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2019-02-23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由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在张家口京张迎宾廊道生态能源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公司与被担保对象构成关联关系,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二、本次关联担保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为参股子公司正利能源提供担保,有利于缓解光
伏新能源产业的资金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助于在光伏业务领域的战略
发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
事应回避表决,并请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严冶、沈艺峰、刘树浙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签字页,无正文)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严 冶 沈艺峰 刘树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