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股份: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1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
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
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
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本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大连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大连分所”)承办。安永华明大
连分所于 2006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注册地址
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 280 号裕景国际中心 28 层。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末拥有合伙人 22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2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
师 1818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 400 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4.9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2.82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2.7 亿元)。 2021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16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63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
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
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一
次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
监管措施,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
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柳太平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
师,于 2004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7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
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现任安永华明大连分所主管合
伙人。从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3 家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港口运输、贸易、
房地产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赵宁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
2001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1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复核 6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
括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水上运输业、批发业等。
拟任项目签字会计师王笑瑶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 201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港口、汽车等。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
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的审计费用主要是基于安永华明审计工作范围、工作繁简程
度、项目耗费的时间成本等确定的。2023 年度,总体审计费拟定为
508 万元/年(含增值税),其中本公司审计费为 320 万元/年(含增
值税)。如果 2023 年度审计范围、审计工作内容增加较多,公司将以
实际工作量核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核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续聘安永
华明为公司 2023 年财务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机构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安永华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较
为丰富的上市公司职业经验,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在公司以往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
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同意将续聘安永华明
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的事项提请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3 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外
部审计师,对 2023 年度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
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3 次会议
全票通过《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外部审计师,同意将相关
议案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外部审计师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