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轮船:招商轮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第一次修订版)2023-03-09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二〇二三年三月
(第一次修订)
目录
第一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及组织机构 ............................ 1
第二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流程 ........................................ 5
第三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部控制程序 .............................. 10
第四章 附则 .............................................................................. 10
第一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及组织机构
第一条 股票期权管理及组织机构
股票期权计划的管理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执行部门包括:董事
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律合规及风险管理部、
审计部、监察部等。
第二条 股票期权计划管理机构
股票期权计划实施的管理机构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
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
批准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二) 董事会是股票期权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
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和修订的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批;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负责审核首次授予之外的各期
股票期权的授予方案,负责审核确定各期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负责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根据生效
安排和业绩条件审核各期股票期权的生效和行权;负责审核
已授出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调整方案;负责审核实施
股票期权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年度股票期权计划
和各期授予方案,负责审议各期已授出股票期权的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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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定和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第三条 股票期权计划执行机构
股票期权计划的执行机构包括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
部、财务部、法律合规及风险管理部、审计部、监察部等。
(一) 董事会办公室
1. 负责股票期权计划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股票期权
的授予及行权;
2. 负责向董事会建议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并根据董事
会决议确定的授予日计算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3. 负责根据股票期权计划制定对已授出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和数量的调整方案;
4. 负责定期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汇报股权激励
工作实施进度;
5. 负责组织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计划和各期授予方案以及相关议案;
6. 负责与资本市场、股东和媒体沟通和交流股票期权
计划实施情况;
7. 负责向证券监管部门汇报股票期权计划实施情况,
并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撰写信息披露文件;
8. 协助人力资源部组织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日常沟通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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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人力资源部
1. 负责拟定股票期权计划和各期授予方案,拟定授予
范围、授予数量、生效安排、授予业绩条件、生效业绩条件
等关键内容;
2. 负责汇总、审核激励对象授予资格、生效资格及生
效数量,负责组织签署授予文件;
3. 负责汇总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4. 负责统计和核算激励对象各期获授股票期权的生效
数量、失效数量,并通知激励对象生效数量或失效数量;
5. 负责组织激励对象行权,核算行权数量及已生效数
量,负责股票期权的台帐管理工作,记录和统计股票期权的
授予、生效、变更、失效、行权情况;
6. 负责所有股票期权计划相关文件和文档的保存等档
案管理工作;
7. 负责向控股股东沟通和汇报股票期权计划和各期授
予方案的生效及行权情况;
8. 组织并回复激励对象的日常沟通与咨询。
(三) 财务部
1. 负责核算本公司的年度业绩指标实际达成值,统计
对标企业的年度业绩指标实际达成值,分析和判断授予业绩
条件和生效业绩条件的满足情况,并提交人力资源部;
2. 负责各期授予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有关已授出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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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估值及相关的帐务处理;
3. 协助人力资源部核算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收益;
4. 负责股票期权行权收益的相关帐务处理;
5. 负责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四) 法律合规及风险管理部
负责解释、咨询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法律问题,
审核、保存与管理相关法律文件。
(五) 审计部
负责股票期权计划的审计工作,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公
司授予量、个人授予量、生效数量、行权收益有否超过按有
关规定计算的数额。
(六) 监察部
负责股票期权计划的监督工作,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公
司授予量、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个人授予量、激励
计划期内是否存在触发违法违规的事件、实际生效数量、行
权收益有否超过按有关规定计算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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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流程
第四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制订和审批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拟定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并就本激励计划(草案)内容与控股股东进行
沟通,经控股股东表示无异议后,可将本激励计划(草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作
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
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草案)是否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核实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包括
授予对象、授予资格、授予数量);
(五)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激励计划(草案)出具
法律意见书;
(六)董事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后的 2 个交易
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独
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法律意见书,并同时抄报证券交
易所;
(七)在控股股东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审核批准后,公
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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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
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
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
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
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九)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
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
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
易发生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十)公司股东大会在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
决时,须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独立董事应当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所有的股
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十一)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
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除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应当单独统计并予以
披露。监事会应当就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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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说明;
(十二)股东大会批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后,即可实施。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具体办理股票期权授予、行权和
注销等事宜。
第五条 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本激励计划授予方案;
(二)董事会审议批准股票期权授予方案,根据本激励
计划确定授予日;
(三)董事会就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
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发表明确意见;
(四)监事会核查授予日及激励对象的名单是否与股东
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范围相符并发表意见;
(五)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具体的股票
期权授予事宜;股票期权授出时,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
票期权授予协议》,通知每位激励对象的被授予数量、行权
价格和生效安排等相关信息,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公司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授予条件
成就后 60 日内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公告等相应程序,
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登记结算与过户
事宜;公司董事会对授予情况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并通过控
股股东将授予情况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七)激励对象须配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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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等事宜。
第六条 生效和失效流程
(一)在每个生效年度,财务部根据公司和对标企业的
年度业绩指标实际达成值,分析和判断各期股票期权生效业
绩条件的满足情况;
(二)人力资源部统一汇总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年度绩
效考核结果;
(三)人力资源部根据各期股票期权的生效安排、生效
业绩条件和业绩指标实际达成值和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
考核结果,核算各期股票期权的生效数量和失效数量,提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各期股票期权的生效数量
和失效数量;
(五)董事会审议确定各期股票期权的生效数量和失效
数量;
(六)人力资源部对股票期权生效数量和失效数量进行
台账管理;
(七)人力资源部向激励对象通知股票期权生效数量和
失效数量;
(八)董事会办公室对股票期权的生效或失效信息进行
披露。
第七条 股票期权的行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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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提交《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提出行
权申请,确定各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申请与是否
达到条件审查确认。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应就激
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明确意见。
(三)激励对象的行权申请经董事会确认及核实后,公
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按申请行权数量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股票,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四)激励对象行权后,涉及注册资本变更的,由公司
向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公司变更事项的登记手续。
(五)人力资源部按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国
资委备案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激励对象提供集中或自主行权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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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部控制程序
第八条 制度和流程控制程序
(一) 董事会为股票期权计划的最终解释和审定机构;
(二) 按职能设置各级专门机构负责专项事务。考核
和资格审定等各项重要事务由不同的部门负责,互相监督。
第九条 实施过程的控制
通过培训、咨询和投诉机制,保证了计划的有效性和正
确性。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施行,由董事会负
责解释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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