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能源: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8-25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 2016─025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
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
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监事、董
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李延江先生为本次
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8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批准公司 2016 年中期报告,并在境内外公布前述中期报告。
2、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上半年 A 股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1
赞成票:8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批准《公司 2016 年上半年 A 股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并在境内外公布前述报告。
3、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赞成票:8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3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在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需求,
随时使用销售回款、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及时归还募集资金,确保满足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宜发表相应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另行发布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4、通过《关于牛建华、翁庆安辞职的议案》
赞成票:8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同意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牛建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
务,翁庆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职务。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另行发布的《公司关于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辞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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