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轮船:招商轮船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2023-03-30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
引》的规定和要求,为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核对了公司编制的《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专项说明》并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招商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
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
务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
符合该办法第 34 条的规定要求,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
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2、2022 年度,财务公司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属于公司合法、合理的经济
行为,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资金独立性、
安全性有保障,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贷款等金
融业务情况与信永中和出具的《专项说明》情况一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良、盛慕娴、吴树雄、权忠光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