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2019年度第十五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9-10-21
债券简称:16 银河 G2 债券代码:13645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2019 年度第十五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
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
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信达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信达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信达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信达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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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准文件及发行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13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
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5 亿元(含 55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品
种二)
(二)债券代码:136456
(三)债券发行额:6 亿元
(四)债券存续期:5 年期
(五)票面利率:3.35%
(六)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七)债券担保:无担保
(八)发行时评级情况: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九)跟踪评级情况: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出
具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 SD【2019】056 号),对本期债券的信用等
级维持为 AAA,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 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三、本期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京
02 民初 281 号),判决:1、张雯、长春百盛天启经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就(2019)京仲裁字第 1079 号仲裁裁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债
务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与张雯、长春百盛天启经贸有限公司诉讼案件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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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4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司与长春市祥升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仲裁案件涉及的(2019)京仲裁字第 1079 号《裁决书》具体内容请见公
司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仲裁进展的公告》。
四、本次重大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信达证券于近日获知该事项。在获知该事项后,信达证券已及时督促发行人
就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对发行人业务经营、财务状
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信达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信达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本期债券的
本息偿付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
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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