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持续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将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召开临时会议,审议《关于阿舍勒铜 业向新疆五鑫铜业销售铜精矿构成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持续 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阿 舍勒铜业”)与新疆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 阿舍勒铜业日常经营业务往来,属正常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 原则进行,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 1 月 21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