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能源: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21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8-005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3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以现
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等
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周立涛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
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7 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赞成票:3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通过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7 年度业绩公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2017 年度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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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通过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审议。
3、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通过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并同意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4、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票:3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
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5、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赞成票:3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通过公司 2017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17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反映了公司 A 股募集资金使
用的实际情况。
6、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
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总体上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7、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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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客观实
际地反映了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8、通过《关于上海能源公司协议转让“三供一业”资产的议案》
赞成票:3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同意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能源”)将所持“三供一业”
相关资产按 11,673.1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大屯公司”)。转让价格以拟转让资产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通过《关于上海能源公司协议转让市政社区资产的议案》
赞成票:3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同意上海能源将所持市政社区相关资产按 3,897.51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大屯公
司。转让价格以拟转让资产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0、通过《关于北京煤机公司协议转让“三供一业”资产的议案》
赞成票:3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同意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三供一业”相关资产按 3,613.4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邦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以拟转让资产经评估的
净资产值为基准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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