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高管聘任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所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根据公司总裁、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公司拟聘任潘洁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经 审阅潘洁女士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 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潘洁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严冶、沈艺峰、刘树浙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