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能源: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2-07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6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监事、
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李延江先生为本
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四项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所属企业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延江、彭毅、刘
智勇已回避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
让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 75%股权的议案》
赞成票:5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同意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 7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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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经评估净资产值为基准按 28,723.15 万元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大
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通过《关于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向平朔煤炭工业公司转让山西中煤平朔鑫
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赞成票:5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同意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山西中煤平朔鑫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
股权以经评估净资产值 22,336.18 万元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平朔煤
炭工业公司。
3、通过《关于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向平朔煤炭工业公司转让山西中煤平朔正
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赞成票:5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同意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山西中煤平朔正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经评估净资产值 32541.47 万元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平
朔煤炭工业公司。
4、通过《关于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向平朔煤炭工业公司转让山西中煤平朔新
型建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赞成票:5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同意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山西中煤平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00%
股权以经评估净资产值 9,168.23 万元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平朔煤炭
工业公司。
有关上述四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出售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三、 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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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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