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0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10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中煤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方式,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736,118,95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7,606,608,708 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2,129,510,2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3.4321%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7.370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6.0612% (四) 会议主持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执行董事李延江先生主持。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公司非执行董事彭毅先生因故无法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周东洲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A股 7,606,608,70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H股 2,126,680,623 99.8671% 55,620 0.0026% 2,774,000 0.1303% 普通股 9,733,289,331 99.9709% 55,620 0.0006% 2,774,000 0.0285% 合计: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中天合创公司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银行贷款按股比 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606,608,70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H股 2,098,773,470 98.5566% 27,962,773 1.3131% 2,774,000 0.1303% 普通 9,705,382,178 99.6843% 27,962,773 0.2872% 2,774,000 0.0285% 股合 计: 3、 议案名称:《关于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为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 公司银行借款按股比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3 A股 7,606,608,70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H股 2,098,372,970 98.5378% 28,363,273 1.3319% 2,774,000 0.1303% 普通 9,704,981,678 99.6802% 28,363,273 0.2913% 2,774,000 0.0285% 股合 计: 4、 议案名称:《关于 2015 年度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606,608,70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H股 2,126,680,623 99.8671% 55,620 0.0026% 2,774,000 0.1303% 普通股 9,733,289,331 99.9709% 55,620 0.0006% 2,774,000 0.0285% 合计: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 数 数 号 2 《关于公司为中天 1,401,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合创公司煤炭深加 工示范项目银行贷 款按股比提供担保 的议案》 4 3 《关于中煤陕西榆 1,401,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林能源化工有限公 司为延安市禾草沟 煤业有限公司银行 借款按股比提供担 保的议案》 4 关于 2015 年度第三 1,401,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届董事会董事、监事 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未涉及需要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事项。 2、议案一《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易建胜、郭一达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和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5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