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紫金矿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1-24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8-008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4 月以来,财政部先后修订及新发布了部分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

准则”),主要包括: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六)《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七)《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收入》

    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

起施行,其余新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8 年 1 月 23 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 2018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

    (一)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

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

提范围有所扩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

权益工具投资,后续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在处置时不能转入当期损益,改为

直接调整留存收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

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

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将于 2018 年初变更会计政策,按新准

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前期可比数,就新旧准则转换影响调整 2018 年期

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新准则的实施预计将对公司 2018 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

    (二)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与企业
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性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

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公司修改财务报

表列报,在利润表上增加“其他收益”项目;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

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

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该变更对公司 2017 年当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

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内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会计政

策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17 年度无该准则规范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事项。

    (四)收入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

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

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

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 的收入确认和计量

给出了明确规定。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

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
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