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电器:正泰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7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
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
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正泰安能为其全资子公司温州翔泰开展的应收款链平台业务承诺的应付
账款承担最高不超过 5 亿元的无条件付款责任担保,并请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
保护公司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采取的针
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社
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交易金额不超过 3.5 亿美元或等
值外币(在该交易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并请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树浙、谢思敏、陈俊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