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11-15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公告编号:2016-080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 12 月 30 日 9点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 1 号公司总部 21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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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全体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2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3 《关于第六届董事、监事薪酬和考核方案的议 √
案》
4 《关于一次性使用执行董事和监事会主席个人 √
期权奖励薪酬认购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5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6.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董事(7)人
案》
6.01 陈景河(执行董事) √
6.02 蓝福生(执行董事) √
6.03 邹来昌(执行董事) √
2
6.04 林泓富(执行董事) √
6.05 方启学(执行董事) √
6.06 林红英(执行董事) √
6.07 李建(非执行董事) √
7.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独立董事(4)人
案》
7.01 卢世华 √
7.02 朱光 √
7.03 薛海华 √
7.04 蔡美峰 √
8.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3)人
8.01 林水清 √
8.02 徐强 √
8.03 范文生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 经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 2016 年 8 月 6 日披露的《紫金矿业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议案 8 经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其他议案经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 12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披露的相关董事会决
议和监事会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3、4、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
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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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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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899 紫金矿业 2016/11/3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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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A 股股东
1、出席回复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应在 2016 年 12 月 9 日(星期五)或之前,
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回执(见附件 2)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
2、股东登记方法
(1)A 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2)A 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
票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 1)、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可以到登记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亦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
登记手续,但在出席会议时应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二)H 股股东:详情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另行发出的股
东会通知。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2016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8:30 至下午 17:00)。
(四)现场会议出席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 599 号海富中心 B 座 20 楼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 599 号海富中心 B 座 20 楼
邮编:361016
联系电话:0592-2933662,0592-2933653
传真:0592-2933580
联系人:刘强、张燕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时间预计半天;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
按当日通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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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15 日
附件 1: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回执
附件 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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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6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3 《关于第六届董事、监事薪酬和考核方案
的议案》
4 《关于一次性使用执行董事和监事会主
席个人期权奖励薪酬认购部分员工持股
计划的议案》
5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6.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投票数
事的议案》
6.01 陈景河(执行董事)
6.02 蓝福生(执行董事)
6.03 邹来昌(执行董事)
6.04 林泓富(执行董事)
6.05 方启学(执行董事)
6.06 林红英(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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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 李建(非执行董事)
7.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数
的议案》
7.01 卢世华
7.02 朱光
7.03 薛海华
7.04 蔡美峰
8.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 投票数
案》
8.01 林水清
8.03 徐强
8.03 范文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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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回执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人姓名/自然人股 身份证号码
东姓名
持股量(股) 股东帐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在 2016 年 12 月 9 日(星期五)或之前以专人
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传真:0592-2933580;地址:厦门市湖
里区泗水道 599 号海富中心 B 座 20 楼;邮编:3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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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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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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