商的基础上根据一般商业 条款制定,采用现金方式结算。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友联船厂、招商海通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充分利用其在修船 和船舶改造方面、设备物料备件代理等方面的能力、经验等优势,降低公司的经 营成本。 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履行长期 COA 合同、保障 公司船队安全稳定的油料供应及服务,控制燃油等成本、加强双方的业务互惠合 作,共同保障国家进口能源运输安全。 公司与深圳海顺发生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保障船队船员配备的质量和稳定性, 保障公司船队安全运营。 公司与中外运长航集团及下属公司及中国外运多年来均保持一定数量的业 7 务往来,中外运长航集团经国务院国资委将其无偿划转至招商局集团旗下,成为 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其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双方多年来业务往来的正常延续。 公司与辽港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滚装与大连港 之间的业务合作,招商局集团整合大连港进入辽港集团之后,上述交易成为公司 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采用市场定价,价格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关 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 案》。 上述议案包括七项子议案:(1)预计 2021 年度本公司与友联船厂及下属公 司发生船舶修理等交易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2)预计 2021 年度本公司与中国 石化集团及下属公司发生的油品运输的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发生船 用燃料油、润滑油采购的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3))预计 2021 年度本 公司与招商海通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物料备件供应及船用设备代理等交易不超过 2 亿元;(4)预计 2021 年度公司与深圳海顺发生船员管理或代理的关联交易金 额不超过 1.5 亿元;(5)预计 2021 年度公司与中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 生货物运费及船舶租金、场地租费、船舶修理、港口使费和靠泊费,采购船用燃 料油、润滑油、船员管理/代理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6) 预计 2021 年度公司与中国外运股份及其下属公司发生货物运输及船舶出租等日 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7)预计 2021 年度公司与辽港集团及其 8 下属公司发生场地租费、港口使费和靠泊费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副董事长宋德星先生因担任招商局集团交通物流事业部/北京总部部长,董 事赵耀铭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安全监督管理部部长,董事邓伟栋因担任 关联方招商局集团资本运营部部长,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中“预计 2021 年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第 1 项、第 3 项、第 4 项、第 5 项、第 6 项、第 7 项,副 董事长吴泊先生因担任关联方中石化集团财务部总经理,董事钟富良先生因担任 关联方联合石化副总经理,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中“预计 2021 年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第 2 项。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张良、盛慕娴、吴树雄、权忠光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 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位独立董事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关交 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3、监事会意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本身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关于 2020 年日 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符合实际情况,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5、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9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上限总额达 67.8 亿元,已经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2.5 条规定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需要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