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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港: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3-27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9-009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大连
港”)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9 年第 1 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借用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54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

年11月23日向社会公众股东公开发行76,182万股,向社会公众股东公

开 发 行 部 分 的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3.8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894,91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95,800,000.00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799,116,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26日缴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
除本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

等费用合计人民币27,024,480.53元后,公开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72,091,519.4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0]第170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分

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二七广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广场支

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A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与银行、

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进行共同监管。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018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2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借

用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人民

币8,1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9年3月22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用于募投项目的资金为 241,536.20 万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 万元,取得存款利

息收入 8,467.23 万元,账户余额为 4,140.18 万元。具体项目使用情
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        已累计使用
                              承诺投资                            未使用         项目进展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总额                                                 说明
                                  1                 2             3=1-2
             新港 100 万                                                       项目已完工,结
     1       立方米原油         76,000        52,498.41        23,501.59       余 募 集 资 金
                 储罐                                                          23501.59 万元。
             矿石专用码                                                        项目未总体竣工
     2       头 4#堆场          52,000        41,628.41        10,371.59       验收,工程款未
                 工程                                                          支付完毕。

                                                                               项目已完工,结
     3       汽车滚装船         23,000        21,200.23         1,799.77       余 募 集 资 金
                                                                               1799.77 万元。

     4        其他项目       126,209.15       126,209.15            0
     5        利息收入                                          8,467.23
                合计         277,209.15       241,536.20       44,140.18
注:本表结余 44,140.18 万元扣除已置换的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为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140.18 万元。



      2019 年 3 月 1 日至 26 日募集资金项目付款 0 万元,截至 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44,140.18 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9 年第 1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

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保证募集项目的资

金投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借用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和《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

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1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1 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保荐

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

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形,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

营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就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

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
需的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19 年第 1 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 2019 年第 1 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