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7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12 月 19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中煤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会 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318,412,27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7,952,700,55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2,365,711,7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7.8239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9.981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7.842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延江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与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周东洲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7,951,319,963 99.9826 1,380,594 0.0174 0 0.0000 H股 2,234,060,146 94.4350 129,333,401 5.4670 2,318,167 0.0980 普通 10,185,380,109 98.7107 130,713,995 1.2668 2,318,167 0.0225 股合 计: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7,951,319,963 99.9826 1,380,594 0.0174 0 0.0000 H股 2,234,059,146 94.4350 129,334,400 5.4670 2,318,167 0.0980 普通 10,185,379,109 98.7107 130,714,994 1.2668 2,318,167 0.0225 股合 计: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部分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资金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952,700,55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H股 2,363,686,546 99.9144 4,000 0.0002 2,021,167 0.0854 普通股合 10,316,387,103 99.9804 4,000 0.0000 2,021,167 0.0196 计: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00、关于选举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选举牛建华先生 10,315,492,103 99.9717 是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执行董事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与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前述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汶、易建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和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