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能源: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5-14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 2014─02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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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4 年 5 月 13 日
在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中煤大厦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董事长、执行董事王安先生因故无法亲自出席,委托副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李延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李延江先生为
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批准《关于公司开展动力煤期货业务的议案》
赞成票:9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批准公司开展动力煤期货业务,其中 2014 年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
仓量不超过 400 万吨,保证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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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动力煤期货业务事宜已发表了相应的审核意见。
有关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 批准《关于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试行)的议案》
赞成票:9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批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试行)》。
3、 批准《关于披露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公
告的议案》
赞成票:5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批准公司根据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进一步避免与中国中
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及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涉及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承诺的事项,关联董事王安、
李延江、李彦梦和彭毅已经回避表决。
有关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关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一
步避免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宜的审核意见。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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