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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泰电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9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阅和了解有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国良先生的个人履历、任职资质、专业经验等
情况,我们认为:陈国良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公
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名陈国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

   本次筹划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
能”)分拆上市事项,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公司和正泰安能业
务的共同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和正泰安能的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加强公司光伏新能
源业务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待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
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启动对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分拆上
市事项的前期筹备工作。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户用光伏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担保及授权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贷款行对借款人设置了严格的准入条件,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黄沈箭、彭 溆、刘裕龙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