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5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临时)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在公司 1518 会议室召开。经参会
董事表决,董事会决议:
通过《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免职的议案》。
鉴于公司总裁顾伟国先生到龄退休,提请自本议案通过之日
起,免去其公司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由公司执行委
员会主任(董事长)陈共炎先生代行总裁职责,代职时间不
超过 6 个月。免去顾伟国先生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同意免去
顾伟国先生公司董事职务,将此事项提交最近一次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我们认为免去顾伟国先生公司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副
董事长职务及同意免去顾伟国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提议、审议及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
2. 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审议结果,同意自提请自本议案通过
之日起,免去顾伟国先生公司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副董事长
职务;由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董事长)陈共炎先生代行总裁职
责,代职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同意免去顾伟国先生公司董事职务,
将此事项提交最近一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 王珍军、刘淳、吴毓武、刘瑞中
2019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