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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金矿业:关于增加持续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16-09-09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16—064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持续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持续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阿舍勒铜业”)
与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有色物资”)于2016年6月20
日签署《铜精矿供货合同》,由新疆阿舍勒铜业向新疆有色物资销售铜精矿,合同有
效期从2016年4月10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约定的合同有效期内销售铜精矿含铜金
属量最高数量不超过8,000吨,最高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有关详情见
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披露的“临2016-038”公告。
    现因下游客户生产需要,双方于2016年9月8日签署《铜精矿供货合同补充协议》,
同意在原供货合同基础上,追加铜金属供应量不超过9,000吨,追加交易额度不超过4
亿元。即2016年度新疆阿舍勒铜业向新疆有色物资累计销售铜精矿含铜金属量最高数
量不超过17,000吨,累计交易金额最高不超过7亿元。
    本次持续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 4 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召开临时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
式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公司 12 名董事均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
    上述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金额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
产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无须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但需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哈巴河县
    法定代表人:彭士群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9 年 8 月 13 日

                                     1
    经营范围:汽车运输;住宿、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卷烟的零售(限分支机
构经营);地质矿产资源的勘察与开发;矿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地质矿业的技
术服务;环境保护与旅游开发;酒店的投资、经营管理;机票销售代理等。
    财务状况: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新疆阿舍勒资产总额为 291,968 万元,
净资产为 124,030 万元,2015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118,353 万元,净利润 33,413 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新疆阿舍勒资产总额为 313,447 万元,净资产为 143,866
万元,2016 年 1-6 月实现销售收入 57,764 万元,净利润 19,836 万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本公司持有新疆阿舍勒铜业 51%股权,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新疆有色”)及其控股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新疆公司持有 34%
股权,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及控股子公司新疆宝凯有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15%股权。
    新疆阿舍勒铜业主要从事阿舍勒铜矿开发。


       (二)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区北站二路东一巷 226 号
    法定代表人:库尔班努尔东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11 月 20 日
    经营范围:铬矿石、铬镁砖、焦炭、炉料的经营;金属材料、机电产品、矿产品、
化工产品、建筑材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产品的销售;化肥的零售、机械零部件的加
工;机械设备安装及技术咨询装卸、搬运、仓储服务;房屋租赁;热力供应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新疆有色物资资产总额为 16,790 万元,
净资产为 360 万元,2015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13,956 万元,净利润-1,318 万元。(以
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新疆有色物资资产总额为 61,751 万元,净资产为-229
万元,2016 年 1-6 月实现销售收入 7,701 万元,净利润-10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三)关联关系
    新疆有色物资为新疆有色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有色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国有色金

                                       2
属进出口新疆公司合计持有新疆阿舍勒铜业 34%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新疆阿舍勒铜业为本公司重要子公司,新疆阿舍勒
铜业向其持股 10%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其控股的公司销售铜精矿,且金额超过最低豁免
披露标准,构成了须予披露的持续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原因
    因下游客户生产需要,新疆阿舍勒铜业调增对新疆有色物资的铜精矿销售量和销
售金额,在协议有效期内将销售铜精矿含铜金属量最高数量从 8,000 吨调增到 17,000
吨,交易金额从人民币 30,000 万元调增到 70,000 万元。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销售铜精矿为新疆阿舍勒铜业日常经营业务范围,新疆阿舍勒铜业与新疆有色物
资签署铜精矿供货合同,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交易
双方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持续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对于本次持续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认为: 1、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上述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
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对交易双方及本公司
的全体股东都是有益的。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3、《铜精矿供货合同补充协议》。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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