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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金矿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1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2018-01-24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1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 2018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材料等相关材料后,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阿舍勒铜业向五鑫铜业销售铜精矿构成持续关联交
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就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阿舍勒铜业”)与
新疆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五鑫铜业”)销售铜精矿构成持续
关联交易事宜,经认真审阅阿舍勒铜业提交的报告和董事会议案
等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上述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和大客户等供
应合同相比,价格按市场定价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体现了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对交易
双方及本公司的全体股东都是有益的。
    同意 2018 年度阿舍勒铜业向五鑫铜业销售铜精矿含铜数量不
超过 22,000 吨,销售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并同
意阿舍勒铜业与五鑫铜业签署《铜精矿供货合同》。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等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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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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