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关于公司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的公告2018-02-05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8-011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本公司股东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的行为,不
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新华都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实业”)以全部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
票735,184,681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3.19%)为标的,于2017年5月22日非公开
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发行规模为18.49亿元,债券期限为三年,债券利率第一年和第二年分别为1%,
第三年利率为7%,初始换股价格为3.85元/股(后因公司实施2016年度分红,换
股价格调整为3.79元/股),于2017年6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17新华EB”,债券代码“137028”。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期自 2018 年
1月23日至2020年5月22日。
本公司于2018年2月2日接到新华都实业通知,于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2
月1日期间,本次可交换债券累计换股A股358,654,329股,换股价格为人民币3.79
元/股,累计换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1.56%。截止2018年2月1日,新华都-国信证
1
券-17新华都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仍持有公司A股股票376,530,352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1.63%。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换股行为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二)上述换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披露权
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三)有关换股仍在进行中,公司将视进展情况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五日
2