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中国银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2022-03-3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董事会:
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根
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结合董事会及委员会
2021 年度工作安排,积极履行职责,重点围绕年度报告、中
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合规管理有效
性评估报告、关联交易情况、外部审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深
入研究和审慎论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一、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末,审计委员会由 6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刘淳独
立董事、刘瑞中独立董事、王珍军独立董事、罗卓坚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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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杨体军董事 、刘昶董事 。委员会主任由具有会计高级
职称的刘淳独立董事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二、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预审及讨论事项 21
项,听取报告 4 项,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一)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关于 2020 年年审工作情况的汇报
2021 年 3 月 19 日
(二)预审《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2021 年 6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同意杨体军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发
展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2 2021 年 6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同意刘昶女士担任董事会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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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三)预审《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四)预审《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五)预审《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预审《关于提请修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提请修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
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请示》
(九)审议《关于继续聘请中介机构完成 2021 年度分支机
构审计工作的请示》
(十)听取《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合规管
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十一)讨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十二)讨论聘任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一)预审《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7 日
(二)听取《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审计情况的
报告》
(一)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关于 2021 年中期审阅情况的汇报
(二)预审《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5 日 (三)预审《关于赎回剩余 5 亿份纾困基金关联交易的议
案》
(四)审议《公司反洗钱管理专项审计报告》
(五)审议《2020 年管理建议书》
预审《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021 年 10 月 19 日
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11 月 5 日 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招标相关工作的请示》
2021 年 11 月 10 日 审议《关于选聘中介机构实施分支机构审计工作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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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审《公司与银河金控续签证券与金融服务框架协
议并设定 2022-2024 年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22 日 (二)审议《关于选聘中介机构实施分支机构审计中选结
果的请示》
(三)审议《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021 年,各位委员积极参加委员会会议,会议前认真审
议会议材料,为高效履职进行充足准备;会议上认真听取议
案说明,结合自身专业经验积极参与研究讨论,并提出工作
建议。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 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刘 淳 主任 7 7
刘瑞中 委员 7 7
王珍军 委员 7 7
罗卓坚 委员 7 7
杨体军 委员 5 5
刘昶 委员 5 5
三、委员会 2021 年度重点工作
(一)积极做好年度审计的监督工作
报告期内,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年度
审计监督职责,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开展沟通,及时掌握并
监督审计进展情况,专题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0 年度
外部审计情况、2021 年中期审阅情况的汇报,重点关注审计
重点、审计计划、审计工作范围、重大会计处理、资产减值
确认等问题,就审计后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做出专业判断,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评价,
为董事会审议年报、半年报提供了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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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查公司财务信息及相关披露
根据职责,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0 年年报、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方案、公司 2021 年中期报告、公司 2021 年
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相关报告
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上交所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及
有关财务申报的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后进行披露。
(三)检查指导内部审计及内控评价
报告期内,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按照证券行业监
管要求和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审计原则,指导内部审计部门
在充分考虑内部审计资源现状和公司董事、监事和经营管理
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照
工作计划督促实施审计项目、评估审计结果,努力发挥审计
咨询服务的作用。同时,督促开展内控自评,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预审并提出相应意见,为
进一步提升公司内控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四)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
在董事会领导下,委员会积极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
管理职责,认真开展关联方分析确认、关联交易合规审查、
重大关联交易决策的组织工作。报告期内,预审《关于赎回
剩余 5 亿份纾困基金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银河金控续
签证券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设定 2022-2024 年关联交易上
限的议案》,确保关联交易事项能够按照一般商业原则和有
利于公司股东整体利益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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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讨论、修订内审制度
委员会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
内部审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
织审计总部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
法》进行修订。根据外规变化,优化上述制度整体架构,并
对制度相应内容和表述进行了调整和规范,推动公司内部制
度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衔接,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强化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责。按照公司治理程序,审议通过《经
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预审《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
(六)组织开展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
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及行业惯例,委员会提名聘任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
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审计服务及审阅服务,上
述提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推动管理建议书落实见效
委员会一贯重视运用审计成果促进公司内控有效性提
升。2021 年 8 月,委员会对外审机构编制的《2020 年管理
建议书》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审议通过,安排审计总部跟进经
营管理层对外审机构管理建议书的整改落实情况,要求明确
时间进度、责任部门、整改人员,并适时向董事会汇报落实
情况。
(八)着力提升公司社会责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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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高度重视管理环境、社会与管治(ESG)工作,
下设 EGS 工作组,负责全面提升公司社会责任管理工作。报
告期内工作组审议通过《ESG 工作组工作细则》、《关于建立
ESG 战略模型的请示》、《2020 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
管治报告》。本年度,ESG 工作组与中介机构对照香港联交所
新版《ESG 指引》对公司的 ESG 指标字典库进行了逐项对比
分析,确立了公司《2021 年度 ESG 报告》披露的标准与口径。
同时,委员会预审《2020 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
报告》,为董事会管理环境、社会与管治(ESG)相关风险与
机遇,全方位履行社会责任,提出有效建议。
(九)调整委员会主任及部分组成人员
2021 年 6 月 29 日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根据董事的职业
经历和专业背景情况,对委员会进行了换届,刘淳主任连任
新一届审计委员会主任,调整了委员会的部分组成人员,进
一步优化了委员会的成员结构,决策支持能力和水平持续增
强。
四、委员会 2022 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与审计机构的工作沟通,在审计机构
进场前,就审计计划、风险预判、评价方法和重点事项进行
专题研究。
(二)及时关注审计工作中的主要风险点和关键事项,
利用审计成果推动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不断完善。
(三)依法合规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强
化对关联方分析确认、关联交易合规审查、重大关联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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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决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做好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合规管理有效性评
估工作,不断推动公司内控体系建设。
(五)梳理公司当前 EGS 相关管理制度,就完善 EGS 管
理制度向董事会提供决策建议。
(六)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提前研究论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
履行了法定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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