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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银河:独立董事对于《公司与银河金控续签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并设定2020-2022年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11-13  

						   独立董事对于《公司与银河金控续签证券和金融产品
 交易框架协议并设定 2020-2022 年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关联交易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并

听取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公司与银河

金控续签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并设定 2020-2022 年关联交

易上限的议案》进行了审慎查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该议案所指的持续关联交易是于正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

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设定的年

度上限属公平合理。

    2.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未参加表决。

    3.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刘瑞中、王珍军、刘淳

                                            2019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