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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泰电器:正泰电器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2-08-31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的要求,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正泰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料,

并查阅了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正泰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

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正泰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

    正泰财务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4 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中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筹建,并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正式对外营

业,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三楼 305 室,注册资本金 10

亿元人民币,股东单位 2 家,其中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1%,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持股 49%。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正泰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或融资顾

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

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

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

员单位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开办固定收益类有价

证券投资业务;12.开办即期结售汇业务。

    二、正泰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正泰财务公司严格遵循金融行业的监管政策,持续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正泰财务公司

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架构,并在《正泰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及监事会的职

责,各治理主体职责边界清晰,符合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原则。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正

泰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与薪酬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相关专
项事务进行评估审议。

    正泰财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并审议讨论公司重大

事项,充分发挥“三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及时研究和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确保公

司规范运作和务实高效。

    正泰财务公司高级管理层共由 3 人组成,分别包括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总经理

助理一名。现设有包括综合办公室、营业部、公司业务部、计划财务部、风险合规部、内部

审计部、信息科技部在内 7 个职能部门。

    正泰财务公司将合规经营放在首位,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适应公司运营需

求的信息管理系统,营造了审慎稳健的企业文化。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正泰财务公司通过加强内控及风险管理流程,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不断提高法律

合规风险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控力度和应对能力,建立起了一套较为科学、健全、合理的

内部控制体系,覆盖各业务活动、管理活动及主要风险,并定期进行评估、完善,内部控制

管理责任制清晰明确。

    正泰财务公司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机构,业务部门作为内

控合规的第一道防线,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业务,风险合规部作为内控合规的第二道防

线,切实做好内控体系的统筹规划、组织落实和检查评估,内部审计部作为内控合规的第三

道防线,积极对内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并监督整改。

    (三)控制活动

    1.资金业务控制

    正泰财务公司制定有《资金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办法》等制度,按照公司流程和标准规范执行,有效控制业务风险。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

位在正泰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正泰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

结算的安全、快速,同时做好系统维护工作和应急演练,避免因系统故障造成成员单位无法

及时进行资金结算等问题,减少操作风险的产生;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正泰财务公司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开展存

款业务,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业务控制

    正泰财务公司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遵循“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操作原

则,严格按照《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信贷业务,

业务制度和流程完备;贷款划拨后,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与监督,定期搜集财务报

表和数据,做好贷后跟踪工作,滚动评估信用状况,按季度进行资产风险分类。

    3.投资业务控制

    正泰财务公司制定有《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

办法》等制度规定,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在银保监会规定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在决策程序上,

业务部门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所确定的投资类别及金额开展业务,业务开展后,定期对持仓

情况进行风险监控。

    4.信息系统控制

    正泰财务公司软硬件设施和信息安全体系较为完善,由信息技术部门对操作人员在其权

限范围内按最小授权原则进行授权设置,运用用户口令、证书、加密等技术措施保障系统安

全。正泰财务公司通过核心业务系统和集团成员单位开展结算、查询、转账等网上银行业务。

     5.内审稽核控制

    正泰财务公司设立了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了科学可行、覆盖全面的内部审计相关

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各项业务活动进行持续的内部审计和监督,定期对内控制度执行情

况、业务活动的合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正泰财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制定了相关的业务制度和流程,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

有效执行,整体风险可控。

    三、正泰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正泰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55.43 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

币 43.67 亿元,2022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0.52 亿元、税后净利润 0.31 亿元。
    (二)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正泰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

例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稳步推进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加强风险管控,推进制度建

设,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流动性管控,在确保资金安全和集团支付的前提下,优化资产

配置结构。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发展。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正泰

财务公司未发生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正泰财务公司的

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主要监管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指标                监管值              2022 年 6 月 30 日实际值
     1      资本充足率                            ≥10.5%                        30.76%
     2      贷款拨备率                            ≥1.5%                           2.6%
     3      不良资产率                              ≤4%                                0%
     4      不良贷款率                              ≤5%                                0%
     5      流动性比例                             ≥25%                         56.26%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在正泰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10.14 亿元,票据贴现

余额为 0.02 亿元。

    五、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正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开

业以来严格按照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且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较好的控制风险。根据本公司对正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

价,未发现风险管理及会计报表的编制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正泰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

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