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 2014─02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4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 时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中煤大厦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周年大会”或“本次会 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17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10 外资股股东人数 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454,110,727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7,753,438,388 第 1 页 共 5 页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700,672,33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3.76292%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8.47828%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28464% (三)会议主持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李延江先生 主持,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亲自出席董事 8 名,董事长、执行董事王安先生因故 无法亲自出席;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亲自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周东 洲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序号 通过 《关于<公 司 2013 年度 1、 8,452,388,727 99.97963% 1,000 0.00001% 1,721,000 0.02036% 是 董事会报 告>的议案》 《关于<公 司 2013 年度 2、 8,453,388,727 99.99146% 1,000 0.00001% 721,000 0.00853% 是 监事会报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财 3、 8,453,386,727 99.99144% 3,000 0.00004% 721,000 0.00852% 是 务报告的议 案》 第 2 页 共 5 页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 4、 8,453,388,727 99.99146% 1,000 0.00001% 721,000 0.00853% 是 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资 5、 8,453,146,827 99.98860% 3,000 0.00004% 960,900 0.01136% 是 本支出计划 的议案》 《关于聘请 公司 2014 年 中期财务报 告审阅和年 6、 8,453,388,727 99.99146% 1,000 0.00001% 721,000 0.00853% 是 度财务报告 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 案》 《关于公司 董事、监事 7、 8,453,155,727 99.99144% 3,000 0.00004% 721,000 0.00852% 是 2014 年度薪 酬的议案》 《关于延长 公司已注册 的 100 亿元 8、 8,452,388,727 99.97963% 1,000 0.00001% 1,721,000 0.02036% 是 中期票据有 关授权有效 期的议案》 《关于公司 发行债务融 资工具一般 9、 8,452,148,827 99.97679% 240,900 0.00285% 1,721,000 0.02036% 是 性授权的议 案》 第 3 页 共 5 页 《关于修改 10、 公司<章程> 8,453,386,727 99.99145% 2,000 0.00002% 721,000 0.00853% 是 的议案》 《关于投资 建设中煤陕 西榆林能源 11、 化工有限公 8,452,388,727 99.97963% 1,000 0.00001% 1,721,000 0.02036% 是 司大海则煤 矿及选矿厂 项目的议案》 《关于投资 建设图克气 12、 化岛及相关 8,452,388,727 99.97963% 1,000 0.00001% 1,721,000 0.02036% 是 工程项目的 议案》 议案 8《关于延长公司已注册的 100 亿元中期票据有关授权有效期的议 案》、议案 9《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及议案 10《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赞成比例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张汶、易建胜律师出席了本 次股东周年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经其审验认为,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股东周年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第 4 页 共 5 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