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1[071]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9 月 1 日,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与中国经贸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船务公 司”)就收购恒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祥控股”)、中国经贸 船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船务香港”)、深圳长航滚装 物流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深圳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滚装”)、上海长航国际海运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招商明 华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航国际”)(以下合称“标的公司”) 100%股权事宜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在盈利预测承诺期届满时,由招商轮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目 标资产(定义见下文)进行减值测试。本次重组盈利预测承诺期已于 2020 年度届满,为此公司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 一、 本次减值测试报告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 试的议案》,关联董事宋德星、赵耀铭、邓伟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张良、盛慕娴、吴树 雄、权忠光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前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 公司向中国经贸船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221 号)核准,本公司向经贸船务公司发行 767,154,545 股 股票购买其持有的恒祥控股 100%股权、深圳滚装 100%股权、长航 国际 100%股权及经贸船务香港 100%股权。截至 2018 年 7 月 13 日, 四家公司己全部完成股权变更至本公司名下的登记手续。 三、 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承诺 (一)业绩承诺情况 2017 年 9 月 1 日,本公司与经贸船务就收购标的公司 100%股权 事宣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经贸船务同意在本次收购完成后, 对标的公司持有的(1)中国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49%股权、(2) 深圳滚装 100%股权、(3)长航国际 100%股权以及(4)中国外运长 航活畜运输有限公司 41.5%股权资产(以下简称“目标资产”)在承 诺期内相应的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合计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作出承诺,并就实际盈利数 不足承诺数向招商轮船进行补偿。经贸船务承诺本公司自本次收购的 交割日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以下简称“承诺期”)内目标资产的承 诺净利润如下: 年度 承诺净利润 2018 年度 35,898.56 万元人民币 2019 年度 41,774.92 万元人民币 2020 年度 75,922.07 万元人民币 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的三年(含实施完毕当年),即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由本公 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就经贸船务承诺的目标资产净利润实现情况 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意见”),并以经其审计的 所有目标资产在承诺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合计净利润数额为目标资产的实际合计净利润数(以下简称“实际净 利润”)。若相关专项审核意见系针对目标资产所在的企业作为整体计 算其实际净利润的,则相关目标资产的实际净利润应为该等目标资产 占前述企业中的持股比例对应的相应部分。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若所有目标资产在承诺 期内相应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其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则就该年度 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之间的差额部分,经贸船务应当以其尚 未出售的招商轮船股份向招商轮船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1)经贸船务当期就全部目标资产利润差额应补偿股份数的计 算公式为: 应补偿股份数=(目标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目标 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目标资产在补偿期限内各年 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新增对价股份总数-累积己补偿股份数量。 (2)若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出现小数的情况,则舍去小数 取整数作为经贸船务当期应补偿股份的数。 (3)招商轮船在截至当期期末的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 分配、股份拆细或股份合并等除权事项的,则应补偿股份数做相应调 整。例如,在转增或送股情形下的调整后应补偿股份数的计算方式如 下: 调整后应补偿股份数=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的比例) (4)经贸船务向招商轮船进行补偿以其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的约定在本次收购中取得新增对价股份总数为上限,经贸船 务用于补偿的股份仅限于经贸船务在本次收购中取得的新增对价股 份中尚未出售部分。在承诺期间各会计年度内,依据上述计算公式计 算出来的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小于零时,按零取值,即己经补偿的 股份不冲回。 (5)经贸船务在承诺期内就应补偿股份己获分配的现金股利应 作相应返还(该等返还不应视为经贸船务已经支付等额的补偿款,也 不影响经贸船务实际应补偿的总金额),计算公式为: 返还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截至补偿前每股己获得的现金股利 (以税后金额为准)×当期应补偿股份数 (6)应补偿股份由招商轮船以 1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 (二)减值测试补偿承诺 在承诺期届满时,由招商轮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资产进行 减值测试,并出具目标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如目标资产期末减值额/ 本次收购价款>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新增对价股份总数,则经 贸船务应当对招商轮船就目标资产减值部分另行补偿,补偿方式为: 经贸船务应当先以其届时持有的新增对价股份总数(含转增和送股的 股份)中尚未出售部分补偿,股份不足以补偿部分由经贸船务以现金 方式支付,具体如下: (1)补偿股份数量为: 目标资产减值部分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目标资产期末减值额/ 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2)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由经贸船务以现金补偿,补偿的现 金金额为:另需补偿的现金金额=(目标资产减值部分应当补偿的股 份数量-目标资产减值部分实际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3)前述减值额为目标资产作价减去承诺期届满时目标资产的 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目标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 润分配的影响。 四、标的资产承诺业绩实现情况 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考核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实现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18-2020 年度 承诺数 35,898.56 41,774.92 75,922.07 153,595.55 实现数 44,137.59 73,012.70 70,428.40 187,578.69 实现数减去承诺 8,239.03 31,237.78 -5,493.67 33,983.14 的差额 五、减值测试的过程 1、委托前,本公司对中通诚的评估资质、评估能力及独立性等 情况进行了了解,未识别出异常情况。 2、中通诚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相 关情况,在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方法的适 用性后,在本次评估中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长航国际 100%股 权和深圳滚装 100%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并选择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作为最终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恒祥控股 100%股权和经贸船 务香港 100%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并以此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 论。估值结果汇总表如下: 估值基准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估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公司 A B C=B-A D=C/AX100% 中国经贸船务(香港)有限 1 2,182.31 31,419.61 29,237.30 1,339.74% 公司 2 恒祥控股有限公司 360,478.44 360,478.44 0.00 0.00% 3 上海招商明华船务有限公司 212,282.49 383,593.19 171,310.70 80.70% 4 深圳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 112,895.63 129,131.85 16,236.22 14.38% 合计 687,838.87 904,623.09 216,784.22 31.52% 3、根据中通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述,目标资产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口径的股东全部权益估值结果为 904,623.09 万元, 高于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 358,644.75 万元。自 2018 年 7 月 31 日(过 户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 分配影响金额为 95,567.14 万元,其中:本公司对长航国际增资 80,000 万元,对深圳滚装增资 37,000 万元;深圳滚装向股东分配利润 21,432.86 万元。 4、本次减值测试过程中,本公司己向中通诚履行了以下工作: (1)己充分告知中通诚本次评估的背景、目的等必要信息。 (2)对于存在不确定性或不能确认的事项,需要及时告知并在 其《资产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 5、本公司对于评估所使用的评估假设、评估参数进行了复核, 未识别出异常情况。 6、本公司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减值 测试情况出具了《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1SZAA40155 号)。 六、测试结论 目标资产减值金额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目标资产 2020 年 12 月 31 日股东权益评估价值 904,623.09 减:自 2018 年 7 月 31 日(过户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 95,567.14 配影响 减:交易作价 358,644.75 减值额 不适用 经测试,目标资产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口径的股东全部权 益估值结果为 904,623.09 万元,高于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 358,644.75 万元。自 2018 年 7 月 31 日(过户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 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影响金额为 95,567.14 万元,其 中:公司对长航国际增资 80,000 万元,对深圳滚装增资 37,000 万元; 深圳滚装向股东分配利润 21,432.86 万元,合计影响数 95,567.14 万元, 考虑该等影响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目标资产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价值仍高于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未发生减值。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