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将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紫金铜冠存量借款展期及 新增股东借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 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的股东借款主要用于解决秘鲁白河铜钼矿项目开发的资金需 求,考虑到项目公司经营情况,紫金铜冠全体三家股东均同意按照各自持股比例 及相同条件,同步向紫金铜冠提供股东借款,并展期存量借款,借款利率按照银 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述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且和紫金铜冠 与其他股东签署的一致,能够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