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 15 次临时会议将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紫金铜冠存 量借款展期及新增置换借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 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的股东借款主要用于解决白河铜钼矿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考 虑到项目公司经营情况,紫金铜冠全体股东均同意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及相同条件 展期存量借款,公司新增置换借款仅用于置换公司此前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向紫 金铜冠提供的美元股东借款;上述借款的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及持股比例进行,能够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符 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