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轮船:招商轮船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延长锁定期的公告2021-07-15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1[045]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延长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920,585,454 股公司
股份原承诺锁定期至 2021 年 7 月 18 日届满。
因触发承诺事项,该部分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
一、相关锁定股份的来源和数量变化
1. 相关锁定股份的由来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 9 月 1 日、2017 年 9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向中国经贸船务有限公司(下称“经贸船务”)发行 767,154,545 股 A
股股份购买其下属四家公司 100%股权事宜。发行价格为 4.675 元/股
(除息调整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详情请见公司 2017 年 9 月 1 日发
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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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经贸船务承诺:“1、本公司因本次
收购取得的招商轮船股份自登记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但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时,若本公司因未能达到招商轮船与本公
司在 2017 年 9 月 1 日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而须向招商
轮船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该等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上述锁定期延
长至本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
日。2、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招商轮船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格的,经贸船务持有招商轮船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在
锁定期内因招商轮船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招商
轮船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承诺。”
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已于 2018 年 7 月 14 日办理完毕全
部资产过户,并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详见公司 2018 年 7 月 14
日、7 月 21 日发布的 2018[047]、2018[048]号公告。
根据上述承诺,该部分股份锁定期自 2018 年 7 月 19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8 日止。
2.相关锁定股份内部转让及相关承诺继承的情况
2018 年 11 月 13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下属全资子
公司之间拟协议转让所持本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8[078]号),披露本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下称“招
商局轮船”)已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与其控股子公司经贸船务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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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协议,招商局轮船受让经贸船务持有的本公司 767,154,545
股 A 股股份。此次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办
理完毕。详见公司 2019 年 6 月 6 日发布的 2019[059]号公告。
招商局轮船在股份转让协议中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
起,乙方承诺履行甲方在 2017 年 9 月 1 日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项下的盈利承诺和补偿义务,并遵守甲方在 2017 年 9 月 1 日签
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第 2.3.5 条项下的标的股份锁定期承
诺。”
根据上述承诺,招商局轮船继续履行经贸船务关于股份锁定期限
的所有承诺。
3.股份数量变动情况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2020
年度除发放现金红利之外还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2 股。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实施完毕。上述
767,154,545 股股份因转增原因变更为 920,585,454 股。根据承诺,因
转增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需遵守上述锁定期的承诺。
二、交易价格触发股份锁定延期的条件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价存在连续 20 个交易
日收盘价低于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的情形,触发股份
锁定延期条件,上述相关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三、股份锁定数量及时间
综上,招商局轮船所持有的上述相关股份 920,585,454 股的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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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自动延长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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