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内容 页码 审计报告 1-4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5-8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9 - 10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1 - 12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3 - 16 财务报表附注 17 - 122 财务报表附注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中煤能源集 团公司”,2009年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改组(2009)255 号文件批准, 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 于 2006 年 8 月 22 日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总部地址为 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设立时总股本为人民币 80 亿元,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国合字[2006]27 号文批准,本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 29 日完成了向境外投 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总股本增至人民币 11,733,330 千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9 号文批准,本公司于 2008 年 2 月 1 日完成了向境内投资者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总股本增至人民币 13,258,663 千元。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从事煤炭的生产和销售、煤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煤矿 装备制造以及金融服务等业务。 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情况参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变化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集团还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 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人民币 69 亿元。为筹集 资金以偿还短期债务,本集团已计划利用以下措施: 于 2020 年 3 月,本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扣除 2020 年 3 月已发行的人民币 30 亿元(附注五(29)), 尚余人民币 70 亿元待发行; 于 2020 年 3 月,本公司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接受本公司注册金额为人 民币 50 亿元的中期票据,扣除 2020 年 4 月已发行的人民币 15 亿元和人民币 5 亿元 (附注五(29)), 尚余人民币 30 亿元待发行; 必要时可办理新贷款的银行贷款额度; 鉴于本集团的信用评级以及与国内知名银行及金融机构的长期合作关系,本集团可以取得的其他 融资渠道。 - 17 -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续 2. 持续经营 - 续 在作出查询后,管理层合理预期本集团有足够资源在可见未来继续经营,因此,本集团按持续经营 编制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参见附注三、10)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 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 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 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 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 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 的估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 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 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附 注三、16 及 20)、剥离成本的核算(附注三、17)、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土地复垦及弃置义务的估计(附 注三、35.6)。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 18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 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澳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 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 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 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 制权的日期。 5.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 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 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 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 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 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5.3 以收购子公司方式收购资产 对于未构成业务的子公司收购,将收购成本以收购日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分配到单个可辨 认资产及负债,不产生商誉或购买利得。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 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 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 19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续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 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 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或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 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或被合并方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 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 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 “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 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 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 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 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 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 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 该交易予以调整。 7. 合营安排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 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 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三、14.3.2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 20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 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9.1 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即期汇率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或根据公布的外汇牌 价套算的汇率。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当期 平均汇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 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 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2)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 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3)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货币性项目除摊余 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 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9.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 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 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 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 示。 上年年末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 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 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 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 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 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 21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0. 金融工具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 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 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 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 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 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 (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 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 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0.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 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 中的贷款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贷款和委托贷款。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 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 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自取得起期 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 于应收款项融资,其余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项目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 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 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 22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0. 金融工具 - 续 10.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 续 10.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 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 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 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 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 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 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0.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 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 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 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 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 益。 10.2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不属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 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 备。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 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 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 23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0. 金融工具 - 续 10.2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 - 续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 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 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0.2.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 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贷款承 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集团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 为初始确认日。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 化。 (2) 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3) 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4)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 化。 (5)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6) 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7)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8)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 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9) 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0) 借款合同的预期是否发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 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11)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2) 本集团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 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 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0.2.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 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 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 24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0. 金融工具 - 续 10.2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 - 续 10.2.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对租赁应收款或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对其余款项在 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 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 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业、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担保品相对于金融资产的价值等。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应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 现值。 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集团应收取的合 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集团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 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 减去本集团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 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 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 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0.2.4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 ,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 A ,信用优良。在未来的信用风险很低,自身抗风险能力很强,不确定性 因素对其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 B,信用较好。在未来的信用风险较低,自身有一定抗风险能力,但是可能 存在一些影响其未来经营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 C ,信用一般。在未来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 展易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 D ,信用较差。在未来的信用风险较高,未来前景不明朗或不安全,可能 出现逾期非常严重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5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0. 金融工具 - 续 10.2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 - 续 10.2.5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0.3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 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 的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本集团按 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 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 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为按独 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 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 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 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 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 认为金融负债。 10.4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 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 26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0. 金融工具 - 续 10.4金融负债的分类 - 续 10.4.1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0.4.1.1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贷 款承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 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项、借款、吸收存款 及应付债券等。 10.4.1.1.1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 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对于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或者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 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 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 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10.4.2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 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 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 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3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 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 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0.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 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 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 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 10 。 - 27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2. 存货 12.1 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周转材料。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 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原材料主要包括原煤及用于煤炭生产、煤化工产品生产和煤机装备生产的物料及辅助材料等,产成品主 要包括煤炭成品煤及煤矿机械装备等。 12.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 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12.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 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 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 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2.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2.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3. 合同资产 13.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 其他因素。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13.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有关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三、10.2。 - 28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4. 长期股权投资 14.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 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 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 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 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14.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 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投 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14.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4.3.1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 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 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14.3.2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 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 29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4. 长期股权投资 - 续 14.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 续 14.3.2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 续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 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 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 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 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 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 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 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14.4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 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 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 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 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 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 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 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 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 30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已 出租的建筑物等。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投 资性房地产-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 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建筑物 30-47 年 3%-5% 2.0%-3.2%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 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6. 固定资产 16.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 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 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 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16.2 折旧方法 除井巷工程按照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或使用维简费、安全费和其他类似性质煤炭生产专项基金购置的固定 资产(附注三、33)外,本集团其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 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 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其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 至 50 年 3%至 5% 1.9%至 12.1%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15 至 30 年 3%至 5% 3.2%至 6.5% 机器设备 4 至 18 年 3%至 5% 5.3%至 24.3% 铁路 25 至 30 年 3%至 5% 3.2%至 3.9% 运输工具及其他 5 至 15 年 3%至 5% 6.3%至 19.4%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 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 31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6. 固定资产 - 续 16.3 其他说明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 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 计估计变更处理。 17. 剥离成本 在对露天煤矿的开采过程中,需要对覆盖于煤层之上的岩石及土层进行剥离及清除。每个会计期间实际 所发生的剥离成本可能受到地质条件和生产计划等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在核算所发生的剥离成本时,对 应以后年度计划开采的煤矿储量(即对应未来经济利益)而发生的剥离成本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并 于所对应的煤矿储量被采出之期间计入成本;其余的剥离成本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成本。 18.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 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 为固定资产。 19. 借款费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 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 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如果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 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 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 确定。 20. 无形资产 20.1 无形资产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专有技术、软件及其他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设立时中煤集团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 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 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工作量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各类无形 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 32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0. 无形资产 - 续 20.1 无形资产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 续 20.1.1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 30 年至 50 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 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20.1.2 采矿权和探矿权 采矿权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列示,并采用工作量法摊销。探矿权以取得时的成本计量,并自转为采矿权且 煤矿投产日开始,采用工作量法摊销。 20.1.3 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以取得成本减累计摊销列示,采用直线法按 20 年摊销。 20.1.4 软件 软件以取得成本减累计摊销列示,采用直线法按 5 年摊销。 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有关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具体参见附注三、22。 20.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 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 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 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 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 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21.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在预计受益期间中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 33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2.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 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 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3.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 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4.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 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24.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 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 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 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4.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 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 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 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经政府批 准,本集团为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金,并由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受托管理。 - 34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4. 职工薪酬 - 续 24.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 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4.3.1 内退福利 本集团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 集团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集团自内部退休安 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集团比照 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 拟支付的内退福利,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25. 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 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26. 预计负债 当开采煤炭而形成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土地复垦及弃置义务等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 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 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 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 确认为利息费用。 27. 收入 27.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 商品销售收入 (2) 提供劳务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 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 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 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35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7. 收入 - 续 27.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 续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 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 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 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的时点确认收入。 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 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 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 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 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 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 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 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8 合同成本 28.1 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 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推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 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8.2 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 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 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9. 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法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 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 36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9. 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法 - 续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9.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后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 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 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9.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 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本集团将难以区分性质的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 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为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 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30.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 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30.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 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 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 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既不是企业合并、 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 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 37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 续 30.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 续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 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 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 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 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或股东权益,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 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根据 2013 年 6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的 规定,本集团不再就 2013 年以后新计提而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0.3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 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 延所得税负 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 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 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1.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 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31.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31.1.1 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 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 38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1. 租赁 - 续 31.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 续 31.1.2 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 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 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 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 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 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1.1.3 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 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 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未纳入租赁负 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 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 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率发生变动,本集团按照变动 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 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 39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1. 租赁 - 续 31.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 续 31.1.3 租赁负债 - 续 租赁负债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流动负债或非流动负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 予以清偿的非流动租赁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 31.1.4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对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 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 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 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1.5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 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 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 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 资产的账面价值。 31.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31.2.1 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关于交易价格分 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31.2.2 租赁的分类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 赁为经营租赁。 31.2.2.1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 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 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40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1. 租赁 - 续 31.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 续 31.2.2 租赁的分类 - 续 31.2.2.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集团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 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 值。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32.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 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 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 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33. 维简费、安全费和其他类似性质煤炭生产专项基金 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及有关地方政府部门的规定,本集团从事煤炭开采的子公司须按原煤产量提 取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维简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安全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煤炭生产专 项基金。本集团从事机械制造、冶金、危险品生产与储运等行业的子公司也须按相关规定提取企业安全 生产费用。 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持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以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提高效 率。安全费用主要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其他类似性质煤炭生产专项基金目前主要包括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可持续发 展准备金。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煤矿转产人员安置、发展第三产业的投资支出,发展循环经济的 科研和设备支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主要用于矿区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矿区污染治理、矿区 生态保护、治理和恢复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主要用于发展连续替代产业和解决历史 遗留问题。根据山西省政府的相关规定,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暂停计提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 恢复治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徐州市政府的相关要求,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不再计提可持续发展准备 金。 - 41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3. 维简费、安全费和其他类似性质煤炭生产专项基金 - 续 上述费用和专项基金在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在使用时,对在规定使用 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支出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 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 同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上述专项基金需专设银行账户储 存,其提取、储存和使用需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监督。 34.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于 2012 年 7 月 1 日生效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 2012]20 号)的规定,金融企业在 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设立一般风险准备用以弥补金融企业尚未识别的与风险资产相关的潜在可 能损失,该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是股东权益的组成部分,原则上应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 额的 1.5%。按中国有关监管规定,本公司的子公司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煤财务”)须从净利润中 提取一定金额作为一般风险准备。提取该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35. 重要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在运用上述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 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 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 行持续的评价。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做的重要判断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作出了以下重要判断,并对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产生了重大影响: 确定存在续约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 对于作为承租人签订的存在续约选择权的租赁合同,本集团运用判断以确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对于本 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评估会影响租赁期的长短,从而对租赁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 产的金额产生重大影响。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35.1 长期资产的减值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摊销列示。当发生任何事件或环境出现变化,显示账面价值可 能无法收回时,就该等项目的账面价值是否发生减值予以审核。若某项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 额时,按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需作出多项假设,包括与长期资产有关 的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倘若未来事项与该等假设不符,可收回金额将需要作出修订,这些修订可能 会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 42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5. 重要估计和判断 - 续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 续 35.1 长期资产的减值 - 续 部分长期资产的减值评估 本集团拟退出归属于煤炭分部的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简称“山西玉泉”)。因山西玉泉煤矿 处于停产状态,且考虑到目前煤炭市场波动,经过本集团管理层的评估,上述分部中相关长期资产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减值迹象,相关长期资产(主要包括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扣除累计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人民币 6.33 亿元后的账面净值约为人民币 5.11 亿元。本集团管理层对上述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 长期资产按照其所在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在减值测试时,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组的公允价值 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管理层在预计相关资产组公允价值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其确定基础包括: 未来销售价格:根据目前的市场价格及对市场影响因素的分析确定; 销量:在设计产能及目前国家核定产能的范围内,根据预计可采储量或产能确定; 生产成本:参考设计方案中预计的生产成本确定; 资本性支出:根据使在建项目达到设计产能所必须的投资计划确定; 折现率:以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在特定市场风险下市场参与者所要求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折现率。 本集团煤化工分部部分煤化工项目经营结果低于预期。经过本集团管理层的评估,上述分部中相关长期 资产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减值迹象,相关长期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的账 面净值约为人民币 44.82 亿元。本集团管理层对上述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长期资产按照其所在的资产组 进行减值测试,经过测试不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减值测试时,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管理层在预计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其确定基础包 括: 未来销售价格:根据目前的市场价格及管理层对市场影响因素的分析确定; 销量:在设计产能及目前国家核定产能的范围内,根据管理层预计的产能确定; 生产成本:考虑历史成本记录或参考设计方案中或预算中预计的生产成本确定; 资本性支出:根据使项目达到设计产能所必须的投资计划确定; 折现率:以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在特定市场风险下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折现率。 但倘若未来事项与上述假设不符,可收回金额将需要作出修订,这些修订可能会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或 者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35.2 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集团的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可使用年限做出估计。此类估计以相似性质及功能的固定资产在以往年度的 实际可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为基准。可使用年限与以前估计的使用年限不同时,管理层将对固定资产的 预计使用年限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者当报废或出售技术落后相关设备时相应地冲销或冲减相应的固定资 产。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可能与下一会计期间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因而可能导致对资产 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折旧费用的重大调整。 35.3 对煤炭储量的估计 煤炭储量是估计可以具有经济效益及合法的从本集团的矿区开采的煤炭数量。于计算煤炭储量时,需要 使用关于一定范围内地质、技术及经济因素的估计和假设,包括产量、品位、生产技术、回采率、开采 成本、运输成本、产品需求及商品价格。 - 43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5. 重要估计和判断 - 续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 续 35.3 对煤炭储量的估计 - 续 对储量的数量和品位的估计,需要取得矿区的形状、体积及深度的数据,这些数据是由对地质数据的分 析得来的,例如采掘样本。这一过程需要复杂和高难度的地质判断及计算,以对数据进行分析。 由于用于估计储量的经济假设在不同的时期会发生变化,同时在经营期中会出现新的地质数据,对储量 的估计也会相应在不同的时期出现变动。估计储量的变动将会在许多方面对本集团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 况产生影响,包括: (1) 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由于未来预计现金流量的变化而受到影响; (2) 按工作量法计算的或者按资产的可使用年限计算的计入损益的折旧和摊销可能产生变化; (3) 估计储量的变动将会对履行弃置、复垦及环境清理等现时义务的预计时间和所需支出产生影响, 从而使确认的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产生变化; (4) 由于对可能转回的税收利益的估计的变化可能使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产生变化。 35.4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对于采用减值矩阵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基于内部信用评级对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 各类应收账款确定相应的损失准备的比例。减值矩阵基于本集团历史信用损失经验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 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确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重新 评估历史信用损失比例并考虑了前瞻性信息的变化。 该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将随本集团的估计而发生变化。本集团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具体 情况详见附注五、2。 35.5 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的税务处理都存在不 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 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 生影响。此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取决于本集团于未来年度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若未来的盈利能力偏离相关估计,则须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价值作出调整,因 而可能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35.6 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土地复垦及弃置义务的估计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土地复垦及弃置义务由管理层考虑现有的相关法规后根据其以往经验及对未来支出 的最佳估计而确定,并将预期支出折算为现值。随着目前的煤炭开采活动的进行,对未来土地及环境的 影响变得明显的情况下,有关成本的估计可能须不时修订。 35.7 剥离成本 对剥离成本的会计核算基于管理层对于所发生的剥离成本是否对应未来经济利益的估计。此项估计可能 受到实际地质条件和煤炭储量的变化以及管理层未来开采计划的改变的影响。 - 44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5. 重要估计和判断 - 续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 续 35.8 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的某些金融资产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集团优 先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可观察市场数据,本集团会成立内部评估小组或聘请第 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本集团财务部门与评估小组及有资质的外部估价师紧密合作,以确定 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 的相关信息在附注九中披露。本集团已对这部分资产的公允价值做出最佳估计, 但是新冠肺炎疫情的 持续影响导致市场波动,可能会影响到本集团某些资产,进而导致本年公允价值估计的较大不确定性。 36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2019 年 12 月 10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9〕21 号文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解释第 13 号”),解释第 13 号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解释第 13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作出进一步补充,明确了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 团其他成员企业等相关的关联方判断。同时,解释第 13 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 及其应用指南中业务构成的三要素中“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的定义,将“加工处理过程”定义为 “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运营过程,能够组织投入形成产出能力的系统、标准、协议、惯例或规则”, 同时删除原“产出”定义中有关“降低企业整体的运行成本”和“更低的成本”等减少经济利益流出形 式的表述。 解释第 13 号规定,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组合构成业务的条件是应当至少同时具有一项投入和一项实 质性加工处理过程,且二者相结合对产出能力有显著贡献,同时给出了实质性加工处理过程的判断条件。 解释第 13 号引入集中度测试规定,可以简化评估企业购入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 集中度测试仅适用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购买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的判断。 对于本集团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未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而是根据上述经修订 的业务的定义执行三要素评估后得出其不构成业务的结论,详情参见附注六、1。 四、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及 25%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 6% 、 10% 、 16% 、 增值税(注) 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13%、9% 资源税 按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销售额计算缴纳 2%至 10%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至 7%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至 5% 消费税 按煤化工副产品的销售量 2,000 至 2,105 元/吨 水资源税 按照实际取水量或排水量 0.7 至 2.5 元/立方米 环保税 按实际排污量 1.2 至 2.4 元/污染当量 - 45 - 四、 税项 - 续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 续 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 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3%;原适用 10%税率的,税率 调整为 9%。 原适用 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 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 13%;原适用 10%税 率且出口退税率为 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 9%。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华光资源有限公司(“华光资源”) 30% 注: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公司”)之子公司华光资源注册于澳 大利亚,根据该国法律,适用 30%所得税率。 2. 税收优惠 (1)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 限责任公司(“抚顺电机”)于 2009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 2012 年、2015 年、2018 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9】203 号)的相关规定,抚顺电机 2020 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2) 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张家口煤机”)于 2009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 2012 年、2015 年、2018 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的相关 规定,中煤张家口煤机 2020 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3) 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北京煤机”)于 2009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 2012 年、2015 年 、2018 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的相关规定, 中煤北京煤机 2020 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4) 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石家庄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煤机”)于 2010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 2013 年、2016 年、2019 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的相关规定, 石家庄煤机 2020 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5) 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中煤电气有限公司(“中煤电气”)于 2010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 业资格认定,并于 2013 年、2016 年、2019 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 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的相关规定,中煤电气 2020年 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6) 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天津中煤煤矿机电有限公司 (“煤矿机电”)于 2020 年认定为 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 号)的相关规定,对煤矿机电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的部分,减 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煤矿机电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人 民币 100 万元但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 纳企业所得税。 - 46 - 四、 税项 - 续 2. 税收优惠 - 续 (7) 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中煤设备工程咨询(“设备工程”)于 2020 年认定为小型微利 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9】13 号)的相关规定,对设备工程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设备工程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但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 (8) 本公司之子公司开发公司之子公司中煤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中煤信息”)于 2015 年通过高 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 2018 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 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的相关规定,中煤信息 2020 年度适用的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9)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陕西榆林”)于 2016 年获得陕西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关于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醋酸系列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有关问题 的复函》(陕发改产业函【2016】627 号),确认属国家鼓励发展产业。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 陕西榆林 2020 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10) 本公司之子公司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中煤远兴”)于 2016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资格认定,并于 2019 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的相关规定,中煤远兴 2020 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 税率为 15%。 (11) 本公司之子公司内蒙古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蒙大新能源”)于 2017 年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资格认定,并于 2020 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的相关规定,蒙大新能源 2020 年度适用的企业 所得税税率为 15%。 (12)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能源”)于 2017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 业资格认定,并于 2020 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 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的相关规定,鄂尔多斯能源 2020 年度适用的企业 所得税税率为 15%。 (13)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能源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新疆煤电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 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第 23 号)的相关规定,采取“自 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自行判别“新疆准东北二电厂 3、4 号机 组”(建设规模 2*660MW(兆瓦)超超临界机组)属于单机 60 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财税【2011】58 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3 年第 21 号)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新疆煤电化 2020 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14) 本公司之子公司开发公司之子公司中煤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中煤成套”)于 2020 年认定为小型 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9】13 号)的相关规定,对中煤成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中煤成套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但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 - 47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人民币千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库存现金 242 458 银行存款 33,468,370 23,664,546 其他货币资金 2,480,274 1,939,079 合计 35,948,886 25,604,083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37,630 151,159 注: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4,551,140 千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376,327 千元)。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中包括专设银行账户存储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煤矿 转产发展资金、复垦基金、信用证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其中向中国 人民银行缴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余额为人民币 2,070,695 千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620,331 千元)。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银行存款中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为人民币 16,356,551 千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090,101 千元)。 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总体分析如下 人民币千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应收账款 7,800,119 7,835,701 减:信用损失准备 (559,024) (521,154) 合计 7,241,095 7,314,547 (1) 按账龄披露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1 至 6 个月 5,161,581 5,167,134 7 个月至 1 年 941,791 1,206,096 1至2年 781,602 645,842 2至3年 285,702 193,327 3至4年 103,134 164,801 4至5年 127,945 133,118 5 年以上 398,364 325,383 小计 7,800,119 7,835,701 减:信用损失准备 (559,024) (521,154) 合计 7,241,095 7,314,547 - 48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 应收账款 - 续 (2) 按预期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作为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除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 信用损失外,对其余应收账款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信用损失。对于采用减值矩阵确定预期信 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对业务客户进行内部信用评级,并结合账龄确定相关应收账款的预期损失率。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项目 信用损失 计提 信用损失 计提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准备 比例(%) 准备 比例(%) 单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35,328 0.45 35,328 100.00 35,480 0.45 35,480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7,764,791 99.55 523,696 6.74 7,800,221 99.55 485,674 6.23 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合计 7,800,119 100.00 559,024 7.17 7,835,701 100.00 521,154 6.65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单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A 公司 30,797 30,797 100.00 涉诉资产,已经败诉 B 公司 3,680 3,680 100.00 对方停产,款项无法收回 C 公司 452 452 100.00 对方停产,款项无法收回 其他 399 399 100.00 对方停产,款项无法收回 合计 35,328 35,328 / /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明细如下: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信用评级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准备 账面价值 组合 A,信用优良 5,577,875 60,496 5,517,379 组合 B,信用较好 1,193,282 54,159 1,139,123 组合 C,信用一般 461,109 103,913 357,196 组合 D,信用较差 532,525 305,128 227,397 合计 7,764,791 523,696 7,241,095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内部信用评级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准备 账面价值 组合 A,信用优良 5,896,480 103,669 5,792,811 组合 B,信用较好 940,381 41,003 899,378 组合 C,信用一般 346,386 74,867 271,519 组合 D,信用较差 616,974 266,135 350,839 合计 7,800,221 485,674 7,314,547 - 49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 应收账款 - 续 (3) 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情况 人民币千元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信用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合计 (未发生信用减值) (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05,844 315,310 521,154 (已重述) --转入已发生信用减值 (48,772) 48,772 - 本年计提 10,952 33,782 44,734 本年转回 (2,660) (698) (3,358) 本年核销 - (2,641) (2,641) 其他变动 (865) - (865)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64,499 394,525 559,024 (4)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款 款项是否因关 单位名称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项性质 联交易产生 A 公司 货款 2,641 对方失信,款项无法收回 《党委会会议纪要》 否 (5)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人民币千元 项目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准备金额 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 1,152,036 2,755 15% 3. 应收款项融资 人民币千元 累计在其他 2019 年 本年公允价 2020 年 累计公允价 综合收益中 项目 应计利息 成本 12 月 31 日 值变动 12 月 31 日 值变动 确认的损失 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 6,897,430 - 37,575 3,520,723 3,568,056 (47,333) 1,904 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3,315,046 6,641,102 商业承兑汇票 205,677 256,328 合计 3,520,723 6,897,430 (2)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质押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336,061 注: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将应收票据人民币 336,061 千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47,055 千元)质押给银行作为取得人民币 325,358 千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46,973 千元) 应付票据的担保(附注五、20)。 - 50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 应收款项融资 - 续 (3)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应收票据 人民币千元 项目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3,362,382 599,199 商业承兑汇票 - 75,459 合计 3,362,382 674,658 注: 金融资产转移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将人民币 674,658 千元(2019 年:人民币 1,248,792 千元)的银 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背书给供应商,将人民币零千元(2019 年:人民币 8,958 千元)的银行 承兑汇票贴现给银行,由于本集团没有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所以本 集团没有对其予以终止确认。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将人民币 3,362,382 千元(2019 年:人民币 5,654,075 千元)的 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贴现或向供应商背书。根据中国法律,如果承兑银行未履行付款,应收票 据持有人有权对本集团追偿。本集团董事认为,本集团已将该等应收票据与所有权有关的绝大 部分风险及回报进行转让,因此于应收票据贴现及背书予银行、供应商时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及 相关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继续涉入已背书及已贴现应收票据的最大风险敞口等于其账 面价值。本集团董事认为,本集团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应收票据之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531,941 92% 1,120,587 88% 1至2年 80,595 5% 103,054 8% 2至3年 23,065 1% 23,265 2% 3 年以上 26,315 2% 30,362 2% 合计 1,661,916 100% 1,277,268 100% 注: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为人民币 129,975 千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人 民币 156,681 千元),主要为预付采购原材料款和预付服务费,因为原材料尚未到货或服务尚未 提供,该款项尚未结清。 (2)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人民币千元 占预付款项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 444,500 27% - 51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 其他应收款 5.1 其他应收款汇总 人民币千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应收利息 371,809 339,350 应收股利 1,066,256 421,830 其他应收款 1,624,193 2,468,948 合计 3,062,258 3,230,128 5.2 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分类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定期存款 175,359 174,809 贷款 8,286 6,559 关联方借款 188,164 157,982 合计 371,809 339,350 5.3 应收股利 人民币千元 被投资单位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河北中煤旭阳能源有限公司(“旭阳能源”) 569,286 295,950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天合创”) 283,833 - 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禾草沟煤业”) 100,000 - 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西煤机”) 74,683 75,965 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820 20,677 (“平朔煤矸石”) 大同中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同中新”) 8,926 8,926 中信中煤江阴码头有限公司(“中信码头”) 7,592 7,592 镇江科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镇江科美”) 3,365 3,365 北京中水长固液分离技术有限公司 585 715 (“北京中水长”) 朔州市平朔路达铁路运输有限公司(“平朔路达”) - 8,006 大同路达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路达”) - 6,883 小计 1,073,090 428,079 减:信用损失准备 (6,834) (6,249) 合计 1,066,256 421,830 - 52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 其他应收款 - 续 5.4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1 年以内 705,146 864,197 1至2年 191,989 914,587 2至3年 160,508 30,471 3至4年 29,911 23,047 4至5年 14,955 23,921 5 年以上 985,756 1,128,480 小计 2,088,265 2,984,703 减:信用损失准备 (464,072) (515,755) 合计 1,624,193 2,468,948 (2)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款项性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应收关联方借款(注 1) 625,000 692,134 代垫款(注 2) 484,494 367,694 保证金及抵押金 127,049 132,980 往来款 52,582 55,132 备用金 11,784 6,253 应收补偿价款(注 3) - 663,931 应收产能指标价款(注 4) - 163,875 资产转让款(注 5) - 6,117 其他 787,356 896,587 小计 2,088,265 2,984,703 减:信用损失准备 (464,072) (515,755) 合计 1,624,193 2,468,948 注 1: 系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平朔集团”) 对关联方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 司(“朔州煤矸石”)的借款人民币 625,000 千元,本年收回年初包含的其他往来款人民币 67,134 千元。 注 2: 该代垫款中人民币 282,820 千元为本公司之子公司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伊 化矿业”)代其另一少数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垫付的探矿权配置资源转让价款。 注 3: 系本集团从中煤集团收购其控股若干子公司产生相关款项需要按照当地政府规定进行调整后确 定,本年已收回。 注 4: 系本公司之子公司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蒙大矿业”)应收第三方中铁资源苏尼特左 旗芒来矿业有限公司销售产能指标价款,本年已收回。 注 5: 该资产转让款为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能源”)应收中煤集团之下 属子公司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屯煤电”)龙东煤矿采矿权款。该资产转让行为发生 于 2016 年度,价款共计人民币 168,644 千元,其中 2016 年度收回人民币 142,377 千元,2017 年 度收回人民币 7,031 千元,2019 年度收回人民币 13,119 千元,剩余本金人民币 6,117 千元本年已 收回。 - 53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 其他应收款 - 续 5.4 其他应收款 - 续 (3) 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情况 人民币千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信用损失准备 未来 12 个月 合计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63,121 2,670 449,964 515,755 本年计提 1,206 849 432 2,487 本年转回 (1,586) (6) (52,570) (54,162) 其他变动 - - (8) (8)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62,741 3,513 397,818 464,072 (4)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人民币千元 占其他应收款账 信用损失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账面余额 账龄 面余额的比例 余额 A 公司 应收关联方借款 625,000 5 年以上 30% - 1 年以内、1 至 2 B 公司 代垫款 282,820 14% (283) 年 1 年以内、1 至 2 C 公司 其他 103,130 5% - 年、2 至 3 年 D 公司 其他 88,611 5 年以上 4% (88,611) E 公司 其他 69,490 5 年以上 3% (69,490) 合计 / 1,169,051 / 56% (158,384) 6. 存货 (1) 存货分类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746,807 273,115 3,473,692 3,548,159 270,074 3,278,085 在产品 1,694,010 22,119 1,671,891 1,788,779 2,185 1,786,594 产成品 1,900,112 25,920 1,874,192 3,100,572 34,236 3,066,336 周转材料 30,469 - 30,469 39,388 - 39,388 合计 7,371,398 321,154 7,050,244 8,476,898 306,495 8,170,403 (2) 存货跌价准备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20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计提 转回或转销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270,074 3,041 - 273,115 在产品 2,185 22,119 2,185 22,119 产成品 34,236 2,048 10,364 25,920 合计 306,495 27,208 12,549 321,154 注: 本年存货跌价准备无转回金额。 - 54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7.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煤矿装备 1,493,672 (10,913) 1,482,759 957,294 (3,713) 953,581 注: 合同资产主要与本集团对已交付但未开发票的煤矿装备的对价相关,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安排 收款,合同资产于该等权利变为无条件时转为应收账款。本集团预计通常在 12 个月内合同资产 将转为应收账款。 (2)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人民币千元 第二阶段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3,713 本年计提 7,406 本年转回 (1,071) 其他变动 865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0,913 8. 其他流动资产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贷款(注) 1,055,622 555,175 待抵扣进项税额 863,835 878,173 合同资产相关的增值税 190,425 135,116 预缴所得税 57,121 61,499 其他 89,870 29,749 合计 2,256,873 1,659,712 注: 中煤财务向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按年利率 3.3000%-5.9375%计息,并将在 1 年内收 回。 9. 长期应收款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折现率 项目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区间 准备 准备 融资租赁款 285,212 - 285,212 241,190 - 241,190 4.40%-6.04% 其他 11,787 - 11,787 8,822 - 8,822 5.32% 合计 296,999 - 296,999 250,012 - 250,012 / - 55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0. 长期股权投资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合营企业 3,210,569 3,289,977 联营企业 20,653,583 20,886,640 股权分置流通权(注 1) 155,259 155,259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合计 24,019,411 24,331,876 注 1: 本集团所属子公司上海能源于 2006 年 1 月 23 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 结果,本集团对上海能源的持股比例由 70.4%降低至 62.43%,相应减少的所享有上海能源的所 有者权益份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转至长期股权投资。 - 56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0. 长期股权投资 - 续 人民币千元 本年增减变动 减值准备 2019 年 2020 年 被投资单位 追加 减少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 其他权益 宣告发放现金 计提减值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 12 月 31 日 投资 投资 的投资损益 收益调整 变动 股利或利润 准备 12 月 31 日余额 一、合营企业 禾草沟煤业 1,781,044 - - 327,960 - (2,282) (500,000) - - 1,606,722 - 旭阳能源 1,201,630 - - 345,999 - (234) (273,336) - - 1,274,059 - 甘肃中煤天大能源有限公司(“甘肃天大”)(注 2) 188,132 - - (1,339) - - - - - 186,793 - 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二电厂有限公司 100,000 22,000 - - - - - - - 122,000 - 中煤科创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中煤科创”) 14,171 - - 164 - - - - - 14,335 - 延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000 - - 1,660 - - - - - 6,660 - 大同中新(注 2) - - - - - - - - - - - 小计 3,289,977 22,000 - 674,444 - (2,516) (773,336) - - 3,210,569 - 二、联营企业 中天合创(注 3) 7,910,835 - - 212,202 - (47,451) (283,833) - - 7,791,753 - 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延长榆能”)(注 3) 2,626,109 - - 5,512 - (779) (209,769) - - 2,421,073 -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华晋焦煤”)(注 3) 2,579,591 - - 248,236 - (99,950) - - - 2,727,877 - 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蒙冀铁路”)(注 3) 1,778,049 - - 45,563 - 4,159 (45,764) - - 1,782,007 - 平朔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朔工业”) 1,413,385 - - (48,255) - (11,429) - - - 1,353,701 -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舟山煤电”)(注 3) 779,215 - - 22,621 - - (62,782) - - 739,054 - 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苏晋能源”) 701,816 - - 18,674 - (8,416) - 712,074 -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鄂州发电”) 666,518 - - 73,944 308 - (36,000) - - 704,770 - 西煤机 507,788 - - 30,358 - - - - - 538,146 - 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京唐港公司”)(注 3) 420,018 - - 44,273 - 387 (62,293) - - 402,385 - 平朔煤矸石 318,165 13,786 - (7,044) - - (24,820) - - 300,087 - 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注 3) 251,126 - - 2,335 - (82) - - - 253,379 -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注 3) 224,130 - - 21,560 - 1,838 - - - 247,528 - 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呼准鄂铁路”)(注 3) 213,774 - - (18,809) - - - - - 194,965 - 中信码头 161,702 - - 4,315 - 754 - - - 166,771 - 中电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电神头”) 142,201 - - (37,198) - - - - - 105,003 - 朔州市富民供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79,604 - - (173) - - - - - 79,431 - 丰沛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丰沛铁路”) 50,318 - - (1,457) - - - - - 48,861 - 大同路达 37,637 - - 2,627 - - - - 451 40,714 - 平朔路达 14,043 - - 15,340 - - (91) - - 29,292 - 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抚顺电机有限公司 6,000 - - - - - - - - 6,000 - 乌审旗呼吉尔特矿山救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712 - - - - - - - - 2,712 - 北京中水长 1,904 - (1,205) (830) - - - - 130 - - 甘肃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6,000 - - - - - - - 6,000 - 小计 20,886,640 19,786 (1,205) 633,794 308 (152,553) (733,768) - 581 20,653,583 - 合计 24,176,617 41,786 (1,205) 1,308,238 308 (155,069) (1,507,104) - 581 23,864,152 - 注 2:该等公司为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注 3:该等公司为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 57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明细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浩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浩吉铁路”) 1,412,813 1,412,813 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太原煤气化”) 513,885 529,816 陕西靖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靖神”) 215,000 215,000 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曹妃甸港务”) 21,492 52,555 其他 113,548 118,571 合计 2,276,738 2,328,755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人民币千元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本年确认的 本年从其他综合收益 本年从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累计利得 累计损失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股利收入 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综合收益的原因 太原煤气化 - - 180,045 - 注 / 曹妃甸港务 - - 119,905 - 注 / 其他 2,617 - 14,793 - 注 / 合计 2,617 - 314,743 - 注 / 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权益工具投资是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 因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2.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人民币千元 构筑物及其他 运输工具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井巷工程 机器设备 铁路 合计 辅助设施 及其他 一、账面原值 1.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44,511,134 7,666,393 34,254,384 86,931,798 4,025,281 3,335,733 180,724,723 2.本年增加金额 (5,385,031) 613,464 7,390,660 2,621,250 167,739 440,108 5,848,190 (1)购置 24,029 17,374 1,183,520 1,564,024 - 349,721 3,138,668 (2)在建工程转入 602,781 129,994 44,341 970,428 167,739 86,807 2,002,090 (3)企业合并增加 3,815 - - - - 409 4,224 (4)其他增加 11,635 39,830 568,134 73,161 - 10,448 703,208 (5)按资产类别重分类 (6,027,291) 426,266 5,594,665 13,637 - (7,277) - 3.本年减少金额 248,173 43,711 154,563 815,136 - 46,024 1,307,607 (1)处置或报废 46,513 39,171 - 318,054 - 45,565 449,303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19,097 - - - - - 19,097 (3)其他减少 182,563 4,540 154,563 497,082 - 459 839,207 4.2020 年 12 月 31 日 38,877,930 8,236,146 41,490,481 88,737,912 4,193,020 3,729,817 185,265,306 二、累计折旧 1.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8,965,281 1,887,313 9,600,950 37,813,530 923,834 2,369,623 61,560,531 2.本年增加金额 1,317,587 349,038 2,135,281 4,987,611 106,828 192,006 9,088,351 (1)计提 1,368,456 347,091 2,076,442 4,991,238 106,828 198,296 9,088,351 (2)按资产类别重分类 (50,869) 1,947 58,839 (3,627) - (6,290) - 3.本年减少金额 36,675 155 - 286,668 - 30,850 354,348 (1)处置或报废 25,676 155 - 270,051 - 30,775 326,657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7,901 - - - - - 7,901 (3)其他减少 3,098 - - 16,617 - 75 19,790 4.2020 年 12 月 31 日 10,246,193 2,236,196 11,736,231 42,514,473 1,030,662 2,530,779 70,294,534 三、减值准备 1.2019 年 12 月 31 日 305,971 95,524 1,170 1,964,582 - 65,268 2,432,515 2.本年增加金额 132,023 - - (116,418) - 794 16,399 (1)计提 - - - 15,601 - - 15,601 (2)按资产类别重分类 132,023 - - (132,019) - (4) - (3)其他增加 - - - - - 798 798 3.本年减少金额 - - - 2,992 - - 2,992 (1)其他减少 - - - 2,992 - - 2,992 4.2020 年 12 月 31 日 437,994 95,524 1,170 1,845,172 - 66,062 2,445,922 四、账面价值 1.2020 年 12 月 31 日 28,193,743 5,904,426 29,753,080 44,378,267 3,162,358 1,132,976 112,524,850 2.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35,239,882 5,683,556 24,652,264 47,153,686 3,101,447 900,842 116,731,677 - 58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2. 固定资产 - 续 (1) 固定资产情况 - 续 注: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179,583 千元(原值人民币 1,824,866 千元)的机器设 备作为人民币 1,058,426 千元的银行抵押借款(附注五、28)的抵押物。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729,876 千元(原值人民币 3,568,394 千元)的机器设 备作为人民币 808,888 千元的银行抵押借款(附注五、28)的抵押物。 2020 年度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人民币 9,088,351 千元(2019 年度:人民币 8,848,444 千元), 其中计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专项储备、存货及在建工程的折旧费用 分别为人民币 8,583,172 千元、人民币 31,705 千元、人民币 394,313 千元、人民币 27,276 千元、 人民币 40,616 千元、人民币 9,207 千元及人民币 2,062 千元(2019 年度:人民币 8,395,212 千元、 人民币 30,907 千元、人民币 372,777 千元、人民币 23,899 千元、人民币 5,616 千元、人民币 11,306 千元及人民币 8,727 千元)。 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原值为人民币 2,002,090 千元(2019 年度:人民币 15,767,162 千元)。 本年度,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平朔集团之子公司山西中煤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劣质煤项目资 产组存在减值迹象,相关资产组估计的可收回金额以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确定。资 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基于 1 年财务预算和 11.77%的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折现率计算确定。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以预测的销量及销售价格为依据确定,在 1 年财务预算的基础上以零增长率为基 础进行估计。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集团未对该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该等资产属于煤化工分 部。 本年度,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中煤华晋”)部分拟处置固定资产存在减 值迹象,相关资产估计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重置成本乘以综合成新率确定。根据减值测试结果,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15,601 千元,该等资产属于煤炭分部。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本年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人民币千元 项目 年末账面价值 铁路及机器设备 2,410,088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人民币千元 项目 年末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 5,585,670 尚在办理中 - 59 - 13.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陕西榆林大海则煤矿项目 6,177,748 - 6,177,748 3,181,036 - 3,181,036 鄂尔多斯能源合成气制 100 万吨/年甲醇技术改造项目 3,893,486 - 3,893,486 2,424,870 - 2,424,870 中煤能源黑龙江煤化工有限公司(“黑龙江 煤化工”)依兰第三煤矿项目 1,632,421 - 1,632,421 1,425,961 - 1,425,961 中煤华晋里必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1,311,626 14,280 1,297,346 786,897 14,280 772,617 上海能源苇子沟煤矿 2.4Mt/a 改扩建工程 925,046 - 925,046 776,922 - 776,922 其他 6,760,269 171,517 6,588,752 4,155,776 171,517 3,984,259 小计 20,700,596 185,797 20,514,799 12,751,462 185,797 12,565,665 工程物资(注) 60,459 - 60,459 43,258 - 43,258 合计 20,761,055 185,797 20,575,258 12,794,720 185,797 12,608,923 注:工程物资包括专用材料、专用设备等。 - 60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3. 在建工程 - 续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人民币千元 本年转入固定 2019 年 2020 年 工程累计投入 利息资本化 其中:本年利 本年利息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本年增加金额 资产或无形资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占预算比例(%) 累计金额 息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率(%) 产金额 陕西榆林大海则煤矿项目 12,978,969 3,181,036 3,193,034 196,322 6,177,748 71.75 71.75 754,221 197,315 4.76 借款及自筹 鄂尔多斯能源合成气制 100 万吨/年 甲醇技术改造项目 5,012,651 2,424,870 1,502,317 33,701 3,893,486 91.95 91.95 85,009 61,165 4.41 借款及自筹 黑龙江煤化工依兰第三煤矿项目 2,484,031 1,425,961 206,460 - 1,632,421 66.00 66.00 188,051 37,133 4.89 借款及自筹 中煤华晋里必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5,746,465 772,617 524,729 - 1,297,346 22.58 28.85 1,486 464 4.80 借款及自筹 上海能源苇子沟煤矿 2.4Mt/a 改扩建工程 1,977,385 776,922 148,124 - 925,046 46.78 46.78 137,169 40,277 4.48 借款及自筹 合计 28,199,501 8,581,406 5,574,664 230,023 13,926,047 1,165,936 336,354 / 注: 本年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人民币 2,002,090 千元,转入无形资产人民币 56,812 千元。 2020 年度,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人民币 348,909 千元(2019 年:人民币 455,000 千元),用于确定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年利率 3.80%-4.89%(2019 年: 3.43%-5.61 %)。 - 61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4. 使用权资产 人民币千元 运输工具 项目 土地使用权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合计 及其他 一、账面原值 1.2019 年 12 月 31 日 625,370 107,784 12,761 13,214 759,129 2.本年增加金额 738 3,800 (3,037) 23,624 25,125 (1)新增 738 2,807 4,670 13,300 21,515 (2)按资产类别重分类 - - (7,707) 7,707 - (3)其他增加 - 993 - 2,617 3,610 3.2020 年 12 月 31 日 626,108 111,584 9,724 36,838 784,254 二、累计折旧 1.2019 年 12 月 31 日 249,711 69,923 4,089 1,618 325,341 2.本年增加金额 31,847 37,627 3,527 9,224 82,225 (1)计提 31,847 37,609 4,577 6,521 80,554 (2)按资产类别重分类 - - (1,050) 1,050 - (3)其他增加 - 18 - 1,653 1,671 3.2020 年 12 月 31 日 281,558 107,550 7,616 10,842 407,566 三、账面价值 1.2020 年 12 月 31 日 344,550 4,034 2,108 25,996 376,688 2.2019 年 12 月 31 日 375,659 37,861 8,672 11,596 433,788 注:本年度计入损益的短期租赁的租赁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 87,270 千元,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量金额为 人民币 186,491 千元。 1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人民币千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采矿权 探矿权 专有技术 软件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7,336,261 32,132,873 12,075,717 1,564,232 741,267 53,850,350 2.本年增加金额 212,382 3,491,337 - 20,542 99,783 3,824,044 (1)购置 150,351 273,015 - 1,010 31,791 456,167 (2)内部研发 - - - 19,532 17,132 36,664 (3)在建工程转入 20,483 - - - 36,329 56,812 (4)企业合并增加 10,915 3,187,045 - - - 3,197,960 (5)按资产类别重分类 (14,382) - - - 14,382 - (6)其他增加 45,015 31,277 - - 149 76,441 3.本年减少金额 37,089 - - - 3,669 40,758 (1)处置 2,231 - - - 3,409 5,640 (2)其他减少 34,858 - - - 260 35,118 4.2020 年 12 月 31 日 7,511,554 35,624,210 12,075,717 1,584,774 837,381 57,633,636 二、累计摊销 1.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1,156,244 4,533,662 - 351,884 325,886 6,367,676 2.本年增加金额 151,834 488,563 - 82,068 64,629 787,094 (1)计提 151,834 498,655 - 82,068 54,224 786,781 (2)按资产类别重分类 - (10,092) - - 10,092 - (3)其他增加 - - - - 313 313 3.本年减少金额 11,696 - - - 1,635 13,331 (1)处置 431 - - - 1,635 2,066 (2)其他减少 11,265 - - - - 11,265 4.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96,382 5,022,225 - 433,952 388,880 7,141,439 三、减值准备 1.2019 年 12 月 31 日 25,642 794,841 - - - 820,483 2.本年增加金额 - 7,000 - - 2,992 9,992 (1)计提 - 7,000 - - - 7,000 (2) 其他增加 - - - - 2,992 2,992 3.本年减少金额 - 720 - - - 720 (1) 其他减少 - 720 - - - 720 4.2020 年 12 月 31 日 25,642 801,121 - - 2,992 829,755 四、账面价值 1.2020 年 12 月 31 日 6,189,530 29,800,864 12,075,717 1,150,822 445,509 49,662,442 2.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6,154,375 26,804,370 12,075,717 1,212,348 415,381 46,662,191 - 62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5. 无形资产 - 续 (1) 无形资产情况 - 续 注: 2020 年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人民币 786,781 千元(2019 年度:人民币 712,744 千元)。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67,508 千元(原值人民币 86,572 千元)的土地使用权作 为人民币 20,000 千元的短期借款(附注五、19)的抵押物。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71,010 千元(原值人民币 86,572 千元)的土地使用权作 为人民币 35,000 千元的短期借款(附注五、19)的抵押物。 根据中煤集团《关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整体退出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 和山西中煤煜隆能源有限公司前期工作的批复》(中煤财[2018]50 号),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 能源拟转让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本集团根据相关评估结果计提无形资产减 值准备人民币 7,000 千元,其中折现率为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在特定市场风险下市场参与者所要 求的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13.29%,相关资产属于煤炭分部。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人民币 397,521 千元,原值人民币 457,299 千元的土地使用权(2019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人民币 912,567 千元,原值人民币 1,005,806 千元)因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尚未办 妥土地使用权证。 (3) 研究开发支出 人民币千元 本年增加金额 本年减少金额 2019年 2020年 项目 研究开发 确认为 转入当期 12月31日 12月31日 支出 无形资产 损益 工业互联网合同项目 - 282,308 10,135 272,173 - 12309 智能工作面 - 25,202 - 25,202 - 综采放顶煤智能化开采技术研究 - 23,586 - 23,586 - 坚固层关键层大采高盘区采掘布置及岩空煤巷围岩控制项目 - 6,444 6,387 57 - 安家岭露天矿背斜倾角较大区域倾斜底板排土方案研究与应用 - 5,470 - 5,470 - 矿井水深井回灌技术研究项目 - 5,166 5,166 - - 东露天矿复合采空区勘查与综合治理关键技术研究 - 4,886 - 4,886 - 煤矿智能掘进工作面建设关键技术 - 4,823 - 4,823 - 井下毛煤脱水系统的研究与应用 - 3,610 3,610 - - 叠加应力影响下巷道支护技术研究与应用 - 3,389 - 3,389 - 2019 中煤 E 购-智能采购电商平台研究与应用研发项目 - 3,370 - 3,370 - 低瓦斯低渗厚煤层高强度开采矿井瓦斯精准治理技术研究 - 3,283 - 3,283 - 基于矿区煤质变差优化洗选分级设备降本增效试验研究 - 3,030 - 3,030 - 两带高度探查技术服务 - 3,007 - 3,007 - 其他 183,466 11,366 172,100 - 合计 - 561,040 36,664 524,376 - 注: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为 0.06%(2019 年 12 月 31 日:0.03%)。 2020 年度本集团研究开发支出共计人民币 561,040 千元(2019 年度:人民币 356,326 千元):其中 人民币 524,376 千元(2019 年度:人民币 341,240 千元)于当期计入损益,人民币 36,664 千元(2019 年度:人民币 15,086 千元)于当期确认为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支出无余额。 - 63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6.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资产 差异 资产 可抵扣亏损 3,922,539 971,026 5,380,288 1,342,001 资产减值准备 1,840,645 356,477 1,776,329 343,462 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627,280 156,820 609,544 152,386 应付未付职工薪酬 642,521 150,018 750,964 177,860 预计负债 567,625 141,906 540,782 135,195 采矿权摊销 478,410 119,603 456,345 114,086 试运行收益 313,305 78,326 341,760 85,440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2,973,907 743,477 2,992,295 748,074 固定资产折旧 30,548 7,637 21,088 5,272 内退福利 160,860 40,198 140,053 34,710 可持续发展准备金 94,650 23,663 153,039 38,260 安全费用 53,210 13,302 74,049 16,973 维简费 18,043 4,511 21,023 5,25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60,916 24,963 160,916 24,963 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42,854 8,322 75,736 16,573 其他 1,361,075 245,827 1,471,837 261,587 合计 13,288,388 3,086,076 14,966,048 3,502,098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负债 差异 负债 税法不允许抵扣的已入账资产的评估增值 22,843,061 5,705,825 23,072,456 5,763,366 固定资产折旧 974,273 243,568 606,350 151,58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20,733 55,183 224,445 56,111 其他 - - 1,041 260 合计 24,038,067 6,004,576 23,904,292 5,971,325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人民币千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 项目 债年末互抵金额 产或负债年末余额 债年初互抵金额 产或负债年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1,348 2,814,728 210,249 3,291,849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1,348 5,733,228 210,249 5,761,076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692,194 2,703,245 可抵扣亏损 8,253,383 7,050,956 合计 10,945,577 9,754,201 - 64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6.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 续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人民币千元 年份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 218,015 2021 481,803 503,535 2022 836,392 864,818 2023 2,714,518 2,784,734 2024 2,664,716 2,679,854 2025 1,555,954 - 合计 8,253,383 7,050,956 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贷款(注1) 4,322,673 3,728,980 预付矿权款(注2) 1,015,000 1,015,000 预付投资款(注3) 448,300 3,537,496 预付土地使用权款 415,067 464,966 待抵扣增值税 170,797 396,289 预付工程设备款 41,363 18,135 委托贷款(注4) 4,435 1,275,000 其他 261,218 243,716 合计 6,678,853 10,679,582 注 1: 该余额为中煤财务向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按年利率 4.0375%-5.9300%计息,并且 到期日在 1 年以上。 注 2: 为取得若干探矿权及采矿权,本集团预付矿权价款人民币 1,015,000 千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人 民币 1,015,000 千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相关业务正在推进中,本集团将上述款项作为 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待全部法律手续完成之后,上述款项将转为无形资产。 注 3: 为进一步扩大本集团的煤炭资源,本集团签订了若干收购或重组改建地方小煤矿的协议。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基于上述协议而预付的投资款项为人民币 448,300 千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537,496 千元),由于交易完成所需的法律手续仍在办理之中,本集团将上述 款项作为预付投资款核算。 本年减少预付投资款及垫款人民币 3,089,196 千元,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平朔集团收购山西中煤潘 家窑煤业有限公司(“潘家窑煤业”)在本年完成,详情参见附注六、1。 注 4: 本公司本年委托银行向中天合创提供委托贷款,按年利率 4.75%计息,于 2025 年到期。 本公司之子公司平朔集团委托银行向朔州煤矸石项目建设提供五笔委托贷款共计人民币 1,275,000 千元,分别按年利率 5.23%和 5.70%计息,均于 2022 年到期,本年全部提前偿还。 - 65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8. 资产减值准备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原因 其他原因 本年计提额 转回额 转销额 核销额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增加额 减少额 应收账款信用损失准备 521,154 44,734 - 3,358 - 2,641 865 559,024 预付款项减值准备 51,590 40 - - - - - 51,630 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准备 522,004 3,072 - 54,162 - - 8 470,906 存货跌价准备 306,495 27,208 - - 12,549 - - 321,154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3,713 7,406 865 1,071 - - - 10,91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432,515 15,601 798 - - - 2,992 2,445,922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85,797 - - - - - - 185,797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820,483 7,000 2,992 - - - 720 829,755 其他减值准备 335,278 16,099 - 9,568 - - - 341,809 合计 5,179,029 121,160 4,655 68,159 12,549 2,641 4,585 5,216,910 19.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分类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1,248,547 3,942,347 保证借款(注1) 140,000 120,000 抵押借款(注2) 20,000 35,000 质押借款(注3) - 9,000 合计 1,408,547 4,106,347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 1: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银行保证借款中人民币 53,000 千元系由第三方辽宁电机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电机”)为本公司之孙公司抚顺电机提供保证;人民币 87,000 千元系由第三方贵州盘江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盘江投资”)为本公司之孙公司中煤盘江重工有限公司(“盘江重 工”)提供保证。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银行保证借款中人民币 42,000 千元系由第三方辽宁电机为本公司之孙公 司抚顺电机提供保证;人民币 78,000 千元系由第三方盘江投资为本公司之孙公司盘江重工提供 保证。 注 2: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银行抵押借款人民币 20,000 千元系由账面价值人民币 67,508 千元(原值 人民币 86,572 千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附注五、15)。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银行抵押借款人民币 35,000 千元系由账面价值人民币 71,010 千元(原值 人民币 86,572 千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附注五、15)。 注 3: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银行质押借款人民币 9,000 千元,系以人民币 8,958 千元应收票据作为质 押 (附注五、3) 。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短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 4.04%(2019 年 12 月 31 日:4.38%)。 - 66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0. 应付票据 人民币千元 种类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3,941,042 3,297,479 商业承兑汇票 580,994 1,245,375 合计 4,522,036 4,542,854 注: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将应收票据人民币 336,061 千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47,055 千元)质押给银行作为取得人民币 325,358 千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46,973 千元) 应付票据的担保(附注五、3)。 21.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列示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应付原材料采购款 10,303,455 11,466,705 应付工程款及工程材料款 6,838,140 5,120,202 应付服务费 1,364,840 866,544 应付设备采购款 1,185,371 993,812 应付港杂费及运费 153,392 33,867 应付修理费 632,708 79,264 其他 142,360 167,191 合计 20,620,266 18,727,585 注: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人民币 3,915,840 千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3,214,205 千元),主要为应付工程款和供应商货款,该等款项尚未最后结清。 2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列示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预收煤炭销售款 2,782,200 1,577,481 预收煤矿装备销售款 404,113 632,445 预收煤化工产品销售款 364,354 324,922 其他 55,108 53,917 合计 3,605,775 2,588,765 注: 年初合同负债在本年度确认收入情况:其中煤炭人民币1,575,427千元,煤矿装备人民币624,226 千元,煤化工产品人民币324,922千元,合计人民币2,524,575千元。 年末合同负债账面价值中预计人民币3,596,152 千元将于2021年度确认为收入,人民币1,080千元 将于2022年度确认为收入,人民币8,543 千元将于2023年度及以后确认为收入。 本集团不存在以前期间履行的义务在本年度确认收入的情形。 对于煤炭及煤化工产品,在交付前收到客户的预付款项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合同负债。销 售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融资成分和退货权。 对于煤矿装备,在交付前收到合同金额的30%的预付款项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合同负债。 销售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融资成分和退货权。 - 67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3.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2020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应付短期薪酬 1,825,567 7,578,583 7,766,479 1,637,671 应付设定提存计划 38,494 812,091 827,014 23,571 应付辞退福利 44,310 98,273 74,514 68,069 合计 1,908,371 8,488,947 8,668,007 1,729,311 (2) 短期薪酬列示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2020 年 项目 12月3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已重述)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416,418 5,649,573 5,869,792 1,196,199 二、职工福利费 23,012 446,581 446,590 23,003 三、社会保险费 53,813 409,887 427,562 36,138 其中:医疗保险费 18,628 332,027 334,532 16,123 工伤保险费 3,770 36,639 35,960 4,449 生育保险费 23,809 18,573 40,880 1,502 其他保险 7,606 22,648 16,190 14,064 四、住房公积金 32,749 582,991 595,811 19,929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75,203 228,395 166,143 337,455 六、其他短期薪酬 24,372 261,156 260,581 24,947 合计 1,825,567 7,578,583 7,766,479 1,637,671 (3) 设定提存计划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2020 年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基本养老保险 24,317 466,304 479,426 11,195 2、失业保险费 3,858 24,710 22,181 6,387 3、补充养老保险 10,319 321,077 325,407 5,989 合计 38,494 812,091 827,014 23,571 (4) 辞退福利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应付内退福利 56,467 44,182 其他辞退福利 11,602 128 合计 68,069 44,310 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及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11 号)及《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 社部发(2020)49 号),2020 年 2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本集团享受大型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 的《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 号),2020 年 2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本集团享受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 68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4. 应交税费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应交企业所得税 714,956 1,001,538 应交增值税 271,336 295,976 应交资源税 207,236 187,809 应交水资源税 78,354 63,286 应交个人所得税 54,866 46,002 应交消费税 37,578 34,079 应交耕地占用税 35,603 41,493 应交房产税 30,296 22,818 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22,325 22,325 应交教育费附加 19,635 17,322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8,480 13,335 应交土地使用税 7,838 15,294 其他 136,108 148,902 合计 1,634,611 1,910,179 25. 其他应付款 25.1 其他应付款汇总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已重述) 应付利息 827,805 965,528 应付股利 820,758 380,781 其他应付款 3,991,937 5,416,316 合计 5,640,500 6,762,625 25.2 应付利息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企业债券利息 686,023 764,114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120,570 188,270 吸收存款应付利息 20,762 12,073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450 1,071 合计 827,805 965,528 25.3 应付股利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中煤集团及下属子公司 90,368 92,368 本公司之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730,390 288,413 合计 820,758 380,781 - 69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5. 其他应付款 - 续 25.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已重述) 应付采矿权款(注 1) 501,664 460,019 应付投资款 428,136 454,918 应付押金 462,497 485,516 暂收代付款 386,488 555,936 应付收购子公司款项(注 2) 315,261 - 应付工程质保金 233,895 164,015 应付产能指标价款(注 4) 149,000 528,250 应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附注五、31 注 1) 145,956 854,459 应付土地坍陷赔偿及迁村费 140,514 186,776 股东垫款(注 3) 85,307 260,344 应付地方煤矿补偿款 45,038 214,500 应付劳务费 43,590 58,193 应付承销费 41,533 49,133 其他 1,013,058 1,144,257 合计 3,991,937 5,416,316 注 1: 本年末余额包含将于一年内支付的款项和应于本年支付但未付的部分款项。 注 2: 应付收购子公司款项为本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附注六、1)形成,包括预计未来一年内支付 的金额人民币 286,216 千元(附注五、31)和应于本年支付但未付的款项。 注 3: 股东垫款为本公司之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垫付的采矿权款人民币 85,307 千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260,344 千元)。 注 4: 系本公司之子公司陕西榆林应付第三方黑龙江省依兰煤矿人民币 149,000 千元。 注 5: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 1,724,202 千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2,145,497 千元),主要系工程质保金等款项。 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28) 15,397,496 22,558,073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附注五、29) 5,797,259 10,991,992 一年内到期的股东借款 74,858 115,066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五、30) 37,207 67,329 合计 21,306,820 33,732,460 - 70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7. 其他流动负债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吸收存款(注 1) 7,852,633 8,814,837 预收相关的增值税 453,789 387,028 借款(注 2) 260,000 160,000 待转销项税 99,524 37,447 其他 15,793 18,968 合计 8,681,739 9,418,280 注 1: 该款项为本公司的子公司中煤财务吸收中煤集团下属公司的存款。吸收存款按年利率 0.35%- 3.15% (2019 年度:0.35%-2.25%)计息。 注 2: 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向其少数股东的信用借款,按年利率 4.7850%-5.0025%计息,期限一年。 28.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分类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64,940,030 55,088,450 抵押借款(注1) 1,058,426 808,888 保证借款(注2) 393,650 903,650 小计 66,392,106 56,800,988 减: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5,397,496 22,558,073 信用借款 14,772,513 21,653,060 抵押借款 394,983 545,013 保证借款 230,000 360,000 合计 50,994,610 34,242,915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 1: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银行抵押借款人民币 1,058,426 千元,系由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179,583 千元(原值人民币 1,824,866 千元)的机器设备作抵押(附注五、12),利息每 3 个月支付 一次。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银行抵押借款人民币 808,888 千元,系由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729,876 千元(原值人民币 3,568,394 千元)的机器设备作抵押(附注五、12),利息每 3 个月支付 一次。 注 2: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银行保证借款人民币 393,650 千元系由本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山西焦煤”)共同提供保证,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银行保证借款人民币 903,650 千元系由本公司与山西焦煤共同提供保证, 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 注 3: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长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 4.17%(2019 年 12 月 31 日:4.83%)。 - 71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9.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债券: 中期票据 16,920,164 24,888,343 公司债券 10,067,492 7,988,694 应付承销费 58,000 98,133 小计 27,045,656 32,975,170 减:一年以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承销费 中期票据(附注五、26) - 9,992,540 公司债券(附注五、26) 5,797,259 999,452 承销费(附注五、25) 34,333 49,133 合计 21,214,064 21,934,045 - 72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9. 应付债券 - 续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12 按面值计提 2020 年 12 月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本年发行 溢折价摊销 本年减少 其他调整 月 31 日余额 利息 31 日余额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注 1) 100 2015 年 6 月 17 日 7年 10,000,000 9,964,873 - 495,000 24,002 495,000 (24,000) 9,964,875 2017 年度第一期公司债券(注 2) 100 2017 年 7 月 20 日 5年 1,000,000 - - - - - 74,397 74,397 2018 年第一期公司债“中煤 1801”(注 3) 100 2018 年 5 月 9 日 5年 1,100,000 1,098,529 - 53,350 1,070 53,350 (1,099,599) - 2018 年第一期公司债“中煤 1802”(注 4) 100 2018 年 5 月 9 日 7年 400,000 399,229 - 20,000 226 20,000 - 399,455 2018 年第二期公司债“中煤 1803”(注 5) 100 2018 年 6 月 5 日 5年 1,700,000 1,697,633 - 83,300 1,648 83,300 (1,699,281) - 2018 年第三期公司债“中煤 1805”(注 6) 100 2018 年 7 月 6 日 5年 2,200,000 2,196,762 - 103,180 2,120 103,180 (2,198,882) - 2018 年第三期公司债“中煤 1806”(注 7) 100 2018 年 7 月 6 日 7年 800,000 798,356 - 39,120 440 39,120 - 798,796 2018 年第四期公司债“中煤 1807”(注 8) 100 2018 年 7 月 26 日 5年 800,000 798,730 - 35,200 767 35,200 (799,497) - 2019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注 9) 100 2019 年 7 月 19 日 5+2 年 5,000,000 4,979,933 - 209,500 9,856 209,500 (8,333) 4,981,456 2020 年第一期公司债券(注 10) 100 2020 年 3 月 18 日 5年 3,000,000 - 3,000,000 85,065 415 85,065 (2,830) 2,997,585 2020 年 4 月中期票据品种一 15 亿元(注 11) 100 2020 年 4 月 13 日 5年 1,500,000 - 1,500,000 36,900 1,125 36,900 (3,000) 1,498,125 2020 年 4 月中期票据品种二 5 亿元(注 12) 100 2020 年 4 月 13 日 7年 500,000 - 500,000 13,500 375 13,500 (1,000) 499,375 合计 / / / 28,000,000 21,934,045 5,000,000 1,174,115 42,044 1,174,115 (5,762,025) 21,214,064 注1: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MTN358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5年 6 月 17 日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10,000,000 千元,债券期限为 7 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固定利率为 4.95%,每年付息一次。 注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22 号)核 准,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1,000,000 千元,债券期限 5 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固定利率为 4.61%,第 3 年末附本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19 年底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0 年仍余人民币 74,397 千元公司债券投资者未选择回售,调整至应付债券列示。 注3: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22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发 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1,100,000 千元,债券期限 5 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固定利率为 4.85%,第 3 年末 附本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注4: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22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发 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400,000 千元,债券期限 7 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债券存续期前 5 年固定利率为 5.00%,第 5 年末附 本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73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9. 应付债券 - 续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 续 注5: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22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发 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1,700,000 千元,债券期限 5 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固定利率为 4.90%,第 3 年末 附本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注6: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22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发 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2,200,000 千元,债券期限 5 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固定利率为 4.69%,第 3 年末 附本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注7: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22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发 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800,000 千元,债券期限 7 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债券存续期前 5 年固定利率为 4.89%,第 5 年末附 本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注8: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22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发 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800,000 千元,债券期限 5 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固定利率为 4.40%,第 3 年末附 本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注9: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文件》(中市协注[2017]MTN393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发行中期票据,发行总额 人民币 5,000,000 千元,债券期限为 5+2 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债券存续期前 5 年固定利率为 4.19%,第 5 年末附本公司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注10: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9 号)批复,本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3,000,000 千元,债券期限 5 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固定利率为 3.60%。 注11: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190 号)批复,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发行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人民币 1,500,000 千元,债券期限 5 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固定利率为 3.28%,每年付息一次。 注12: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190 号)批复,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发行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人民币 500,000 千元,债券期限 7 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固定利率为 3.60%,每年付息一次。 - 74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0. 租赁负债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与经营租赁相关的租赁负债 446,281 503,523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五、26) 37,207 67,329 合计 409,074 436,194 注: 本集团对关联方租赁确认的租赁负债年末余额人民币442,011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人民币37,134千元。 31. 长期应付款 31.1 长期应付款汇总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注 1) 2,109,737 2,658,977 应付采矿权款(注 2) 1,949,625 2,085,213 应付收购子公司款项(注 3) 1,431,398 - 专项应付款 14,685 164,109 其他 9,751 15,870 小计 5,515,196 4,924,169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145,956 854,459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采矿权款 94,001 186,801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子公司款项(附注五、25) 286,216 - 一年内到期的股东借款 - 10,564 合计 4,989,023 3,872,345 注 1: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综 [2017]35 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 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7]2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本公司 之子公司 2019 年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合同金 额共计人民币 4,272,294 千元,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年度缴纳,列示在长期应付款。本年末将于 一年内支付的部分共计人民币 117,856 千元在其他应付款-应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列示(附注五、 25)。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综 [2017]35 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采矿权采矿权出让 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8]5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本公 司之子公司 2020 年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 538,706 千元,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年度缴纳,列示在长期应付款。本年末 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部分共计人民币 28,100 千元在其他应付款-应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列示(附 注五、25)。 注 2: 应付采矿权款主要为本集团尚未交纳的采矿权资源价款。根据相关资源转让协议,该等款项将 陆续付清。应付采矿权款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部分在其他应付款-应付采矿权款中列示。 注 3: 应付收购子公司款项为本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附注六、1) 形成。 - 75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1. 长期应付款 - 续 31.2 专项应付款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2020 年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煤矿安全 改造项目中央投资补助 88,743 - 79,630 9,113 其他 75,366 - 69,794 5,572 合计 164,109 - 149,424 14,685 32. 预计负债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2020 年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土地复垦 及弃置义务 (注 1) 3,316,790 101,940 149,785 3,268,945 未决诉讼 35,243 - 1,778 33,465 其他 214 64 3 275 减: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预计 负债(注 2) 69,762 / / 71,607 合计 3,282,485 / / 3,231,078 注 1: 本集团主要根据本年中国部分省份发布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细则》的更 新内容,重新估算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成本。 注 2: 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预计负债在其他应付款列示。 33. 递延收益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2020 年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形成原因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政府补助 1,550,418 9,652 111,926 1,448,144 与资产及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人民币千元 本年计入 2019 年 本年新增 2020 年 与资产相关/ 项目 其他收益 其他变动 12 月 31 日 补助金额 12 月 31 日 与收益相关 金额 张煤机桥东区老厂区拆迁补偿款 944,284 946 (51,076) - 894,154 与资产及收益相关 矿山工程机械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337,325 588 (20,557) - 317,356 与资产及收益相关 高端液压支架绿色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29,990 - - - 29,990 与资产相关 张煤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资金 27,602 - (3,008) - 24,594 与资产相关 平朔劣质煤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安全 20,000 - - - 20,000 与资产相关 改造专项资金 低速大转矩智能节能永磁驱动电机项目 18,294 - - - 18,294 与资产相关 安太堡排矸场东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 18,180 - (909) - 17,271 与资产相关 理试点示范工程 煤矸石发电环保项目财政贴息 18,802 - - (3,437) 15,365 与资产相关 高背压技术改造项目 11,636 - (793) - 10,843 与资产相关 国家能源煤矿机械装备研发(实验)中心 8,296 - (591) - 7,705 与资产相关 建设项目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木瓜界及 930E 2,446 - (1,739) - 707 与资产相关 区域供热系统改造工程) 太西区通风系统改造 11,856 - - (11,856) - 与资产相关 其他 101,707 8,118 (17,870) (90) 91,865 与资产及收益相关 合计 1,550,418 9,652 (96,543) (15,383) 1,448,144 / - 76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4. 其他非流动负债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 109,805 101,142 其他非流动负债(2) 554,044 261,366 合计 663,849 362,508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内退福利 166,272 145,324 减: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部分(注) (56,467) (44,182) 合计 109,805 101,142 注: 将于一年内支付的应付内退福利在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 其他非流动负债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委托贷款(注 1) 419,985 - 借款(注 2) 102,000 131,790 吸收存款(注 3) 16,000 128,853 其他 16,059 723 合计 554,044 261,366 注 1: 该款项为本公司之母公司中煤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用于本公司下属公司新产品的研 制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均于 2025 年到期,浮动利率计息。 注 2: 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向其少数股东的长期信用借款,按年利率 1.20%计息,其中将于一年内还款 的部分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注 3: 该款项为本公司的子公司中煤财务吸收中煤集团下属公司的存款。吸收存款按年利率 3.15% (2019 年度:3.15%)计息。 35. 股本 人民币千元 本年增减变动 2019 年 2020 年 发行 公积金 12 月 31 日 送股 其他 小计 12 月 31 日 新股 转股 人民币普通股 9,152,000 - - - - - 9,152,000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106,663 - - - - - 4,106,663 股份总数 13,258,663 - - - - - 13,258,663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7,737,559 千股 (2019 年 12 月 31 日:7,737,559 千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8.36% (2019 年 12 月 31 日:58.36%)。 - 77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6. 资本公积 2020 年度 人民币千元 2020年1月1日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股本溢价(注 1) 37,858,665 - 25,500 37,833,165 其他资本公积: - - - —收购少数股东权益 604,307 - - 604,307 —因取得原合营企业控制权增加的权益 138,024 - - 138,024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综合收益 268,015 - 155,069 112,946 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 —其他 6,032 - - 6,032 合计 38,875,043 - 180,569 38,694,474 2019 年度 人民币千元 2019年1月1日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已重述) (已重述) 股本溢价 37,882,983 - 24,318 37,858,665 其他资本公积: - - - —收购少数股东权益 604,307 - - 604,307 —因取得原合营企业控制权增加的权益 138,024 - - 138,024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综合收益 145,429 122,586 - 268,015 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 —其他 6,032 - - 6,032 合计 38,776,775 122,586 24,318 38,875,043 注 1: 2020 年度股本溢价减少为本集团支付 2020 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附注六、2)对价形成。 37. 其他综合收益 2020 年度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度发生金额 2020 年 2020 年 项目 本年所得税 税后归属于 税后归属于 1月1日 减:所得税费用 12 月 31 日 前发生额 母公司 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325,359) (51,709) 928 (50,781) - (376,140) 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38,274) (52,017) 928 (51,089) - (389,363) 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 12,915 308 - 308 - 13,223 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102,089) 36,672 (8,251) 21,416 7,005 (80,673) 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应收款项融资公允 (47,919) 37,575 (8,251) 21,458 7,866 (26,461) 价值变动的金额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4,610) 8,665 - 8,665 - (55,945) 应收款项融资信用减值准备 10,440 (9,568) - (8,707) (861) 1,733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427,448) (15,037) (7,323) (29,365) 7,005 (456,813) 2019 年度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度发生金额 2019 年 2019 年 项目 本年所得税 减:所得 税后归属于 税后归属于 1月1日 其他调整 12 月 31 日 前发生额 税费用 母公司 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106,705) (61,388) (129) (61,259) - (157,395) (325,359) 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6,705) (74,303) (129) (74,174) - (157,395) (338,274) 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 - 12,915 - 12,915 - - 12,915 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127,020) 40,585 6,883 24,931 8,771 - (102,089) 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应收款项融资公允 (56,228) 22,931 6,883 8,309 7,739 - (47,919) 价值变动的金额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0,792) 6,182 - 6,182 - - (64,610) 应收款项融资信用减值准备 - 11,472 - 10,440 1,032 - 10,440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233,725) (20,803) 6,754 (36,328) 8,771 (157,395) (427,448) - 78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8. 专项储备 2020 年度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维简费 1,155,091 649,272 879,292 925,071 安全生产费用 2,238,145 1,623,907 1,757,260 2,104,792 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537,134 - - 537,134 可持续发展准备金 102,892 - 1,610 101,282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833 - - 833 合计 4,034,095 2,273,179 2,638,162 3,669,112 2019 年度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19 年 1 月 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维简费 1,045,591 659,578 550,078 1,155,091 安全生产费用 1,883,016 1,504,959 1,149,830 2,238,145 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537,134 - - 537,134 可持续发展准备金 121,734 - 18,842 102,892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833 - - 833 合计 3,588,308 2,164,537 1,718,750 4,034,095 39. 盈余公积 2020 年度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20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 4,532,524 314,433 - 4,846,957 2019 年度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19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9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 4,219,863 312,661 - 4,532,524 注: 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10%提取。 40. 未分配利润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36,524,374 32,206,284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附注六、2) 3,369 1,199 调整后本年初未分配利润 36,527,743 32,207,483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04,167 5,628,60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14,433 312,661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69,521 115,019 应付普通股股利 1,683,850 1,034,176 其他 (10,183) (153,509) 年末未分配利润(注) 40,374,289 36,527,743 注: 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分配利润余额中包括子公司已提取的盈余公积为人民币 5,248,403 千 元 ( 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 4,496,067 千元 )。 - 79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4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已重述)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40,049,578 103,699,626 128,462,415 92,373,338 其他业务 911,726 806,742 872,291 834,795 合计 140,961,304 104,506,368 129,334,706 93,208,133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煤炭业务、煤化工业务及煤矿装备制造业务等。 (1)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按板块分析如下: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已重述) 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煤炭业务 113,388,417 83,764,114 104,078,878 74,210,069 煤化工业务 16,962,432 13,351,109 17,712,144 13,422,047 煤矿装备制造业务 8,538,311 7,138,735 7,845,213 6,625,026 金融业务 1,241,894 387,867 1,182,305 349,856 其他业务 6,920,364 5,850,150 5,384,927 5,250,983 行业板块间抵销数 (7,001,840) (6,792,349) (7,741,052) (7,484,643) 合计 140,049,578 103,699,626 128,462,415 92,373,338 (2) 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项目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销售材料收入 281,429 211,309 235,991 195,167 租赁收入 255,309 127,071 227,539 123,239 劳务收入 106,720 177,052 66,027 133,775 其他 268,268 291,310 342,734 382,614 合计 911,726 806,742 872,291 834,795 (3)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人民币千元 减:租赁收入及 2020 年度 分部收入 分部间抵销 产品及服务收入 利息收入 煤炭业务 113,896,848 (4,197,131) (240,039) 109,459,678 煤化工业务 17,054,043 (325,821) (3,096) 16,725,126 煤矿装备制造业务 8,941,543 (1,185,986) (1,375) 7,754,182 金融业务 1,241,894 (403,747) (838,147) - 其他业务 7,020,116 (1,080,455) (10,799) 5,928,862 合计 148,154,444 (7,193,140) (1,093,456) 139,867,848 人民币千元 减:租赁收入及 2019 年度(已重述) 分部收入 分部间抵销 产品及服务收入 利息收入 煤炭业务 104,507,674 (4,888,733) (181,861) 99,437,080 煤化工业务 17,772,016 (260,308) (5,394) 17,506,314 煤矿装备制造业务 8,269,501 (1,249,136) (32,598) 6,987,767 金融业务 1,182,305 (406,202) (776,103) - 其他业务 5,484,050 (1,076,461) (7,686) 4,399,903 合计 137,215,546 (7,880,840) (1,003,642) 128,331,064 - 80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4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续 (4) 履行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义务 (i) 煤炭业务(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本集团销售煤炭时运输方式包括水运和陆运两种,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煤炭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本集 团水运是货物越过船舷时确认收入;陆运是客户收到煤炭时确认收入。 在煤炭交付前收到客户的预付款项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合同负债。煤炭销售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融 资成分和退货权。 (ii)煤化工业务(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本集团销售煤化工产品在客户取得煤化工产品控制权的时点即客户收到煤化工产品时确认收入。 在煤化工产品交付前收到客户的预付款项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合同负债。煤化工销售过程中不存在 重大的融资成分和退货权。 (iii)煤矿装备制造业务(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本集团将煤矿装备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在客户取得煤矿装备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42. 税金及附加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已重述) 资源税 2,501,173 2,380,118 水资源税 309,185 289,453 城市维护建设税 289,540 277,919 教育费附加 262,456 258,703 房产税 203,986 162,851 消费税 196,401 174,588 印花税 127,450 116,747 土地使用税 121,097 122,121 环保税 56,631 58,573 车船使用税 4,108 4,406 其他 35,328 46,564 合计 4,107,355 3,892,043 43. 销售费用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运输费 10,256,975 10,826,248 港杂费 1,554,383 1,548,677 职工薪酬 364,229 335,760 装卸费 83,246 64,499 代理费 53,836 68,191 折旧费 31,705 30,915 业务经费 29,409 35,795 样品及产品损耗 19,483 16,734 劳务费 19,024 11,855 其他 242,489 346,949 合计 12,654,779 13,285,623 - 81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44. 管理费用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已重述) 职工薪酬 2,386,162 2,582,788 折旧及摊销费用 503,820 474,404 租赁费 79,959 66,961 劳务费 59,669 122,008 中介机构服务费 41,706 38,016 其他 671,054 644,468 合计 3,742,370 3,928,645 45. 研发费用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职工薪酬 187,396 133,213 材料费(含材料消耗、电费及 169,027 69,134 低值易耗品摊销) 服务费 45,407 6,624 折旧及摊销费用 34,565 29,525 其他 86,933 49,171 合计 523,328 287,667 46. 财务费用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已重述) 利息支出 5,015,780 5,337,121 其中: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24,839 26,912 减:资本化利息 348,909 455,000 利息费用 4,666,871 4,882,121 减:利息收入 154,158 153,681 汇兑损失 10,391 10,588 手续费及其他 6,372 14,833 合计 4,529,476 4,753,861 47. 费用按性质分类 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按照性质分类,列示如下: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年度发生额 2019年度发生额(已重述) 材料耗用及货物贸易成本 79,304,556 67,368,856 运输费 10,322,559 10,886,765 折旧及摊销 9,947,218 9,625,228 职工薪酬 8,235,293 8,596,787 维修支出 2,461,633 1,937,609 港杂费 1,554,383 1,548,677 租赁费 87,270 74,592 装卸费 83,246 64,499 劳务费 78,693 133,863 代理费 53,836 68,191 其他费用 9,298,158 10,405,001 合计 121,426,845 110,710,068 - 82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48. 资产减值损失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年度发生额 2019年度发生额 预付款项减值损失 (40) (16,545) 存货跌价损失 (27,208) (7,593)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5,601) (585,072)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7,343)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7,000) (9,224)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6,335) - 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减值损失 - (62,400) 合计 (56,184) (688,177) 49. 信用减值利得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已重述)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利得 (41,376) 31,294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利得 51,090 26,455 其他流动资产-贷款信用减值(损失)利得 (8,553) 29,867 其他非流动资产-贷款信用减值损失 (7,490) (57,514) 应收款项融资信用减值(损失)利得 9,568 (11,472)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607) 其他 (56) 46 合计 3,183 18,069 50. 投资收益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年度发生额 2019年度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308,238 2,474,77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2,617 968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110 7,583 其他 1,248 956 合计 1,313,213 2,484,281 51. 资产处置收益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年度发生额 2019年度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82 4,42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82 4,428 52. 其他收益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年度发生额 2019年度发生额(已重述) 政府补助 168,322 181,791 - 83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3. 营业外收入 人民币千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目 2020年度发生额 2019年度发生额 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 46,561 - 46,561 罚没利得 7,807 9,073 7,807 其他收入 63,728 294,710 63,728 合计 118,096 303,783 118,096 54. 营业外支出 人民币千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目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损益的金额 罚款支出 45,219 52,785 45,219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21,312 17,945 21,312 捐赠支出 12,387 14,774 12,387 其他支出 40,913 46,789 40,913 合计 119,831 132,293 119,831 55.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度发生额 项目 2020 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当期所得税费用 2,956,812 3,490,938 递延所得税费用 441,950 62,679 合计 3,398,762 3,553,617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度发生额 项目 2020 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利润总额 12,324,509 12,150,616 按适用税率 25%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上年度 25%) 3,081,127 3,037,655 以前年度所得税费用调整 16,563 35,979 若干子公司的税收优惠的影响 (148,375) (248,788)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327,714) (619,293) 不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33,563 231,008 确认、使用以前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12,748) (24,477)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确认、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35,079) (16,546) 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388,988 669,964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9,985 185,797 税法允许抵扣的额外支出的影响 (111,388) (46,641) 其他 503,840 348,959 所得税费用 3,398,762 3,553,617 - 84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6. 政府补助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度发生额 2020 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国家处僵治困补助资金 46,561 - 增值税和所得税税费返还款 31,052 17,968 南京市鼓楼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政策扶持补助金 7,300 - 收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1,541 2,545 其他 31,886 34,309 小计 118,340 54,822 递延收益摊销的政府补助 张煤机桥东区老厂区拆迁补偿款 51,076 54,966 矿山工程机械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20,557 19,969 张煤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资金 3,008 -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木瓜界及 930E 区域供热 系统改造工程) 1,739 1,739 其他 20,163 50,295 小计 96,543 126,969 合计 214,883 181,791 57.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度发生额 2020 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5,904,167 5,628,607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股数(千股) 13,258,663 13,258,663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45 0.42 其中: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0.45 0.42 本公司无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5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人民币千元 2019年度发生额 项目 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政府补助 127,992 100,786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4,093 80,302 其他 72,804 40,379 合计 234,889 221,467 - 85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8. 现金流量表项目 - 续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人民币千元 2019年度发生额 项目 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经营性受限制的银行存款的增加 1,174,813 24,395 中煤财务吸收存款减少 1,075,057 164,177 研发费 132,340 57,599 租赁费 87,270 66,961 劳务费用 78,693 122,008 水电费、排污费 53,784 47,597 办公费、差旅费 45,783 59,157 业务招待费、咨询费 31,840 24,395 其他 694,009 376,816 合计 3,373,589 943,105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年度发生额 2019年度发生额 收回对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贷款 1,443,821 2,784,002 收回对联营公司的委托贷款 1,275,000 150,000 收回补偿价款(注) 688,952 - 3 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536,777 631,956 取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到的现金净额 8,208 - 存期超过 3 个月的定期存款的减少 - 2,065,011 合计 3,952,758 5,630,969 注: 系本集团从中煤集团收购其控股若干子公司产生相关款项需要按照当地政府规定进行调整后确 定,本年已收回。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年度发生额 2019年度发生额 存期超过 3 个月的定期存款的增加 6,266,450 - 提供对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贷款 2,554,000 4,090,000 提供对联营公司委托贷款 4,43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减少的现金净额 - 136,644 合计 8,824,889 4,226,644 (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年度发生额 2019年度发生额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 99,221 90,130 支付债券承销费用 41,933 111,347 票据贴现支出 21,983 67,089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 30,076 24,318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支付的现金 - 6,000 合计 193,213 298,884 - 86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度发生额 补充资料 2020 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8,925,747 8,596,999 加:资产减值损失 56,184 688,177 信用减值利得 (3,183) (18,069) 固定资产折旧 9,036,466 8,822,795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4,342 3,555 使用权资产折旧 80,554 73,002 无形资产摊销 785,022 710,08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0,834 15,793 资产处置收益 (82) (4,428)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21,312 17,945 财务费用 4,590,521 4,822,770 投资收益 (1,313,213) (2,484,28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407,771 143,37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 34,179 (80,695) 存货的减少 1,002,460 136,81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 1,875,816 (2,075,95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 (1,756,381) 1,656,369 合同资产的减少(增加) (536,378) 60,681 合同负债的增加 1,017,010 109,862 经营性受限制的银行存款的增加 (1,174,813) (24,395) 专项储备的影响 (462,172) 810,2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31,996 21,980,61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以应收票据支付设备工程款 615,475 2,382,386 以交付约定数量的煤炭作为对价购买不构成业务的子公 2,853,864 - 司(附注六、1) 以股权作为对联营企业的资本金出资 - 663,047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15,041,195 12,137,655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12,137,655 8,375,66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2,903,540 3,761,994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一、现金 15,041,195 12,137,655 其中:库存现金 242 45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5,034,833 11,952,65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6,120 184,541 - 87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6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受限原因 账面价值 专设银行账户存储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煤矿转产发展 货币资金 4,551,140 资金、复垦基金、信用证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 保证金以及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 应收款项融资 674,658 年末已背书且未终止确认的银行/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 336,061 应付票据质押担保 固定资产 1,179,583 长期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 67,508 短期借款抵押 合计 6,808,950 / 61. 外币货币性项目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折算汇率 外币余额 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31,734 6.5249 207,545 欧元 546 8.0250 4,337 日元 90,203 0.0632 5,704 澳元 112 5.0163 553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186 6.5249 1,173 其他应收款 其中:日元 72,109 0.0632 4,551 韩元 210,712 0.0060 1,272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 8 6.5249 51 其他应付款 其中:日元 79 0.0632 5 韩元 374,448 0.0060 2,245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人民币千元 购买日至 购买日至 股权取得 股权取得 股权取得 购买日的 被收购方名称 股权取得时点 购买日 期末被购 期末被购买 成本 比例 方式 确定依据 买方的收入 方的净利润 2020 年 非同一控制 2020 年 取得 潘家窑煤业 2,882,909 100% - (15,908) 4 月 14 日 下企业合并 4 月 14 日 控制权 注: 截至 2020 年 4 月 14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平朔集团最终完成潘家窑煤业 100%股权收购,交易对 价总额为人民币 2,882,909 千元(包括在约定时间交付约定数量的煤炭)。于收购完成日,潘家窑 煤业主要拥有采矿权、土地使用权和在建井巷工程,但尚未开展任何业务或运营,不构成业务, 此次收购按资产收购进行会计核算。 - 88 -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 续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续 (2) 合并成本 人民币千元 合并成本合计 2,882,909 合并成本的说明: 合并成本中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已支付对价人民币 1,422,466 千元(包括现金和已交付约定数量的煤 炭),未支付的对价包含在长期应付款和其他应付款中,包括现金和按未来约定时间内交付约定数量的 煤炭。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人民币千元 潘家窑煤业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 货币资金 8,208 8,208 其他应收款 80 80 流动资产合计 8,288 8,288 固定资产 4,224 4,224 在建工程 1,795,609 1,795,609 无形资产 3,197,960 335,333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97,793 2,135,166 资产总计 5,006,081 2,143,454 负债: 应交税费 8 8 其他应付款 2,123,164 2,123,164 流动负债合计 2,123,172 2,123,172 负债合计 2,123,172 2,123,172 净资产 2,882,909 取得的净资产 2,882,909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年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人民币千元 企业 合并当期 合并当期 合并中 期初至 期初至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构成同一控制下 合并日的 被合并方名称 取得的 合并日 合并日 合并日 被合并方的 被合并方的 企业合并的依据 确定依据 权益 被合并方 被合并方的 收入 净利润 比例 的收入 净利润 中煤新集智能科技有限 股权转让 公 司(现 已更 名为中 煤 合并方与被合并方 2020 年 51% 协议约定 10,920 2,424 13,110 4,255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同受中煤集团控制 4 月 30 日 时间 下简称“智能科技”) 注: 本年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开发公司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从本公司的母公司中煤集团之控 股子公司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煤新集”)购入智能科技 51%的股权。 - 89 -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 续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续 (2) 合并成本 人民币千元 合并成本 被合并方名称 金额 现金 智能科技 30,076 (3) 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人民币千元 智能科技 合并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 236 应收账款 1,555 2,523 其他应收款 78,336 82,927 存货 115 115 流动资产合计 80,007 85,801 固定资产 93 100 无形资产 4 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1 261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8 365 资产总计 80,365 86,166 负债: 应付账款 18,813 25,130 应付职工薪酬 2,027 2,330 应交税费 230 1,909 其他应付款 2,689 191 流动负债合计 23,759 29,560 负债合计 23,759 29,560 净资产 56,606 56,606 取得的净资产 56,606 56,606 3. 处置子公司 无 4.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20 年 8 月,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平朔集团与关联方中煤电力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中煤平朔安太堡热电有 限公司(“安太堡热电”),平朔集团持股比例 51%,投资额人民币 4.9 亿元,已对安太堡热电出资人民 币 2.55 亿元。 2020 年 8 月,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陕西榆林投资设立中煤陕西榆林大海则煤业有限公司,投资额人民币 20 亿元。 2020 年 11 月,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煤华晋之全资子公司中煤华晋集团晋城热电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 司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 - 90 -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 续 4.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 续 2020 年 12 月,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焦化控股”)之子公司灵石县中煤焦 化煤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注销。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装备公司 北京市、河北省张家口市 北京市 制造业 100% - 设立或投资 焦化控股 山西省太原市 北京市 制造业 100% - 设立或投资 开发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商品流通业 100% - 设立或投资 上海能源 江苏省沛县 上海市 采掘业 62.43% - 设立或投资 平朔集团 山西省朔州市 山西省朔州市 采掘业 100% - 设立或投资 采掘业及煤化 黑龙江煤化工 黑龙江省依兰县 黑龙江省依兰县 100% - 设立或投资 工 新疆煤电化 新疆自治区昌吉州吉木萨尔县 新疆自治区昌吉州吉木萨尔县 制造业 60% - 设立或投资 中煤能源哈密煤业有限公司 新疆自治区哈密市 新疆自治区哈密市 制造业 100% - 设立或投资 (“哈密煤业”) 陕西榆林 陕西省榆林市 陕西省榆林市 煤化工 100% - 设立或投资 鄂尔多斯能源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煤化工 100% - 设立或投资 中煤华晋 山西省河津市 山西省太原市 采掘业 51% - 设立或投资 山西蒲县中煤晋昶矿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临汾市 山西省临汾市 采掘业 51% - 设立或投资 (“晋昶矿业”) 山西蒲县中煤禹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临汾市 山西省临汾市 采掘业 63% - 设立或投资 (“禹硕矿业”) 中煤远兴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煤化工 75% - 设立或投资 中煤财务 北京市 北京市 金融业 91% - 设立或投资 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废料处理业 - 70% 设立或投资 西北能源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制造业 100% - 设立或投资 中煤化(天津)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天津市 天津市 商品流通业 100% - 设立或投资 (“中煤化天津”) 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河北省秦皇岛市/ 北京市 商品流通业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煤运销”) 江苏省南京市/天津市 山西中新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大同市 山西省大同市 采掘业 8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唐山沟煤业”) 大同中煤出口煤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山西省大同市 山西省大同市 制造业 19% 4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大同出口煤”) 伊化矿业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采掘业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蒙大新能源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煤化工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蒙大矿业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采掘业 6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鄂尔多斯市银河鸿泰煤电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采掘业 78.8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银河鸿泰”)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人民币千元 少数股东 本年归属于 本年向少数股东 年末少数股东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少数股东的损益 宣告分派的股利 权益余额 上海能源 37.57% 237,071 64,895 3,991,822 中煤华晋 49.00% 1,616,321 220,500 8,705,364 蒙大矿业 34.00% 105,182 - 1,590,822 伊化矿业 49.00% 180,325 - 2,359,220 - 91 -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子公司 非流动 非流动 非流动 非流动 名称 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资产 负债 资产 负债 上海能源 2,139,988 15,183,838 17,323,826 4,325,978 2,269,291 6,595,269 2,296,615 14,999,096 17,295,711 4,936,885 1,978,958 6,915,843 中煤华晋 10,129,730 15,190,435 25,320,165 4,130,077 2,138,913 6,268,990 8,476,603 14,463,842 22,940,445 3,843,908 3,425,976 7,269,884 蒙大矿业 1,475,990 13,790,022 15,266,012 3,350,144 7,233,317 10,583,461 1,598,702 13,957,080 15,555,782 4,390,954 6,685,207 11,076,161 伊化矿业 1,270,878 10,839,801 12,110,679 4,701,445 2,602,971 7,304,416 724,125 10,993,050 11,717,175 1,584,295 5,667,764 7,252,059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子公司 其他综合 综合收益 经营活动现 其他综合 综合收益 经营活动现 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收益(亏损) 总额 金流量净额 收益(亏损) 总额 金流量净额 上海能源 7,654,121 563,115 2,561 565,676 622,338 7,622,552 431,459 6,113 439,080 2,011,653 中煤华晋 10,050,484 3,983,863 6,139 3,990,002 6,053,949 11,034,818 3,739,129 16,957 3,756,086 6,308,174 蒙大矿业 3,059,499 309,359 (5) 309,354 1,199,122 2,803,542 555,161 1,316 556,477 1,908,751 伊化矿业 2,419,762 368,011 (117) 367,894 658,383 2,409,951 352,259 (227) 352,032 1,242,388 2.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联营企业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 合营企业或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企业投资的会计处 联营企业名称 直接 间接 理方法 合营企业- - - - - - - 煤炭生产及 禾草沟煤业 陕西延安市 陕西延安市 - 50% 权益法 销售 旭阳能源 河北邢台市 河北邢台市 煤化工 45% 权益法 联营企业- - - - - 煤炭、煤化 中天合创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38.75% - 权益法 工产品生产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禾草沟煤业 禾草沟煤业 流动资产 177,120 439,989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85,967 277,472 非流动资产 4,435,973 4,462,502 资产合计 4,613,093 4,902,491 流动负债 768,547 559,721 非流动负债 626,186 776,030 负债合计 1,394,733 1,335,7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3,218,360 3,566,740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1,609,180 1,783,370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1,606,722 1,781,044 营业收入 1,970,211 2,351,587 财务费用 (28,015) (102,268) 所得税费用 (128,066) (192,737) 净利润 656,185 1,014,589 综合收益总额 656,185 1,014,589 本年度宣告发放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500,000 500,000 - 92 -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2.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 续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 续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旭阳能源 旭阳能源 流动资产 2,444,809 1,771,097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752,487 137,954 非流动资产 2,763,323 2,709,811 资产合计 5,208,132 4,480,908 流动负债 1,946,309 1,658,830 非流动负债 526,037 225,937 负债合计 2,472,346 1,884,7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735,786 2,596,141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1,231,104 1,168,263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1,274,059 1,201,630 营业收入 5,052,216 6,961,143 财务费用 (6,499) (20,240) 所得税费用 (85,014) (158,069) 净利润 768,884 976,328 综合收益总额 768,884 976,328 本年度宣告发放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273,336 131,805 本集团以合营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金额为基础,按持股比例计算享有的份额。合营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金额 考虑了取得投资时合营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调整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影响。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中天合创 中天合创 流动资产 3,720,923 4,218,573 非流动资产 53,124,173 52,466,421 资产合计 56,845,096 56,684,994 流动负债 8,315,428 5,486,038 非流动负债 28,422,411 30,783,899 负债合计 36,737,839 36,269,9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0,107,257 20,415,057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7,791,563 7,910,835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7,791,753 7,910,835 营业收入 11,707,459 15,988,546 财务费用 (1,406,929) (1,557,890) 所得税费用 (86,383) (342,176) 净利润 551,307 1,989,849 综合收益总额 551,307 1,989,849 本年度宣告发放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283,833 218,707 本公司以联营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金额为基础,按持股比例计算享有的份额。联营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金额 考虑了取得投资时联营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调整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影响。 - 93 -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2.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 续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329,788 307,303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损失) 485 (5,602) --综合收益(亏损)总额 485 (5,602)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12,861,830 12,975,805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421,592 762,666 --其他综合收益 308 12,915 --综合收益总额 421,900 775,581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未确认的损失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朔州市平鲁区平安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平安化肥”) 69,411 - 69,411 天津炭金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天津炭金”) 2,563 - 2,563 大同中新 20,630 539 21,169 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对平安化肥、天津炭金和大同中新长期股权投资已经减记至 零。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流动资产-贷款、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贷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委托贷款、短期借款、应付 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吸收存款、其他流动负债-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其他非流动负债-委托贷款、其他非流动负债-吸收存款、其他非流动负债-借款等,本年末,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工具如下,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五。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价格风险)、信用风险 和流动性风险。本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 潜在不利影响。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 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 94 -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1. 金融工具分类 (1) 金融资产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融资 3,520,723 6,897,430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276,738 2,328,75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35,948,886 25,604,083 应收账款 7,241,095 7,314,547 其他应收款 3,062,258 3,230,128 其他流动资产-贷款 1,055,622 555,175 长期应收款-其他 11,787 8,822 其他非流动资产-贷款 4,322,673 3,728,980 其他非流动资产-委托贷款 4,435 1,275,000 合计 57,444,217 50,942,920 (2) 金融负债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以摊余成本计量 短期借款 1,408,547 4,106,347 应付票据 4,522,036 4,542,854 应付账款 20,620,266 18,727,585 其他应付款 5,325,239 6,762,625 其他流动负债-吸收存款 7,852,633 8,814,837 其他流动负债-借款 260,000 160,000 其他流动负债-其他 15,793 18,968 一年内到期的股东借款 74,858 115,066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66,392,106 56,800,988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 27,011,323 32,926,037 长期应付款 3,829,156 3,708,236 其他非流动负债-吸收存款 16,000 128,853 其他非流动负债-委托贷款 419,985 - 其他非流动负债-借款 102,000 131,790 合计 137,849,942 136,944,186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 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 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 95 -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2.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2.1 市场风险 2.1.1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 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存在外汇风险。 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为此,本集团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于 2020 年度及 2019 年度,本集团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 的金额列示如下: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项目 日元项目 其他货币项目 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07,545 5,704 4,890 218,139 应收账款 1,173 - - 1,173 其他应收款 - 4,551 1,272 5,823 合计 208,718 10,255 6,162 225,135 外币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51 - - 51 其他应付款 - 5 2,245 2,250 合计 51 5 2,245 2,301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项目 日元项目 其他货币项目 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344,488 6,752 3,152 354,392 应收账款 4,396 - - 4,396 其他应收款 - 4,589 1,323 5,912 合计 348,884 11,341 4,475 364,700 外币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1,988 - - 1,988 其他应付款 - 7 3,640 3,647 合计 1,988 7 3,640 5,635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于本集团各类美元金融资产和美元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 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人民币 15,650 千元(2019 年:人民币 26,017 千元)。 2.1.2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 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 团浮动利率的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以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62,876,406 千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4,297,270 千元)(附注五、26 及 28)。 - 96 -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2.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 续 2.1 市场风险 - 续 2.1.2 利率风险 - 续 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 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 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于 2020 年度及 2019 年度本集团并无利率互换安排。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下降 50 个基点(2019 年 12 月 31 日:50 个 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在考虑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影响后,本集团的净利润会减少/增加约人民币 219,385 千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约人民币 200,561 千元)。 2.1.3 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的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包括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和非上市权 益工具投资。 2.2 信用风险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其他流动资 产-贷款、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贷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委托贷款和本集团向其他企业提供的借 款担保(附注十二、2(1)(ii))。 本集团的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其信用评级较高,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 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 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 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逾期债务。 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债务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债务人,本集团会采用 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集团的贷款主要是对控股母公司中煤集团及其下属非上市公司的贷款,没有重大信用风险。 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 信用损失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对于向其他企业提供的借款担保,本集团通过对相关企业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持续监管以控制信用风 险。 本集团的风险敞口分布在多个合同方和多个客户,因此本集团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 97 -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2.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 续 2.2 信用风险 - 续 下表详细说明了本集团金融资产和其他项目的信用风险敞口: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合计 附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35,948,886 35,948,886 应收账款(注 1) 五、2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减值矩阵) 7,764,791 (单项计提) 35,328 7,800,119 其他应收款 五、5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3,097,268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28,376 (已发生信用减值) 407,520 3,533,164 其他流动资产-贷款 五、8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1,069,000 1,069,000 长期应收款-其他 五、9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11,787 11,787 其他非流动资产-贷款 五、17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4,397,871 4,397,871 其他非流动资产-委托贷款 五、17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4,439 4,439 _________ _________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融资 五、3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3,520,723 3,520,723 _________ _________ 其他 合同资产(注 1) 五、7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1,493,672 1,493,672 (未发生信用减值) 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款 五、9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285,212 285,212 (未发生信用减值) 财务担保合同(注 2)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20,395,597 20,395,597 _________ _________ 注 1: 对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采用的简化方法来计量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损失金 额。 注 2: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总账面金额为本集团根据各自合同担保的最大金额。 本集团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情况详见附注五、2 及 5。 - 98 -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2.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 续 2.3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 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 长期的资金需求。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约人民币 69 亿元,详细情况请参见(附注二、 2)。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和租赁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1,432,356 - - - 1,432,356 应付票据 4,522,036 - - - 4,522,036 应付账款 20,620,266 - - - 20,620,266 其他应付款 5,325,239 - - - 5,325,239 吸收存款 7,852,633 16,000 - - 7,868,633 其他流动负债-借款 263,385 - - - 263,385 其他流动负债-其他 15,793 - - - 15,793 一年内到期的股东借款 77,704 - - - 77,704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17,972,154 15,412,722 33,477,862 6,597,732 73,460,470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 7,048,183 11,023,550 11,667,353 536,500 30,275,586 其他非流动负债-借款 - 21,224 62,232 22,264 105,720 其他非流动负债-委托贷款 19,949 19,949 466,491 - 506,389 长期应付款 - 275,456 759,873 4,454,710 5,490,039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37,207 109,016 161,896 299,124 607,243 财务担保合同 20,395,597 - - - 20,395,597 合计 85,582,502 26,877,917 46,595,707 11,910,330 170,966,456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一年以内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4,174,654 - - - 4,174,654 应付票据 4,542,854 - - - 4,542,854 应付账款 18,727,585 - - - 18,727,585 其他应付款 6,762,625 - - - 6,762,625 吸收存款 8,814,837 128,853 - - 8,943,690 其他流动负债-借款 162,551 - - - 162,551 其他流动负债-其他 18,968 - - - 18,968 一年内到期的股东借款 118,617 - - - 118,617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24,761,565 16,372,627 15,867,632 5,032,068 62,033,892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 12,660,083 6,870,983 17,458,407 - 36,989,473 其他非流动负债-借款 - 31,719 62,952 42,504 137,175 长期应付款 - 1,069,133 1,190,135 1,568,469 3,827,737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67,329 54,762 159,537 353,510 635,138 财务担保合同 20,672,688 - - - 20,672,688 合计 101,484,356 24,528,077 34,738,663 6,996,551 167,747,647 - 99 - 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的年末公允价值 人民币千元 第一层次公允 第二层次公允 第三层次公允 项目 合计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应收款项融资 - 3,520,723 - 3,520,723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9,707 - 2,257,031 2,276,738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19,707 3,520,723 2,257,031 5,797,461 上市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开交易市场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确定。 2. 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 输入值 应收款项融资 3,520,723 现金流量折现法 折现率 3. 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年初与年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 人民币千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金额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2,304,025 本年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6,994)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2,257,031 4. 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估值技术 输入值 的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对非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同行业可比 2,257,031 市场法/收益法 上市公司权益工具投资 上市企业的市盈率或市净率 5. 本报告期内,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未发生各层级之间的转换。 6.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采用的估值技术未发生变更。 7.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 -贷款、其他非流动资产-贷款及委托贷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吸收存款、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及其他非流动负债-委托贷款及借款等。 除下述金融负债以外,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长期借款 50,994,610 51,143,788 34,242,915 34,383,841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 27,011,323 27,858,680 32,926,037 34,094,934 合计 78,005,933 79,002,468 67,168,952 68,478,775 存在活跃市场的应付债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属于第一层次。长期借款,以合同规 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市场上具有可比信用等级并在相同条件下提供几乎相同现金流量的利率进行折现 后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属于第二层次。 - 100 - 十、 资本管理 本集团的资金管理目标是保障本集团能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 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与业内其他公司一样,本集团利用资本负债率监控其资本情况。此比率按照负债净额除以总资本计算得 出。负债净额为借款总额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流动和非流动借款(包含应付债券和吸收存款)减 去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股东权益与负债净额的合计。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资本负债比率列示如下﹕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已重述) 资本负债比率 42% 44% 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人民币:万元 母公司对本 母公司对本公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公司的持股 司的表决权比 比例(%) 例(%) 煤炭生产及贸易、煤化工、煤层气开发坑口发 中煤集团 北京市 1,998,067 57.36 57.36 电、煤矿建设、煤机制造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 本集团最终控制方是国资委。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七、1。 3. 本集团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与本集团发生关联交易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合营企业– 直接 间接 大同中新 山西省大同市 山西省大同市 煤炭生产及销售 5.00% 37.00% 旭阳能源 河北省邢台市 河北省邢台市 焦炭制造及销售 45.00% - 禾草沟煤业 陕西省延安市 陕西省延安市 煤炭生产及销售 - 50.00% 中煤科创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煤矿机械制造 50.00% - 联营企业– 京唐港公司 河北省唐山市 河北省唐山市 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 21.00% - 平朔煤矸石 山西省朔州市 山西省朔州市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33.00% - 平朔路达 山西省朔州市 山西省朔州市 铁路运输 37.50% - 中天合创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煤炭、煤化工 38.75% - 中电神头 山西省朔州市 山西省朔州市 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 20.00% - 西煤机 陕西省西安市 陕西省西安市 煤矿机械制造 37.16% - 鄂州发电(注1) 湖北省鄂州市 湖北省鄂州市 电力生产和供应 10.00% - 中信码头 江苏省江阴市 江苏省江阴市 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 30.00% - 延长榆能(注1) 陕西省榆林市 陕西省榆林市 煤化工 16.83% - 北京中水长(注2) 北京市 北京市 生产及销售机械产品、环保、水处理设备及配件 25.86%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 乌审旗矿山(注1) 矿山救援、矿山安全培训与技术服务 8.64% - 斯市乌审旗图克镇 市 天津炭金 天津市 天津市 煤制品贸易 40.00% - 平安化肥 山西省朔州市 山西省朔州市 化肥生产与销售 29.71% - 舟山煤电 浙江省舟山市 浙江省舟山市 煤炭采购与销售;电力项目开发方服务 27.00% - 丰沛铁路(注1) 江苏省徐州市 江苏省徐州市 铁路货物运输服务 7.25% -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 铁路运输、铁路建设、运输设施、铁路技术咨询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4.71% - (注1) 与服务 平朔工业 山西省朔州市 山西省朔州市 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 29.02% - 华晋焦煤 山西省吕梁市 山西省吕梁市 煤炭开采,电力业务,售电业务 49.00% - 地方铁路及地方专用线路货物运输,机车及铁路 大同路达(注1) 山西省大同市 山西省大同市 13.40% - 运输设备租赁 中煤华能 天津市 天津市 货物装卸、仓储 24.50% - - 101 - 十一、 关联方及其交易情况 - 续 3. 本集团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 续 注 1: 本集团有权向该等被投资单位委派董事,因此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注 2: 北京中水长原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装备公司的联营企业,自 2020 年 9 月处置,不再作为本集 团的关联方。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中煤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大屯煤电及其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国煤炭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及其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北京煤机及其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新集及其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华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晋中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京闽(福建)工贸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国投哈密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新疆伊犁犁能煤炭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化”) 重要子公司的主要股东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煤矿”)及其子公司 子公司的主要股东 朔州煤矸石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人民币千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采购煤炭 注(3) 3,398,540 4,878,939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采购材料、机器设备等 注(1) 3,393,549 3,619,968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接受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 注(2) 3,087,658 1,820,749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接受社会服务等 注(1) 146,382 83,598 中煤集团 商标使用权 注(4) 1元 1元 中天合创 采购煤炭 市场价格(注7) 2,189,519 1,968,328 平朔工业 采购煤炭 注(1) 459 - 禾草沟煤业 采购煤炭 市场价格 - 218,110 平朔路达 接受铁路代管服务 市场价格 431,545 349,041 平朔工业 采购材料及零配件 市场价格 1,693,022 1,784,592 中天合创 采购材料及零配件 市场价格 151,989 5,697 西煤机 采购材料及零配件 市场价格 3,982 -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 运输费 市场价格 2,196,939 2,225,347 京唐港公司 接受劳务 市场价格 138,117 281,803 中信码头 接受劳务 市场价格 14,993 24,270 平朔工业 接受建设及技术服务 市场价格 156,229 52,128 - 102 - 十一、 关联方及其交易情况 - 续 5. 关联交易情况 - 续 (1) 购销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续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人民币千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销售材料、机器设备等 注(1) 1,666,468 1,415,130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提供煤炭出口服务 注(1) 4,371 1,040 山西焦化及其子公司 销售煤炭 注(6) 541,329 392,514 大同煤矿及其子公司 销售煤炭 市场价格 56,082 39,202 鄂州发电 销售煤炭 市场价格 1,000,733 1,434,828 中电神头 销售煤炭 市场价格 608,800 595,036 平朔煤矸石 销售煤炭 市场价格 325,377 262,240 中天合创 销售煤炭 市场价格(注7) 232,851 81,361 大同中新 销售煤炭 市场价格 - 11,223 中天合创 销售机器设备 市场价格 317,524 117,093 华晋焦煤 销售机器设备 市场价格 54,067 7,258 西煤机 销售机器设备 市场价格 15,628 - 平朔工业 销售机器设备 市场价格 1,402 - 禾草沟煤业 销售机器设备 市场价格 - 6,116 中天合创 销售材料及零配件 市场价格 103,074 84,052 中天合创 提供劳务 市场价格 10,152 67,335 平朔工业 提供生产材料和辅助服务 市场价格 170,421 187,866 中天合创 提供生产材料和辅助服务 市场价格 50,699 39,039 中天合创 代理收入 市场价格 - 115 平朔工业 租赁物业、厂房及设备收入 市场价格 678 - 中天合创 租赁物业、厂房及设备收入 市场价格 - 1,159 中煤科创 租赁物业、厂房及设备收入 市场价格 - 113 购销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下述注(1)至注(7)以及注(8)、注(9)中的框架协议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六次会议及 201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同意该等协议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 2015-2017 年度金额上限。2016 年 3 月 22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2017 年度<煤炭等相关产 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项下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同意调整《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 协议》项下 2016-2017 年度金额上限。2017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 2018-2020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豁免上限的议案》,同意调整《煤炭等相关产品 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项下 2018-2020 年度金额上限。本公司聘请了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作为独立 财务顾问,就下述框架下的关联交易条款是否公平合理、是否符合独立股东利益出具了独立性意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21-2023 年 度持续性关联交易豁免上限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通过了上述议案。议案中涉及《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项下中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向本 公司提供煤炭产品,《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项下中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原料及 配套服务以及社会及支持服务,《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项下中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向本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房屋租赁框架协议》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 2021-2023 年 度豁免上限,《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 2021-2023 年度豁免上限,《金融服务 框架协议》项下中煤财务向中煤集团及其关联人士提供贷款与融资租赁服务 2021-2023 年度关联交易年 度上限金额。 - 103 - 十一、 关联方及其交易情况 - 续 5. 关联交易情况 - 续 (1) 购销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续 注(1) 2014 年 10 月 23 日,本公司与中煤集团续订了《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有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届满后可续期。据此协议,1)中煤集团及附属公司(不 包括本集团)须向本集团供应(i)生产原料及配套服务,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运输装卸服务、 电力及热能供应、设备维修和租赁、劳务承包及其他;及(ii)社会及支持服务,包括员工培训、 医疗服务及紧急救援、通讯、物业管理服务及其他;2)本集团及附属公司须向中煤集团及附属 公司(不包括本集团)供应(i)生产原料及配套服务,包括煤炭、煤矿装备、原材料、辅助材料、 电力及热能供应、运输装卸服务、设备维修和租赁、劳务承包及其他;及(ii)独家煤炭出口相关 配套服务,包括组织产品供应、进行配煤、协调物流及运输、提供港口相关服务、安排检验及 质量认证以及提供有关产品交付服务。 上述原料和配套服务须按下列顺序确定价格: 大宗设备和原材料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程序定价; 如无涉及招标程序,则须执行相关市场价; 如无可比较市场价,采用协议价,协议价指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方式确定的价格 2017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与中煤集团续签《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 行适当修改。协议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为期三年。期限届满 后,《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在遵照上市规定相关规定并经订约方协议的情况下,可 续期三年。 2019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2020 年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 2019 年 6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 2018 年 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议案中涉及《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项下中 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原料及配套服务以及社会及支持服务、《工程设计、建设及 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项下中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中煤财务向中煤集团及其关联人士提供贷款与融资租赁服务 2019-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金额。 注(2) 2014 年 10 月 23 日,本公司与中煤集团签订了《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有 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届满后可续期。根据该协议,中煤集团及附属 公司(不包括本集团)向本集团提供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并承揽本集团分包的工程。 定价原则: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原则上应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服务供货商及价格,并 依照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厘定确定服务供货商及价格。中煤集团及附属公司(不包括本集团) 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步骤及/或计量方法以及本集团制订的招标 书的具体要求投标。 2017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与中煤集团续签《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并对协 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协议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为期三年。期 限届满后,《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在遵照上市规定相关规定并经订约方协 议的情况下,可续期三年。 - 104 - 十一、 关联方及其交易情况 - 续 5. 关联交易情况 - 续 (1) 购销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续 注(3) 本公司与中煤集团于 2006 年 9 月 5 日签订了一项《煤炭供应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中煤集 团将促使中煤集团保留矿区生产的所有煤炭产品将独家供应予本公司,并已承诺不会向任何第 三方销售任何该等煤炭产品。2014 年 10 月 23 日,本公司与中煤集团续订了《煤炭供应框架协 议》,有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届满后可续期。2017 年 4 月 27 日根 据实际经营需要,本公司与中煤集团签署《煤炭供应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对《煤炭供应框 架协议》的定价政策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对《煤炭供应框架协议》项下 2017 年度相关日常关 联交易年度上限金额进行调整。 定价原则: 长期协议煤炭价格根据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及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中国煤炭价格指数厘定, 并根据指数的变化情况每月进行调整; 煤炭现货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厘定并进行即期调整。 2017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与中煤集团续签《煤炭供应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 协议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为期三年。期限届满后,《煤炭供应 框架协议》在遵照上市规定相关规定并经订约方协议的情况下,可续期三年。 注(4) 本公司与中煤集团于 2006 年 9 月 5 日签订了一项《商标使用许可框架协议》。中煤集团同意以每 年人民币 1 元的对价许可本公司使用其未投入本公司的部分注册商标。该协议有效期为 10 年, 自 2006 年 8 月 22 日生效。 该协议到期后,本公司与中煤集团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进行了续签,将协议有效期延至 2026 年 8 月 22 日。 注(5) 2014 年 10 月 23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财务与中煤集团订立了一项《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 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届满后可续期。2014 年 12 月 18 日对上述协 议内容适当修改。2016 年 3 月 22 日、2016 年 4 月 29 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上述协议项下 2017 年度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金额进行了调整。根据该协议,中煤财务同意向中煤集团 及附属公司提供存贷款和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服务。 定价原则: 中煤集团及附属公司在中煤财务的存款利率由双方经参考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存款提 供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但在任何情况下,中煤财务向中煤集团支付的存款利率不高于中 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上限,且不高于中煤财务吸收其他客户同种类存款所 确定的利率及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中煤集团及附属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 率(以较低者为准); 中煤财务向中煤集团及附属公司收取的贷款利率由双方经参考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贷 款收取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但在任何情况下,中煤集团及附属公司向中煤财务支付的贷 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且应不低于中煤财务向其他 客户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及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中煤集团及附属公司提供同种 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中煤财务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向中煤集团及附属公司收取的费用,由中煤财务根据中国人 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规定的费率厘定。如无规定费率,服务费用由双方经参考一般商业 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公平协商厘定,但在任何情况下,收费标准应不低于一般 商业银行就同类业务采取的费用标准。 - 105 - 十一、 关联方及其交易情况 - 续 5. 关联交易情况 - 续 (1) 购销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续 注(5) -续 2017 年 4 月 27 日,中煤财务与中煤集团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 改。协议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为期三年。期限届满后,《金融 服务框架协议》在遵照上市规定相关规定并经订约方协议的情况下,可续期三年。2015 年至 2017 年的年供贷款与融资租赁服务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450,000 万元,2018 年至 2020 年的年供贷 款与融资租赁服务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800,000 万元。 注(6) 2014 年 10 月 23 日,本公司与山西焦化签订了一项《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 有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届满后可续期。2017 年 4 月 27 日根据实 际经营需要,本公司与山西焦化签署了《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对上述协议的定价政策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对上述协议项下 2017 年度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年度 上限金额进行了调整。 上述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须按下列顺序确定价格: 煤炭供应须按照相关市场价格定价; 煤矿基建工程和煤矿装备采购须采用招投标程序定价。 2017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与山西焦化续签《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并对协议 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协议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为期三年。期限 届满后,《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在遵照上市规定相关规定并经订约方协议的 情况下,可续期三年。 注(7) 2017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与中天合创签订《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协议期限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并新增该协议项下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年度类别及上限。该协议 的主要条款如下: 煤炭价格需根据有关市场价格厘定; 本公司向中天合创提供的煤矿装备的价格应通过招投标程序,并依照适用法律、法规及规 则厘定; 除煤炭及煤矿装备以外其他产品及服务的价格应按市场价格厘定。 2017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与中天合创续签《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并对协议 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协议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为期三年。期限 届满后,《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在遵照上市规定相关规定并经订约方协议的 情况下,可续期三年。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集团作为出租方: 人民币千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平朔路达 铁路 152,588 125,744 本集团作为承租方: 人民币千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年确认的租赁费 上年确认的租赁费 中煤集团之子公司 房屋(注 8、注 9) 8,026 10,779 中煤集团 房屋(注 8、注 9) 55,876 44,167 - 106 - 十一、 关联方及其交易情况 - 续 5. 关联交易情况 - 续 (2) 关联租赁情况 - 续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注(8) 本公司和中煤集团于 2006 年 9 月 5 日签订了一项《房屋租赁框架协议》,根据此框架协议,从 中煤集团租赁若干位于中国境内的物业和房产,作为正常的经营和辅助之用,每三年可由双方 协商并参考当时的市场价格对年租金进行调整。2014 年,双方重新签订了《房屋租赁框架协 议》,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2015 年至 2017 年的年租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10,500 万元,2018 年至 2020 年的年租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 注(9) 租赁费披露的是对中煤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适用短期租赁豁免政策直接计入损益的费用。 (3) 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是否已经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人民币 2,080,864 千元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 2013 年 04 月 28 日 2025 年 04 月 28 日 正在履行 延长榆能 延长榆能应向银行支付的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2018 年 12 月 19 日 2035 年 12 月 18 日 正在履行 人民币 8,449,922 千元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 满足担保协议约定的 中天合创 2016 年 05 月 25 日 正在履行 中天合创应向银行支付的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条件 人民币 50,000 千元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禾草 禾草沟煤业 2015 年 11 月 30 日 2025 年 09 月 01 日 正在履行 沟煤业应向银行支付的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人民币 140,000 千元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禾 禾草沟煤业 2018 年 02 月 26 日 2025 年 02 月 02 日 正在履行 草沟煤业应向银行支付的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人民币 13,478 千元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丰沛 丰沛铁路 2013 年 11 月 21 日 2024 年 04 月 20 日 正在履行 铁路应向银行支付的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人民币 35,255 千元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华晋 华晋焦煤 2008 年 03 月 28 日 2023 年 12 月 20 日 正在履行 焦煤应向银行支付的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中天 合创的银团贷款提供本金额为人民币 170.5 亿元及应计利息和其他费用等的担保。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提供人民币 84.50 亿元的担保。 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陕西榆林按照持股比例为禾 草沟煤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陕西榆林已提供人民 币 1.9 亿元的担保。 (4) 关联方资金拆借 人民币千元 关联方 关联方交易内容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吸收存款减少 1,075,057 164,177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吸收存款利息费用 72,782 91,416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提供贷款 2,554,000 4,090,000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收回贷款 1,443,821 2,784,002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提供贷款利息收入 242,125 172,398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委托贷款代理费收入 1,486 158 中煤集团 接受委托贷款 419,985 - 中煤集团 委托贷款利息费用 13,638 - 朔州煤矸石 收回关联方委托贷款 1,275,000 150,000 朔州煤矸石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31,073 20,262 中天合创 提供关联方委托贷款 4,439 - 中天合创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68 - - 107 - 十一、 关联方及其交易情况 - 续 5. 关联交易情况 - 续 (5)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6,777 6,966 注:上述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包括已离职延期兑付的薪酬。 (6) 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人民币千元 转让方名称 受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 转让价款 中煤新集 开发公司 智能科技 51%股权 30,076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人民币千元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已重述) 科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准备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准备 应收账款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657,026 (62,931) 553,709 (86,772) 大同煤矿及其子公司 175,016 (175) 175,523 (176) 中天合创 42,599 (38) 150,878 (173) 中电神头 79,885 (80) 72,495 (72) 平朔煤矸石 49,400 (49) 34,646 (35) 平朔工业 41,308 (102) - - 华晋焦煤 15,543 - 17,399 - 禾草沟煤业 99 (1) 12,772 (3) 西煤机 32,863 (38) - - 延安科技 3,834 - - - 小计 1,097,573 (63,414) 1,017,422 (87,231) 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8,286 - 6,559 - 朔州煤矸石 188,164 - 157,982 - 中天合创 6 - - - -应收股利 旭阳能源 569,286 - 295,950 - 中天合创 283,833 - - - 禾草沟煤业 100,000 - - - 西煤机 74,683 - 75,965 - 平朔煤矸石 24,820 - 20,677 - 大同中新 8,926 (6,249) 8,926 (6,249) 中信码头 7,592 - 7,592 - 北京中水长 - - 715 - 大同路达 - - 6,883 - 平朔路达 - - 8,006 - -其他应收款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122,309 (1,423) 700,446 (1,198) 朔州煤矸石 625,000 - 692,134 - 中天合创 8,196 (4) 10,409 (5,543) 天津炭金 7,843 (7,843) 7,843 (7,843) 西煤机 2,752 - 3,024 - 平安化肥 1,739 (1,739) 1,739 (1,739) 舟山煤电 100 - 100 - 旭阳能源 30 - - - 中煤新集及其子公司 - - 82,923 - 小计 2,033,565 (17,258) 2,087,873 (22,572) - 108 - 十一、 关联方及其交易情况 - 续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 续 (1) 应收项目 - 续 人民币千元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已重述) 科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准备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准备 预付款项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28,032 - 7,827 -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 73,059 - 25,025 - 中天合创 3,331 - - - 天津炭金 898 (898) 898 (898) 小计 105,320 (898) 33,750 (898) 合同资产 中天合创 122,369 (34) 10,652 -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78,030 (64) 139,020 (71) 华晋焦煤 8,406 - - - 禾草沟煤业 - - 3,624 - 小计 208,805 (98) 153,296 (71) 其他流动资产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1,125,879 (13,378) 560,000 (4,825) 长期应收款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71,026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4,494,871 (75,198) 3,893,692 (67,712) 中天合创 4,439 (4) - - 朔州煤矸石 - - 1,275,000 - (2) 应付项目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科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已重述) 应付账款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3,309,928 2,155,635 中天合创 189,264 154,463 禾草沟煤业 - 30,000 西煤机 28,141 24,372 京唐港公司 22,381 3,581 小计 3,549,714 2,368,051 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20,762 12,073 -应付股利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90,368 92,368 -其他应付款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507,370 743,094 中煤新集及其子公司 - 15 中煤新集 2,282 229,250 中天合创 - 57 旭阳能源 - 19 小计 620,782 1,076,876 合同负债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89,596 110,835 中天合创 14,273 38,869 小计 103,869 149,704 其他流动负债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7,852,633 8,814,837 其他非流动负债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435,985 128,853 7. 关联方承诺 (1) 接受劳务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5,118,166 5,972,441 - 109 - 十一、 关联方及其交易情况 - 续 7. 关联方承诺 - 续 (2) 采购商品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178,717 - (3) 租赁-租入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注) - 600 注: 上年末承诺披露的是对中煤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适用短期租赁豁免政策的租赁承诺,本年无此 类租赁承诺。 十二、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1)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机器设备 5,561,655 6,905,253 探矿权 235,000 235,000 合计 5,796,655 7,140,253 (2) 对外投资承诺事项 (i)根据 2006 年 7 月 15 日签订的协议,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 3 家公司约定共同 出资设立中天合创。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作为持股 38.75%的股东,已对中天合创投资人民 币 67.87 亿元,以后年度承诺投资额为人民币 4.81 亿元。 (ii)根据 2014 年 10 月签订的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陕西榆林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榆 林能源集团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及其他 6 家公司约定共同出资设立陕西靖神。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陕西榆林作为持股 4%的股东,已对陕西靖神投资人民币 2.15 亿元,以后年度承诺投资额为人民币 0.33 亿元。 (3) 关联方承诺 请参见附注十一、7。 - 110 - 十二、 承诺及或有事项 - 续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i)未决诉讼 本集团为包含矿权价款纠纷在内的若干诉讼事项的被告人,亦为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法律程序的 原告人。尽管目前未能决定该等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结果,管理层相信,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将不会对 本集团年末的财务状况或本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ii)对外担保 本集团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见附注十一、5(3),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是否已经履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行完毕 人民币 316,000 千元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 2018 年 2045 年 陕西靖神 正在履行 陕西靖神应向银行支付的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07 月 26 日 07 月 25 日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利润分配情况 人民币千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1,771,25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 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 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 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1) 基本信息: 总裁办公会为本集团的主要经营决策者,负责审阅本集团的内部报告以评估业绩和配置资源。 本集团的报告分部是提供各种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或企业组,主要经营决策者据此决定分部间的资源配置 和业绩评估。本集团根据不同产品和服务的性质、生产流程以及经营环境对该等分部进行管理。除了少 数从事多种经营的实体外,大多数企业都仅从事单一业务。该等企业的财务信息已经分解为不同的分部 信息呈列,以供主要经营决策者审阅。 - 111 -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 续 1. 分部信息 - 续 本集团的报告分部主要包括:煤炭分部、煤化工分部、煤矿装备分部及金融分部: (i) 煤炭—煤炭的生产和销售; (ii) 煤化工—煤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iii) 煤矿装备—煤矿机械装备的生产和销售; (iv) 金融分部—为本集团及中煤集团下属企业提供存款、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及其他金融服务。 除了以上报告分部,本集团其他分部主要包括火力发电、铝加工、设备及配件进口、招投标服务和铁路 运输等业务。 本集团主要经营决策者依据税前利润等评价分部经营业绩。本集团按照对独立第三方的销售或转移价格, 即现行市场价格,确定分部间销售和转移商品之价格。分部信息以人民币计量,同主要经营决策者所用 的报告币种一致。 分部资产及分部负债,是指经营分部日常活动中归属于该经营分部的资产和负债,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 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交税费、预缴税费及总部资产及负债。 - 112 -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 续 1. 分部信息 - 续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2020 年度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分部信息 人民币千元 项目 煤炭分部 煤化工分部 煤矿装备分部 金融分部 其他分部 经营分部小计 非经营分部 分部间抵销 合计 分部业绩 分部收入 113,896,848 17,054,043 8,941,543 1,241,894 7,020,116 148,154,444 - (7,193,140) 140,961,304 对外交易收入 109,699,717 16,728,222 7,755,557 838,147 5,939,661 140,961,304 - - 140,961,304 分部间交易收入 4,197,131 325,821 1,185,986 403,747 1,080,455 7,193,140 - (7,193,140) - 主营业务成本 (83,764,114) (13,351,109) (7,138,735) (387,867) (5,850,150) (110,491,975) - 6,792,349 (103,699,626) 利息收入 319,129 38,714 20,276 - 14,278 392,397 1,280,717 (1,518,956) 154,158 利息费用 (2,177,299) (1,037,924) (94,170) - (284,864) (3,594,257) (2,883,570) 1,810,956 (4,666,871)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 608,623 564,206 20,028 - 1,660 1,194,517 113,721 - 1,308,238 资产减值损失 (24,197) - (27,391) - (4,596) (56,184) - - (56,184) 信用减值利得(损失) 1,807 46,473 (30,221) 15,075 (8,461) 24,673 112 (21,602) 3,183 折旧费和摊销费(ii) (6,211,865) (2,645,550) (460,524) (1,412) (608,580) (9,927,931) (19,287) - (9,947,218) 利润(亏损)总额 10,975,210 1,477,344 395,841 849,291 405,709 14,103,395 (1,818,530) 39,644 12,324,509 所得税费用 (2,536,676) (115,310) (32,965) (216,805) 9,481 (2,892,275) (505,590) (897) (3,398,762) 净利润(亏损) 8,438,534 1,362,035 362,876 632,486 415,189 11,211,120 (2,324,119) 38,746 8,925,747 分部资产及负债 37,774,867 资产总额 153,279,900 48,432,897 17,529,287 40,299,025 12,821,015 272,362,124 (28,450,614) 281,686,377 139,516,620 68,169,203 负债总额 67,898,011 23,106,958 6,644,000 35,949,046 5,918,605 (49,853,148) 157,832,675 其中: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7,521,296 11,493,490 914,596 - 128,659 20,058,041 3,806,111 - 23,864,152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i) 4,325,384 5,948,154 269,975 1,558 21,658 10,566,729 35,346 - 10,602,075 (i)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ii) 折旧费和摊销费不包括资本化部分 - 113 -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 续 1. 分部信息 - 续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 续 2019 年度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分部信息(已重述) 人民币千元 项目 煤炭分部 煤化工分部 煤矿装备分部 金融分部 其他分部 经营分部小计 非经营分部 分部间抵销 合计 分部业绩 分部收入 104,507,674 17,772,016 8,269,501 1,182,305 5,484,050 137,215,546 - (7,880,840) 129,334,706 对外交易收入 99,618,941 17,511,708 7,020,365 776,103 4,407,589 129,334,706 - - 129,334,706 分部间交易收入 4,888,733 260,308 1,249,136 406,202 1,076,461 7,880,840 - (7,880,840) - 主营业务成本 (74,210,069) (13,422,047) (6,625,026) (349,856) (5,250,983) (99,857,981) - 7,484,643 (92,373,338) 利息收入 373,743 50,926 15,832 - 16,930 457,431 1,421,888 (1,725,638) 153,681 利息费用 (2,023,402) (1,235,573) (90,258) - (199,086) (3,548,319) (3,244,804) 1,911,002 (4,882,121)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 868,309 1,370,979 8,233 - - 2,247,521 229,981 (2,728) 2,474,774 资产减值损失 (11,642) (62,375) (9,426) - (604,734) (688,177) - - (688,177) 信用减值利得(损失) (12,889) 20,202 39,092 (52,643) 7,037 799 (831) 18,101 18,069 折旧费和摊销费(ii) (5,910,670) (2,607,592) (439,968) (1,030) (647,889) (9,607,149) (18,079) - (9,625,228) 利润(亏损)总额 11,516,106 2,617,667 239,751 762,540 (1,051,006) 14,085,058 (1,947,241) 12,799 12,150,616 所得税费用 (3,132,762) (217,385) (28,209) (190,673) 166,184 (3,402,845) (153,070) 2,298 (3,553,617) 净利润(亏损) 8,383,344 2,400,282 211,542 571,867 (884,822) 10,682,213 (2,100,311) 15,097 8,596,999 分部资产及负债 资产总额 162,475,677 58,894,890 18,139,397 32,808,304 11,684,571 284,002,839 14,054,402 (25,492,104) 272,565,137 负债总额 69,404,888 29,407,743 6,865,944 28,639,839 8,355,675 142,674,089 35,844,112 (23,378,749) 155,139,452 其中: - - - - - - - -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7,581,633 11,734,418 901,124 - 105,000 20,322,175 3,854,442 - 24,176,617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i) 14,866,469 1,444,379 332,276 2,495 1,003,683 17,649,302 18,407 - 17,667,709 (i)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ii) 折旧费和摊销费不包括资本化部分 - 114 -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 续 1. 分部信息 - 续 (3) 本集团在国内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对外交易收入总额,以及本集团位于国内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除 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总额列示如下: 人民币千元 2019年度发生额 对外交易收入 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国内市场 140,020,354 128,008,004 海外市场 940,950 1,326,702 合计 140,961,304 129,334,706 人民币千元 2019年12月31日 非流动资产总额(注) 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国内 209,745,664 206,582,618 海外 386 771 合计 209,746,050 206,583,389 注: 非流动资产口径为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以及融资租赁款。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总体分析如下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431,925 959,784 减:信用损失准备 (45,326) (48,492) 合计 386,599 911,292 (1) 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人民币千元 账龄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 至 6 个月 386,983 912,201 5 年以上 44,942 47,583 小计 431,925 959,784 减:信用损失准备 (45,326) (48,492) 合计 386,599 911,292 (2) 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情况 人民币千元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信用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合计 (未发生信用减值) (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3,576 44,916 48,492 本年转回 (525) - (525) 本年核销 - (2,641) (2,641)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3,051 42,275 45,326 - 115 -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 应收账款 - 续 (3)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人民币千元 项目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准备金额 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 422,275 45,293 98% 2. 应收款项融资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应计 本年公允 2020 年 累计公允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成本 12 月 31 日 利息 价值变动 12 月 31 日 价值变动 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153,235 - 1,590 - - - - 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 153,235 3. 其他应收款 3.1 其他应收款汇总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120,545 295,972 应收股利 6,444,904 4,189,702 其他应收款 711,447 836,573 合计 7,276,896 5,322,247 3.2 应收利息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贷款 102,923 262,904 定期存款 17,622 33,068 合计 120,545 295,972 3.3 应收股利 人民币千元 被投资单位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平朔集团 3,298,448 1,884,016 焦化控股 626,822 613,337 装备公司 389,990 - 陕西榆林 294,026 462,765 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东坡煤业”) 291,359 291,359 中天合创 283,833 - 鄂尔多斯能源 252,803 366,356 中煤运销 244,878 219,477 中煤华晋 229,500 - 蒙大新能源 197,571 - 西北能源 179,625 193,814 唐山沟煤业 107,665 107,664 中煤化天津 25,781 29,571 开发公司 22,603 21,343 合计 6,444,904 4,189,702 - 116 -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3. 其他应收款 - 续 3.4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人民币千元 账龄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73,941 25,143 1至2年 17,486 41,557 2至3年 28,732 186,225 3至4年 14,801 - 4至5年 - 110 5 年以上 639,279 646,461 小计 774,239 899,496 减:信用损失准备 (62,792) (62,923) 合计 711,447 836,573 (2)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人民币千元 款项性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代垫款 714,900 670,700 保证金及押金 1,006 1,006 其他 58,333 227,790 减:信用损失准备 (62,792) (62,923) 合计 711,447 836,573 (3)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 信用损失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账龄 12 月 31 日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年末余额 A 公司 代垫款 570,416 1 至 5 年以上 74% (570) B 公司 其他 62,324 4 年以内 8% (62) C 公司 其他 44,924 5 年以上 6% (44,924) D 公司 代垫款 17,158 5 年以上 2% (17,158) E 公司 代垫款 15,586 5 年以上 2% (16) 合计 / 710,408 / 92% (62,730) 4. 长期股权投资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86,044,452 2,018,630 84,025,822 84,029,597 2,018,630 82,010,967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16,746,814 - 16,746,814 16,970,979 - 16,970,979 合计 102,791,266 2,018,630 100,772,636 101,000,576 2,018,630 98,981,946 - 117 -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4. 长期股权投资 - 续 (1) 对子公司投资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 2020 年 本年宣告分派的 被投资单位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年末减值准备余额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现金股利 平朔集团 25,341,937 - - 25,341,937 - - 1,765,558 陕西榆林 10,176,660 900,000 - 11,076,660 - - 572,138 装备公司 8,655,756 10,000 - 8,665,756 - - 462,562 银河鸿泰 6,605,679 - - 6,605,679 - - - 鄂尔多斯能源 4,929,101 493,000 - 5,422,101 - - 252,803 中煤运销 4,642,119 400,000 - 5,042,119 - - 244,878 蒙大新能源 3,201,231 - - 3,201,231 - - 197,571 蒙大矿业 2,764,663 - - 2,764,663 - - - 中煤财务 2,730,000 - - 2,730,000 - - 405,096 上海能源 2,337,767 - - 2,337,767 - - 107,835 伊化矿业 2,047,339 - - 2,047,339 - - - 黑龙江煤化工 1,508,270 - - 1,508,270 - (1,107,152) - 中煤华晋 1,626,986 - - 1,626,986 - - 229,500 新疆煤电化 888,000 - - 888,000 - - - 中煤远兴 781,541 - - 781,541 - - - 西北能源 1,178,609 - - 1,178,609 - - 179,625 哈密煤业 614,766 - - 614,766 - - - 中煤化天津 500,000 - - 500,000 - - 25,781 唐山沟煤业 467,569 - - 467,569 - - 34,463 焦化控股 239,984 - - 239,984 - (911,478) 13,485 华光资源 203,109 - 203,109 - - - - 开发公司 479,534 414,964 - 894,498 - - 22,603 大同出口煤 33,347 - - 33,347 - - - 禹硕矿业 31,500 - - 31,500 - - - 晋昶矿业 25,500 - - 25,500 - - - 合计 82,010,967 2,217,964 203,109 84,025,822 - (2,018,630) 4,513,898 - 118 -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4. 长期股权投资 - 续 (2) 对合营、联营企业投资 人民币千元 本年增减变动 2019 年 权益法下确 宣告发放现 2020 年 年末减值 被投资单位 其他综合 其他 计提减值 12 月 31 日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认的投资损 金 其他 12 月 31 日 准备余额 收益调整 权益变动 准备 益 股利或利润 一、合营企业 甘肃天大 188,132 - - (1,339) - - - - - 186,793 - 大同中新 - - - - - - - - - - - 小计 188,132 - - (1,339) - - - - - 186,793 - 二、联营企业 - - - - - - - - - 中天合创 7,910,835 - - 212,202 - (47,451) (283,833) - - 7,791,753 - 华晋焦煤 2,579,591 - - 248,236 - (99,950) - - - 2,727,877 - 延长榆能 2,626,109 - - 5,512 - (779) (209,769) - - 2,421,073 - 蒙冀铁路 1,778,049 - - 45,563 - 4,159 (45,764) - - 1,782,007 - 舟山煤电 779,215 - - 22,621 - - (62,782) - - 739,054 - 京唐港公司 420,018 - - 44,273 - 387 (62,293) - - 402,385 - 中煤华能 251,126 - - 2,335 - (82) - - - 253,379 -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 224,130 - - 21,560 - 1,838 - - - 247,528 - 呼准鄂铁路 213,774 - - (18,809) - - - - - 194,965 - 小计 16,782,847 - - 583,493 - (141,878) (664,441) - - 16,560,021 - 合计 16,970,979 - - 582,154 - (141,878) (664,441) - - 16,746,814 - - 119 -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5.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1,352,072 20,073,177 34,764,712 33,300,136 其他业务 873 669 829 632 合计 21,352,945 20,073,846 34,765,541 33,300,768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析如下: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销售煤炭产品 21,324,455 20,042,548 31,736,826 30,450,486 销售煤化工产品 27,617 30,629 3,027,886 2,849,650 合计 21,352,072 20,073,177 34,764,712 33,300,136 6. 投资收益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513,898 3,851,79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211,855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582,154 1,396,331 合计 5,307,907 5,248,122 注: 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7. 母公司关联交易及余额情况 (1) 关联方交易情况 人民币千元 关联方 关联方交易内容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本公司之子公司 销售商品 20,654,061 24,608,387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销售商品 2,282 1,048 山西焦化 销售商品 - 367,244 中电神头 销售商品 - 595,036 平朔煤矸石 销售商品 12,369 262,240 大同中新 销售商品 - 11,223 小计 20,668,712 25,845,178 本公司之子公司 采购商品 19,510,435 30,713,006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采购商品 4,729 1,508,808 禾草沟煤业 采购商品 - 218,110 小计 19,515,164 32,439,924 本公司之子公司 接受劳务/服务 117,868 85,924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租赁、物业、运输支出 54,760 52,951 京唐港公司 接受劳务/服务 25,685 281,803 小计 198,314 420,678 本公司之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 6,181,143 4,480,497 本公司之子公司 收回委托贷款 9,161,104 9,677,216 本公司之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1,071,898 1,221,846 中天合创 提供委托贷款 4,439 - 中天合创 提供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68 - - 120 -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7. 母公司关联交易及余额情况 - 续 (1) 关联方交易情况 - 续 人民币千元 关联方 关联方交易内容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中煤集团 接受委托贷款 419,985 - 中煤集团 接受委托贷款利息支出 13,638 - 本公司之子公司(注 1) 资金往来 (1,522,534) (1,511,942) 资金往来利息支出 19,369 13,762 本公司之子公司(注 2) 存款 1,718,916 1,646,846 存款利息收入 150,144 147,198 本公司之子公司 提供担保 3,081,205 4,170,625 华晋焦煤 提供担保 35,255 223,066 延长榆能 提供担保 2,080,864 2,202,144 中天合创 提供担保 8,449,922 10,139,906 小计 13,647,246 16,735,741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租赁收入 873 630 注 1:此交易为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不包括中煤财务)上收下拨往来及利息支出。 注 2:此交易为本公司存入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财务的存款及利息收入。 (2)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应收项目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科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准备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准备 货币资金(注 1) 本公司之子公司 11,194,593 - 9,475,677 - 应收账款 本公司之子公司 386,983 (387) 499,280 (499) 中电神头 - - 72,495 (72) 平朔煤矸石 - - 34,646 (35) 小计 386,983 (387) 606,421 (606) 预付款项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380 - 380 - 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 本公司之子公司 6,161,071 - 4,189,702 - 中天合创 283,833 - - - -应收利息 本公司之子公司 102,917 - 262,904 - 中天合创 6 - - -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之子公司 677,222 (677) 815,733 (809)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 - 1,815 (2) 中天合创 617 - 355 - 舟山煤电 100 - 100 - 小计 7,225,766 (677) 5,270,609 (8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本公司之子公司 10,145,997 (10,146) 6,989,504 (6,990) 其他非流动资产 本公司之子公司 9,099,046 (9,099) 15,235,500 (15,236) 中天合创 4,439 (4) - - 小计 9,103,485 (9,103) 15,235,500 (15,236) - 121 -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7. 母公司关联交易及余额情况 - 续 (2)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 续 应付项目 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科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应付账款 本公司之子公司 216,470 1,950,650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50,075 京唐港公司 7,072 - 小计 223,542 2,000,725 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 本公司之子公司 294,733 5,784,349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59,336 237,809 小计 354,069 6,022,158 合同负债 本公司之子公司 - 106 其他非流动负债 中煤集团 419,985 - 注 1:货币资金为本公司存入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财务的存款金额。 - 122 -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18,320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8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2,617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收益 31,14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11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5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利润 2,42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8,296) 其他 1,248 所得税影响额 (53,23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43 合计 156,21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 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本集团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 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本集团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本集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94 0.45 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5.78 0.43 0.43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本公司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 H 股公司,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了财务报表,并已经德勤关 黄陈方会计师行审计。本财务报表在某些方面与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存在差异, 差异项目及金额列示如下: (1) 同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人民币千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2019 年 2019 年度 2020 年 2020 年度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按中国会计准则 5,904,167 5,628,607 100,857,446 97,201,863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专项储备及相关递延税调整(i) (557,151) 567,021 (20,446) 27,328 股权分置流通权调整(ii) - - (155,259) (155,259) 政府补助调整(iii) 3,710 3,710 (22,260) (25,970)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5,350,726 6,199,338 100,659,481 97,047,962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 续 (i)专项储备及相关递延税调整:专项储备包括维简费、安全费、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和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本集团计提专项储备时,计入生产成本及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 备,对属于费用性质的支出于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对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于完工时转入固定资产,同时按 照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全额确认累计折旧,相关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在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下,计提专项储备作为未分配利润拨备处理,相关支出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并相应将专项储备转回未 分配利润。 (ii)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非流通股东由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在资产负债表上记 录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作为让与少数股东的利益直接减少股东权益。 (iii)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财政拨款,计入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下,上述财政拨款视为政府补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