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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银河: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3-28  

						公司代码:601881                                                公司简称:中国银河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和客观性原则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将公司所有业务条线、管理条线、

分公司、证券营业部和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均纳入评价范围,并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重点评价范围

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各业务和职能管理部门、各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银河

     期货有限公司、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银河金汇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包括:经纪业务、互联网金融、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代销金融产品、

投资银行业务、自营投资业务、新三板挂牌及做市业务、研究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私募投资基金业务、
另类投资业务、期货业务、投资顾问业务、托管业务、基金外包业务、PB 业务、代销贵金属业务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管理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结算管理、信息技术、风险管理、

合规管理、反洗钱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行政管理、内部审计、内部监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全面风险管理;(2)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执行情况;(3)投资银行业务管理;(4)投资业务

管理;(5)融资类业务管理;(6)客户适当性和反洗钱管理;(7)信息技术管理;(8)对子公司绩效考

核管理;(9)子公司公司治理;(10)公司发生的风险事件和例外事项;(11)已发现的内部控制和合规

管理方面问题的持续整改情况。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可能导致的财务报表错报对     大于等于 5%          大于等于 2.5%,且小于   小于 2.5%
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占比                          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公司更正已经发布的财务报表;(3)
                      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的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该错报;(4)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
                      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
                      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
                      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可能导致的财务报表负面影响     大于等于 5%          大于等于 2.5%,且小于 5%   小于 2.5%
对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占比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
                      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
                      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
                      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子公司管理等个别方面存在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对发现的非财务报告一般控制缺陷,已责成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整改

计划、督促落实整改并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以前年度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除“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

题未落实整改到位”以外,其余均已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发出日,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

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认为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

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19 年,公司将继续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共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