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股份: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1-03-26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7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概述
2021 年 2 月 4 日,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大连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港股份”或“公司”)完成了对营口港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股份”)的换股吸收合并工作,合并
后的第一大股东为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原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大连港股份”)与营口港股份的部分固定资产在折旧年限会计
估计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吸收合并为一个主体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规范统一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结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
公司依据招商局集团统一的会计估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梳
理,重新核定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2 次会议,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进行重新核定,并于 2021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部
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一)固定资产类别及变更情况
公司重新核定了固定资产的大类别、细分类和使用年限,主要的
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没有变更,如:码头类资产、油罐油管、铁路机
车、港口特种作业船舶、机械设备类、配网供电设备、配套管网等,
其他类别的固定资产根据其预计使用寿命,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
限。与变更前相比,总体会计估计更趋向于适度审慎。具体变更情况
如下:
序号 固定资产类别 变更前年限 变更后年限
1 港口及码头设施 18-50 5-50
2 堆场及场地 40 5-30
3 仓库 40 5-30
4 商住用房 40 5-30
5 船舶 18-28 10-25
6 机械设备 5-15 8-15
7 车辆 8-25 5-25
8 集装箱 10 8
2
9 信息化设备 5-8 3-10
10 办公用品 5-8 5
(二)固定资产净残值率的调整
集装箱的净残值率由 5%调整为 15%;
其他固定资产净残值率由 0-10%调整为 5%。
(三)会计估计变更实施日
本次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净残值率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
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为:
(一)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预计 2021 年减少约 1.3 亿元;
(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预计 2021 年减少约 1.3 亿元。
本次会计评估变更对 2021 年度经营成果有暂时性影响,后期的
影响逐年下降,最终将对经营成果形成正向影响。
如果综合考虑大连港股份和营口港股份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对辽港股份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不大。
3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新核定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遵守了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经核查,本次重新核定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
年限的会计估计,遵守了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 2021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重新核定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遵守了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4
七、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出
具了专项说明,对公司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说明进行了复核,未
发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