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就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厦门紫 金铜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铜冠”)签署《借款展期合同》及《借 款合同》构成持续关联交易事宜,本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项目报告和合同等相关 资料,交易的基本概况是: 1、借款总额:展期借款 19,101.6 万元;新增置换借款 900 万元; 2、借款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3、期限:展期及新增置换借款到期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本公司为紫金铜冠提供借款均严格按照本公司持股比例及同等条件进行, 借款利率公允,能够体现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行为, 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同意紫金铜冠存量借款展期及新增置换借款,并与紫金铜冠签署《借款展期 合同》及《借款合同》。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