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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煤能源: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11-14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 2014─055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 年 12 月 29 日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11 月 28 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董事会

3.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00

4.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中煤大厦

5.    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是否为特
  序号                    提议内容                    披露时间    披露媒体       公告名称      别决议事
                                                                                                   项



             审议《关于确定公司 2015-2017 年持
1、          续性关联交易年度豁免上限的议案》


                                                                           中国中煤能源股
             批准、追认及确认《煤炭供应框架协                              份有限公司第二
             议》及其截止 2015 年、2016 年、2017              中国证券报、 届董事会 2014 年
(1)        年 12 月 31 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建议 2014 年 10 月 上海证券报、 第 六 次 会 议 决 议
             年度上限                                                                           否
                                                 24 日        证券时报、 公告、中国中煤能
             批准、追认及确认《综合原料和服务                 证券日报     源股份有限公司
             互供框架协议》及其截止 2015 年、                              日常关联交易公
(2)        2016 年、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三个                            告
             年度各年的建议年度上限
             批准、追认及确认《工程建设、设计
             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及其截止
(3)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建议年度上限


        三、 会议出席对象

        (一) 在股权登记时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1. 截止 2014 年 11 月 28 日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 公司 H 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中国及香港法律顾问。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2.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中煤大厦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

                                                  2
     司董事会秘书处。

3.   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股东代表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
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
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
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五、 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可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
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00。

2.   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
     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取得电
     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附件二)。

3.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
     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
     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三)。

4.   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可登陆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5.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其它事项



                                    3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新民、景晶

     电话:010-82256481、010-82256246

     电子邮件地址:yangxinm@chinacoal.com、 jingjing@chinacoal.com

     传真:010-82256484

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附件三: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4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4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关于确定公司 2015-2017 年持续性关联交
1
        易年度豁免上限的议案》
        批准、追认及确认《煤炭供应框架协议》及其截
(1)     止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三
        个年度各年的建议年度上限
        批准、追认及确认《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
(2)     议》及其截止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建议年度上限
        批准、追认及确认《工程建设、设计及总承包服
(3)     务框架协议》及其截止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建议年度上限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5
附件二: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
务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
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
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
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
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自注册
                         投资者网上注册开始


             登录中国结算网站 http://www.chinaclear.cn(注 1)


                        阅读《网上注册须知》


           签署《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服务协议》


            输入用户注册信息,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注 2)


                           确认用户信息


                       选定身份验证机构(注 3)

               记录注册成功后的网上用户名和密码(注4)


                           网上注册结束



    注 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首页右上角“注册” 。

    注 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6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 股、B 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 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
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 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
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

                             身份验证开始


           投资者携带有关材料到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注)


                      投资者填写《身份验证申请表》


                        投资者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身份验证机构人员审核投资者申请材料


        身份验证机构人员激活已注册的网上用户名并告知投资者

                                                       电子证书用户从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



                             身份验证结束




                                       7
    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证券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
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
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
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
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8
附件三: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
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投资者网络投票开始

                     登录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注1)


                         输入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注2)


                          点击投资者主页面 “网络投票”


                   浏览股东大会列表,点击具体的股东大会名称


                    浏览股东大会资料,选择具体的参与投票方式


                                 选择网上直接投票


                                   选择表决态度

                                   提交电子选票


    注 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首页右上角“登录”,
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登录,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登录。

    注 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验证码,
验证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4008-058-05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