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轮船:招商轮船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09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3[006]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
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8 日以书面审议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审议了会议
议案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国资监管机构审核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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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
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
格:
1、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
2、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的情形;
3、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情形;
5、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上述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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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审核,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修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是为了保证
第二期股票期权计划的顺利实施,为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的资格认
定提供合理、有效的依据,切实发挥招商轮船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作
用,达到股权激励的目的,有效支持公司战略落实和持续发展,进而
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监事会同意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本议案尚需国资监管机构审核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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